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厌结的话中,刘睿影大概知道了方才部落里发生了什么。
想必那位安明口中“老不死”的司命,已经死了。
当然,肯定不是老死的。他的死,和厌结先前身上和手上的血污有说不清的关系。
刘睿影又回头看向那几位战师。
安明似是已经融入了他们,正一团和气的言笑风声。
对于厌结部落来说,司命的死亡是一件大师。
这样的大事在今年入冬时发生,也算是一个定数。
不过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世上竟然有司命都熬不过的冬天。
他活了太长太长的时间,足足有九十多年。
年过半百,在王域之内就可算作是黄发老人。年逾七十更是古老稀少,就是已经比一甲子还要多了三十年,刘睿影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如此长寿。
现在部落里的所有人,不论是年龄还是辈分都要比司命矮。
这还是其次。
一个普通老人的过世,最多让儿女孙辈们黯然神伤一阵。但活人的生活还要继续,不可能总是沉浸在回忆之中,所以这怀念之情也是有限度的。
但司命的身份在部落中非同凡响,若是处理不好,则会造成极为猛烈的动荡。
长兴之所以先前拉住厌结,让他不要那么急于公布,正是因为如此。
有些话,尤其是重要的事情,要是说的太着急了,考虑不全面,效果会适得其反,还不如不说。
可事情已经做了,说不说已经不是问题,大家伙儿早晚都会知道。惟一的问题就是什么时候说。
当时间不是最要紧的时候,时机就成了关键!
然而这些方方面面的琐碎,并不是厌结所擅长的,却是长兴该做的事情。
厌结作为盟主,最重要的事情是统帅部落。
他甚至不需要万事都冲在第一个,但绝对要善于用人。
智集给他出谋划策,战师给他足够的武力支撑,猎手负责供应全部落的食物口粮。只要人人都各司其职,那他这个盟主就当的极为称职。
自己做事,只要会做,都不难。
难的是让被人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做事。
事情无论做不做,他都在那,是死的,不会自己生了脚逃跑。但人心却极为活泛,一会儿一变。
上一刻还是笑脸相迎,下一瞬就会放翻脸不认人。
其实他们认的大多都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那人屁股下面坐着的椅子。
做在什么位置上,便能拥有什么样的身份。
敬重的是那身份所带来的附加,无论是谁坐在这个位置上,都能得到相同的东西。
换言之,想让一个人死心塌地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夫妻之间,还有大难临头各自飞一说。更不用提没有血缘和感情的陌生人。
“兄弟,中都城中有这样辽阔的景色吗?”
厌结双手叉腰,背对着刘睿影。
他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似是满怀壮志不知该如何抒怀。
刘睿影看着他这副模样,自己却是也莫名的激动起来。
想当初,他单人单骑,出了中都城的那一刻,只觉得这天地大为广阔。
中都城中虽然繁花似锦,但待久了,人总有一种压抑敢。
就像江南的人看惯了小桥流水,就会向往大漠孤烟。
西北虽然没有大漠,但却有广袤无垠的隔壁,那种苍凉与遒劲之感,与这里相差无几。
怪不得刘睿影心中会对漠南生出亲近之感,若不是厌结这样问,他还不会如此对比的思考这个问题。
现在他这么一说,刘睿影反而豁然开朗。
“中都城太过拥挤,繁华归繁华,时日长久了,也就看腻了。不过要说起繁华,恐怕还是蝴蝶姑娘更明白些。”
刘睿影说道,眼睛转向了蝴蝶。
蝴蝶正在吃青口贝。
她每吃一个,就会喝一口酒。
而且是一大口。
半斤分量的酒杯,三口便喝完,面前的桌上也就多了三个空的青口贝空壳。
“那看惯了这种寂寥,是不是也该享受一下繁华?”
厌结反问道。
刘睿影从这话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但一时间却又感觉自己抓不住其中的要害。
蝴蝶一直坐在这里,把他和厌结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可她却恍若是在无人之地,全部的精神都在面前的青口贝和手中的酒杯上,即腾不出脑子来回答应付这些言语,也没有多余的嘴用说话。
人只有一张嘴,当然要做更重要的事情。
眼下,吃青口贝、喝酒,对蝴蝶来说显然是头等大事,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先放放,算不得那么要紧。
“可惜我没有长兴那么好的命,下辈子我也要做个智集,起码能走南闯北的到处看看。”
厌结自问自答。
“智集还有这等好处?”
刘睿影问道。
他一直觉得,不是因为他是部落智集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和厌结的关系最够好。有些人是心腹,有些则是心腹大患。长兴定然是前者,所以去往中都城这样的“肥差”自然而然的就能着落在他的身上。
“漠南总共有六个部落,这一点兄弟你肯定知道。”
厌结说道。
“不错。”
刘睿影回应道。
“六个部落中,每个部落的建制都大致想通,除了战师和司命的徒弟,天官有所差别外,只有三个位置是独一无二的。”
厌结继续说道。
“司命,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