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霆原本觉得自己有些没面子,才会跟个女人计较这几句。
没想到这一计较,居然还计较出这样一番“内情”。
顿时又觉得面子回来了。
他撸起袖子:“来来,你细说说,是怎么打算来着?”
林江琬像个没耳朵的鼹鼠,将头脸都抵在马车壁上,一动不动,留一个后脑勺给他,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陆承霆好不容易找回点场子,当然要继续问下去。
“一介庶民,小小游方郎中,居然胆敢肖想郡王妃之位?”他眯着眼,语调平平,却比之前更叫人觉得危险,“这侯府也是眼瞎,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居然连自己的孙女都认不出?再说你也是在汝城四处露脸的,就不怕有人将你认出来?”
他已经猜到她和三姑娘长得像。
不过因他之前亲手洗了她的妆,自然知道她们就算长得像,也是截然不同的两副姿态。
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将她认出,又哼笑一声:“你就算从头到尾蒙着脸,若敢进郡王府,也必然不出三天就被拆穿。”
林江琬听了这话,想起自己之前的打算——不等进了郡王府,说不定半路就跑了……
不过彼时雄心壮志终究百密一疏,现在在他面前,那打算更犹如过眼云烟。
她之前以为把自己这个“三姑娘”嫁出去对谁都好,现在却落到这幅田地,也不知他打算什么时候杀她。
杀便杀吧,还要先这么半死不活不给个准信地吊着她闲聊。
她虚弱道:“郡王……郡王慧眼如炬,旁人自然不如。不过这事不怪侯府眼瞎——正正是因为太亲近了,所以才会被束缚了想法看法,也不怪以前见过我的那些人——遇上这样的事情,就算是自己娘亲也认不出的。”
陆承霆有兴致听她说话,不代表愿意听她帮别人说话,尤其现在最不耐烦的就是侯府,听见她这么护着,心里越发觉得起宣平侯运气忒好,白捡个女儿养了两天就如此孝顺,他家祖坟上怕是冒得滚滚浓烟才对。
林江琬说完,听了听动静,见身后人不接茬,生怕他不能理解这事不是侯府的错,不得已只能接着说:“我是说真的,就,就好比一个人头天还看见自己娘亲在家中洗衣烧饭,第二天却看见她出现在皇后娘娘銮驾之上,身边仪仗随从无数,穿金戴银收万民叩拜——这种时候就算眼力再精,也只会觉得“这个皇后与我娘亲长得真像”,而不会觉得“我娘亲怎么忽然变成皇后了?”
越是亲近的人就越是如此,毕竟谁能想到昨天还在眼皮子底下的人忽然就被调换了呢。
陆承嘴角一抽:“你倒是会比,先将自己比做本王亲娘,再将自己比做皇后?”
林江琬额上冒汗:“不是那个意思,我这也是……话糙理不糙。”
“理也极糙。”陆承霆简直被她气乐了,又见她还拿后脑勺对着自己,顿时抬手忍不住想敲她一下。
正这时,马车一停,帘子又被掀开了一个缝隙。
“郡王,来仪楼到了,咱们是先在这附近找间茶楼去吃……”
长风的声音又飘飘忽忽从外面传来,只是这一回,说了一半就卡住了。
缝隙里露出长风的半张脸,脸上满是悚然之色:“郡王,郡王你……”
马车里一地凌乱钗环,地上的水渍浸湿了几片,姑娘的衣裙也湿了一片,再往上看,出门时还整整齐齐的人儿,现在披头散发,双目含泪,瑟瑟发抖地缩在角落里。
而自己家郡王居然还伸着手,像是要对人做些什么似的。
他家郡王绝不是这种人,长风默念一声,静静放下了帘子。
陆承霆再想敲她后脑勺也下不去手了。
他收起之前所有情绪,理了理被她搞的一团乱的思绪,终于还是做出了决定——
“下车,去挑些及笄礼上的穿戴。”
说罢,率先一掀车帘走了出去。
车内光线随着他的离开一亮又暗下来,带给林江琬短暂的安全感。
她这时才透处些迷茫和脆弱的神色来。
刚才与他对话,她不知为何隐隐觉得他有些得意高兴,可细想想,又觉得那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任凭谁遇上这样的事,高兴是不可能的,怕是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才对。
可他说让她去挑及笄礼穿戴,是什么意思?
他已经知道自己不是三姑娘啊。
或者,先买了穿戴再碎尸?位高权重之人果真规矩大得令人费解……
汝城的最繁华的闹市叫做阮祠街,这里原本有一阮姓世家,家族极大,传了不知几十代人,一座祠堂又深又古,比这街市里其他房舍铺面都早。
而十几年前幽郡兵乱之时,他家族长带领子孙守城最后全数殉难断送,香火也再无以后继。
兵乱退后,城中百姓感念阮家之恩,将他们生前事物收拢纪念,日日有人打扫,时时有人祭奠。
这样一来,阮祠的香火竟比文武二庙更胜,这街市便以此为名,周围也渐渐多了许多营生店铺。
陆承霆下了马车一眼望过去,便见无数铺子围着一间幽深古老的宗祠,汝城最好的首饰铺子来仪楼也在其中。
宗祠肃穆,铺子鲜活热闹,有人买了吃食就蹲在宗祠门口大嚼大咽,也有人买了胭脂绫罗顺路进去祭拜的,但就是这样竟也丝毫不觉不敬,反而像是期頣老者庇佑着顽童胡闹,十分可亲。
他与长风看着这街上众人,街上众人也纷纷侧目看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