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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这晋国,有十之八九的财富,都掌握在他手中。
状元郎?
他从来就没稀罕过。
只不过是为了有个合适的身份迎娶公主殿下罢了。
谁让他从小就运气好,随便背一背书,就能拿到状元的头衔。
而这个身份,也比他商人的身份更容易娶到公主。
所有人都觉得让他当驸马是屈了才,可谁又能想到,他从一开始,就是奔着驸马这个身份来的呢?
从女孩小时候那句:“我的糖分你一半”开始,他就已经决定了要娶她。
竟然还有人胆大包天敢议论他的公主?
连他都得小心翼翼地对待着,她们又算什么东西!
还跟他的公主比美?
哪来的脸?
啧,三十大板好像太轻了,就应该一百大板。
他不知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让皇上大舅哥留着公主到十八岁,等着他来娶她,她们又怎么知道是他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才让皇上不将公主送去和亲?
如今,公主终于是他一个人的了。
没有人再能夺走她。
夜弦深呼吸了一口气,将桌案上的文书全部处理完,这才回去朝歌的院子。
公主府的主院是他们两人住着的,其他的院子都空着。
夜弦回到房间的时候,朝歌刚睡醒,正坐在梳妆台旁让婢女给她梳头发。
夜弦缓步走了过去,接过婢女手中的檀木梳,轻柔小心地梳理着朝歌的头发。
朝歌发质柔顺,垂落下来像瀑布一样,触手温凉,摸着极为舒服。
夜弦拿起来便爱不释手。
“昨晚为夫就发现了,娘子的青丝甚是柔顺,为夫真是爱极了娘子的长发垂落胸前的娇态,颜色之反差,甚是浓烈……让为夫爱不释手。”
朝歌:“……”
这人真是三句话不离“昨晚”。
她已经麻木了。
随便他吧。
口花花,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你已经无药可救了。”
男人笑着俯身,脑袋搁在她肩膀上,同她一起看着镜中的美人。
“不,你就是我的【无药】。”
朝歌:“呵呵。”
夜弦垂着眼眸,仔细闻了闻,突然惊喜道:“娘子,你用了为夫的枣花胰子!”
朝歌沧桑地抹了把脸。
“整个公主府的胰子全被你换成了枣花的,我不用这个还用什么?”
夜弦却很开心。
他一把抱起朝歌,朝床榻的方向走去。
“娘子,天色已晚,我们该歇息了。”
朝歌挣扎:“不!我还想再看会儿书!”
夜弦强行压制。
“不嘛,娘子,明天咱们一起用枣花胰子吧。”
朝歌:“……”
*
成亲三日后,便是回门的日子。
“快起来,今天还要进宫给皇兄和母后请安呢!”
夜弦哼哼唧唧地拽住她的手,将她一把拉回了怀中躺下。
“不急,天色还早,咱们再睡会儿……”
朝歌:“……”
她突然就伸手在夜弦腰间的软肉上狠狠捏了捏。
夜弦瞬间疼得睁开眼睛,一看到朝歌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顿时笑嘻嘻地拉过她的手揣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