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元夕就歇在言书卧房的碧纱橱后头,听得外头的动静,不由抱怨:“看吧,还是太莽撞了,把狼引来了吧。只不过,昨儿个,那样黑乎乎的,人来之前我们都撤了,回来的时候我也特意留意过,并没有什么人瞧见。怎么还是追到这儿来了?”
言书被闹了觉,并不大高兴,语气奄奄的,态度也不好:“这很难想吗,白日里他才为难了韶华,当晚就被人套了麻袋丢进了猪圈引了百人围观。不管怎么想都会觉得这事儿与言府脱不了干系吧。”
元夕不明白了:“你既然知道言府会被怀疑,怎么你还纵了他们去作弄沈默?就不怕他们来威胁报复?这可不像你的性格。”
言书道:“可不就是不像我的性子嘛。人都来了,也不能让他们久等了。走吧,我们也去会会这康王府的人。”
沈默虽是个不成器的,可好歹顶着世子的名头,再说了,若不是金尊玉贵的养着,也出不来这样的脾气。
因此,这回沾了一身屎尿和猪共眠,成了皇都笑柄的事儿,自然是不能轻纵了幕后下手的人了。
这一点,瞧沈家派来的人上,就能很好的瞧出来。
沈暇,沈明华,那可是沈府理事的一把手。因办事得力,极得康王赏识,赐了姓,当做左膀右臂一般悉心栽培着,用心之甚,比沈琼林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家身份特殊,既有皇家血统,又没有夺嫡可能,于情于理都合该受皇家倚重,能在这样的地方管家理事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该是默默无闻的。
更难得的是,这样一个人物,连沈默这般小性子的人都能安抚得当。
对外铁腕,对内怀柔,可见一斑。
今儿天气好,言书少见的穿了一身鹅黄的衣衫,越发衬得整个人面白如玉,精致柔情。
“今儿吹的是什么风?竟把沈大管家吹到这儿来了?”连语调都是柔柔的,甚至带了几丝弱不禁风的少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