丑奴还真不丑,葛翁给他烧了一瓮洗澡水,他清洗干净以后原本脏兮兮的形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皮肤黝黑,剑眉虎目、满脸刚毅之色的壮汉。
他那散发着健美先生气息的腱子肉,以及那八块腹肌,看的秦风都艳羡不已。这应该是长期劳作锻炼出来的。
不过,却是满身的伤痕,看起来有点让人触目惊心。
丑奴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就从这累累的伤痕来看,不知道他吃了多少苦,也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撑过来的。
葛翁震撼了,“孩子,你这一身的伤疤怎么来的?”
不过说完他就后悔了,还能是怎么来的?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葛翁也是苦命人,当初如果不是遇到秦元太,他的命运不会比丑奴好。
“张屠户打的。”
丑奴言语很少,简练干脆。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葛翁抹着眼泪走了,他应该回房悲天悯人的哭上一鼻子,这是准的,秦风敢打包票。
“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秦风率先打破尴尬。
“回主人,没有名字,丑奴很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他肯定有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目的隐瞒不说罢了。看来,他还是没有对自己彻底的放下戒备。
另外,他肯定有自己的故事,秦风认为。
可是看着惜字如金的丑奴,秦风并不打算寻根问底。
在张屠户家他被人认为是哑巴,不是没有原因的,现在他能够肯对自己开口,这就是进步,这说明他正在接受自己。
同是苦命人,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比起来丑奴,或许秦风更苦一些,最起码丑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牵挂的人,要不然,他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跑。
可是自己呢?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占据了一个还算是说得过去的身份,但是讲真,他才是那个最孤独、最寂寞的人。
丑奴很纳闷,为什么主人突然之间就变的伤感起来了呢?
是的,秦风心头没来由的就是一阵酸楚。
在原来的世界,他有未竟的事业,有倾心牵挂的人,有父母、亲人和朋友,可是在这里呢?
孑然一身......
有人化伤感为力量,不过秦风却是化为食量。
当天晚上,秦风亲自下厨用铁锅做了几个菜,其中最硬的一道菜就是红烧肉,尽管是因为条件有限,阉割版本的。
可是配上浇了肉汤的、香喷喷的大米饭,吃起来着实别有一番滋味。
蹲在门后,大口吃着肉丁配米饭的丑奴,做梦都不敢想,他有朝一日能够吃上如此可口的、精美的饭食。
大米饭还有肉,这是神仙的日子,这种日子只有在梦里才见过。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是偷偷的使劲的掐自己的大腿。
疼,真疼,这不是梦,是真的。
丑奴大口的扒拉着浇了肉汤的米饭,脑袋都要埋进偌大的陶碗里了,此刻他的热泪大颗大颗的滚落在洁白晶莹的米粒上,吃进嘴里咸咸的......
奴隶,低贱的连基本的生命权都不能把握的奴隶,竟然吃上了大米饭,竟然吃的跟主人一样的食物,而且还是主人亲自下厨做来的。
这是上辈子烧了多大的高香,恐怕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吧?
尽管他不知道祖坟在哪里,这很悲哀,但是他就是这么固执的以为。
葛翁是端着碗回库房吃的,库房的地窖里藏着五千金,这是他的命根子。
小郎把看守库房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就算是老命不要也要保证小郎赚来的钱安全。
他的卧榻就在地窖入口的正上方,他认为这是很好的掩饰手段,也是最安全的方式。
现在的他可是躺在一座金山上睡觉,这种幸福的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盘腿坐在卧榻上,他大口的吃着红烧肉,艾玛,真香,怪不得小郎执意要他买来。
他敢打包票,这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豚肉。
哪怕是在长安的时候,那个时候老主人还在世,也是没有吃过的。
另外,他敢断言,这么好吃的豚肉,恐怕老主人也是没有享用过的。
这竟然是小郎亲手做出来的,实在是匪夷所思。
不过他并没有怀疑,因为小郎自幼就是手不释卷,今天刚用从简牍中所得的无上妙法赚了十万金。
所以,小郎能够做出来前所未见的美食,这一点都不稀奇。
葛翁就是这么容易满足,身边守着小郎,肚子里有食,身上有衣,这就足够了。
秦风一口气吃了两大碗米饭,把最后一点肉汤都倒进碗里就着大葱填进了肚子里。
饭后,丑奴很是有眼色的做着善后工作,清洗碗筷、打扫卫生,他在用自己勤劳的表现,证明自己是个好奴隶,要不然真的对不起主人的这顿晚餐。
家里就两张卧榻,准确的说就一个,还是秦风睡的这个。
葛翁睡的那张是缺胳膊少腿,东拼西凑出来的。
而丑奴则睡在了马厩里,干草堆掏出一个洞,直接就钻进去了,看他熟悉的样子,秦风就知道他肯定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只是可惜了葛翁奉献出来的衣衫了,恐怕明日又是脏兮兮的。
并非秦风苛待他,而是人各有志,不可强求。这是丑奴的习惯,勉强不来。
马厩里梁安之送的那匹驽马和大黄牛分列两厢,各自悠闲的吃着草料。
秦风叮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