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椒从厌结的手里,经由长兴,递给负责煮肉的部众。
他打开袋口,将里面的花椒倒在手上,仔细拨弄了几下,然后又凑到鼻子近前闻了闻。如此小心,怕的是白慎在其中下毒。
再三检验,才终于把花椒扔到了锅里,同肉一起煮着。看似鼓鼓囊囊的布袋,实则也没有多少。但在入冬的蛮族部落里,能弄来花椒就是一种能力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两点有时候很容易混淆。
到底是有了身份,才会有这般能力。还是有了能力,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很难分清。
白慎和厌结一样都是部落的盟主,不同的是,他已经拥有这个位置的时间要比厌结长出去不少。
都说所在的位置更能磨砺人,那白慎要比厌结经受的磨砺更多,自是就用拥有了更高的眼界,更宽广的人脉,这些都是能力的一部分。
“这些花椒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厌结问道。
他的部落要比白慎部落更加靠近下危城。
出了华容夫人的华容道,第一站就是此地。按理说白慎部落中没有的东西,其他部落更不可能拥有。但今日白慎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袋花椒,着实让厌结有些想不明白。
即使还有胆大的流人商队,也应当先行路过这里,再往大漠更深处进发。
厌结部落之所以能成为漠南六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
不管是流人的商队还是其他,能够携带的货物都是有限的。最先挑选的人最有优势,只要有钱,甚至可以把他们携带的货物全部买空。
长此以往下去,厌结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而言,有了更充足的物资物,便也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毕竟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一点,人多了没有粮食吃只能饿死,所以哪个部落拥有的更多,实力就会越强。
这种买断的大手笔,也必须是狠下了决心,下了本钱才能做到,没有个果断绝厉的王,没有绝对服从的人民,都办不成这项几乎以命相搏的事。
“前一阵那个流人商队你还记得不?”
白慎反问道。
他搓了搓手,一名部下十分有眼力的递过来一根点燃的烟杆。
烟草却是要比花椒更加稀缺的物品。
蛮族中人个头大,体内又有极为旺盛的气血之力。即使是最烈的酒,他们也能喝下寻常人的好几倍才会有醉意。
抽烟也是一样。
像刘睿影,最多抽掉一袋烟,就会觉得胸口憋闷,脑袋发昏。觉得是睡意来袭,一闭上眼睛偏偏又兴奋的睡不着。
但蛮族中人要是烟草足够,却是可以一锅接着一锅,抽一整天都不用停歇。
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老马倌有没有。
反正刘睿影每次见到他,要么是在吞云吐雾,要么就是在清理自己的烟袋锅子,准备吞云吐雾。
厌结没有回答白慎的问题。
但他所说的流人商队,厌结记得一清二楚。
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在他前往下危城去找马贩子买马的前两天。
对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喜爱东西的人,最后的这几日可真算的上是度日如年,天天摆着指头,恨不得一个时辰抵了一天。
不过比那流人商队更让他在意的,却是白慎的烟杆下吊着的一个装烟丝的绸袋。
上好的绸子,在中都城里都是不菲的价格,在大漠之上很多人一辈子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样的绸袋,既不能当做粮食,也不能装太多东西,着实鸡肋的要紧。
厌结好宝马,毕竟还能使用,算不得花瓶一般的摆设。
但这绸袋却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敢断言这绝对不是白慎花钱买来的。
双方既然是死对头,也就对彼此不落的实力更为了解。
白慎部落虽然赶不上厌结部落,但也算不上落后穷困,起码在大漠之上是如此。
不过要说他们突然阔气到连装东西的袋子都可以用绸缎来制作,厌结是绝对不相信的。
白慎一定是发了笔横财,而且还和那支三个月钱的流人商队有关。
“你不是来吃肉的。”
厌结说道。
白慎刚好吐出一口浓烟。
烟雾遮挡住了他的面庞。
恍惚中,他眯着眼,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冲着厌结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是来炫富的!”
厌结说道。
“炫富?”
白慎惊诧的说道。
甚至自己口中的烟还未吐干净。
剩余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了出来,乍一看上去,似是七窍都在出烟。
“没错。”
厌结也拿出自己的烟杆。
毫不客气的解开白慎装着烟丝的绸袋,从里面挖了满满一锅烟丝,然后将其送到鼻子下闻了起来。
老烟枪一下就能闻出来这烟丝的好坏,甚至是产地。
厌结不算是老烟枪,但好坏新旧还是能知道的。
这烟丝是今年的新货。
以往流人商队带来的,都是下危城里不知道囤放了多少年的库存。
酒越存越老,历久弥香。
烟丝却不一样。
放久了,在如此干燥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了味道。看似大片大片的烟丝,用手稍微一碰就碎成了渣子。放在烟袋锅中,抽一口,满嘴都是碎末,还得边抽边吐痰,很不舒服……
而这绸带里的烟丝,却是经过考究的工艺精心烘焙过的。
适当的火候,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