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边月满西山>第一百一十九章 如烟去远【三】
有刀鞘的无时无刻都在出刀。

就在这时。

萧锦侃转过身去,朝着饭堂后方走去。

“这里桌椅太多……弄坏了我可没钱赔给我师傅。”

萧锦侃说道。

“浪子还愁没钱吗?”

阻府童子问道。

“英雄自是富有。浪子向来落魄。”

萧锦侃说道。

同时指了指阻府童子的脚下。

阻府童子脚下穿的是一双崭新的靴子。靴子上用金银丝线绣着祥云纹饰。

靴尖处还有一只虎头。

看上去威风凛凛。

虎头后面趁着一片树林。

那样子似是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后跟出有一条青龙盘旋。

龙头正对着脚踝处。

龙口大张着。

云从龙,风从虎。

这靴子若不是穿在脚上,和一副丹青佳作没什么两样。

数日之前。

阻府童子从通今阁的一间商铺里走出来时,脚上就穿着这双靴子。

看得出他很喜欢这双靴子。

虽然已是第三次穿。

但靴子底部依旧很干净。

靴面上也几乎看不到一个褶皱。

那会儿是正中午。

影子正好直直的投在他的脚下。

投在这双靴子下。

他很是恼火。

因为被影覆盖住之后,旁人就看不清他脚上的靴子有多么华丽了。

阻府童子恨不得往脚上绑两个灯笼来驱散影子。

但他是不会做这么奇怪的事情的。

虽然他很想。

但也不能做。

因为他在通今阁很有名望。

这名望不是单指好的名声。

当然也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含在里面。

至少阻府童子走到哪里,都有人隔着老远就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少有的几个人敢于和他正面打一声招呼,他却也是不苟言笑的轻轻点下头,算是做了回应。

没人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没人知道杀人如麻的冷血阻府童子,竟然为了一双崭新的靴子而高兴到了整整第三天。

五绝童子虽然同气连枝,但彼此的住处却相隔的十分遥远。

分别在通今阁的东西南北中,五方之位。

阻府童子自然是在正中央。

他的住处旁边,就是一座酒楼。

当然,是正经的吃喝酒楼。

不是明月楼那般的烟花之所。

阻府童子不喜女色,也不善饮酒。

唯一的爱好就是做饭。

甚至一度前往中都城,在厨神马文超的府邸前跪了三天三夜以求能拜他为师。

马文超被其坚韧感动,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让阻府童子做了一盘蛋炒饭。

但当阻府童子一拿起刀时,马文超就转身回去了。

“事物是用以填补,滋养人体的。而你手,你的刀,却尽是血煞之殇。这样的手,这样的刀,做出来的饭,吃了会让人折寿的。”

马文超说道。

这算是给阻府童子判了死刑。

他在厨子一途上的死刑。

但阻府童子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不过他还是把马文超的话听了进去。

他的确是杀过很多人。

可是那些人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有必须要死或是必须被他杀死的理由。

阻府童子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普通的食客却不是必须死之人,也不是必须被他杀死之人。

所以从中都城回来之后,他只做饭菜给自己吃。

要折寿,就折自己的寿好了。

反正这人寿自由天数。

与其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度过。

不如慷慨些,潇洒些。

因此他每天都会到住处旁边的酒楼中借用锅灶。

烧菜煮饭给自己吃。

而他每天做的饭菜都一模一样。

因为阻府童子认为只有每天都吃一模一样的饭菜,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否有所进步。

虽然那蛋炒饭有时候把他吃的着实想吐。

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其实他做饭的水平已然很是高超。

至少不比那酒楼中的厨子差。

可是他已然只做蛋炒饭。

而且从不愿意让旁人尝一口。

待这事传出去之后。

大家对他反而更加敬畏。

因为没有人能做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三顿,全吃蛋炒饭。

阻府童子做到了。

而且他还做到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至少每三天都要杀一个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穿着不同的靴子。

因为他再也不想过小时候那种赤着脚走路,被石块割破脚掌的日子。

所以他对靴子有一种变态的执念。

但他脚上的这双,已经穿了三天了,竟是还没有换掉。

由此可见他对这双靴子的喜爱。

到现在已经不止三天了。

阻府童子还是没有换。

因为他在街上遇到了另外三名童子。

他们刺杀刘睿影无功而返,回到了通今阁。

距离在中都举行的文坛路虎斗却是没有多少时日。

时间紧迫,阻府童子当街纵马,带着其余四人,一路星夜兼程才赶到了景平镇中。

本想在这饭堂里打个尖,歇歇脚,待日头快落时再上那博古楼中。

没想到却是遇见了萧锦侃。

饭堂后面有一扇小门。

小门通往后院。

除了叶伟和萧锦侃之外,没人知道这饭堂中还有这么一处幽静的地方。

这里也是叶伟每个月大醉十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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