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她从来没有去过学校,也不知道楼宁之打着忙社团的幌子去做一些别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啦,今天社团不忙】
庄笙无事发生地回复她:【饭菜已经熟了】
“我回来啦。”楼宁之朝厨房张望,结果庄笙就坐在沙发上,连忙扑过去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抱抱,“我好想你啊。”
庄笙拍拍她的背,说:“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楼宁之糊了她一脸口水,哈哈大笑着去洗手了。
酸梅薄荷鸡、冰酿番茄,都只做了楼宁之一个人的份,庄笙吃她少油无盐的大杂烩,楼宁之在她碗里瞪眼看了会儿,只得出一个结论:“不是人吃的。”
吃过饭后,庄笙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手背在后面,一步一步走到楼宁之跟前:“闭上眼睛。”
楼宁之猜到她要给自己什么东西,欢欢喜喜地闭上了,还很自觉地把两只手一并伸了出来。
庄笙把没拆封的手机盒放到了她手上:“睁眼吧。”
楼宁之睁开眼,惊喜道:“哇。”
哇得特别真情实感,一点儿都不浮夸。
笑意瞬间跃上了庄笙的眼角眉梢,白天来的阴霾都被扫去大半:“给你的。”
楼宁之迫不及待要拆盒子,刚把外面封的保护膜撕掉,就住了手,往盥洗室冲,扬声道:“我吃了饭还没洗手呢。”
庄笙失笑。
楼宁之回来三下五除二把盒子彻底拆了,捧着手机笑得傻兮兮,庄笙拍拍她的头:“别笑了。”
楼宁之哪有不笑的道理,这可是庄笙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而且特别贵重——相对庄笙的收入来说。她隔着外膜摸了摸,又放下了。
庄笙:“你不开机吗?”
楼宁之:“没有手机壳,待会儿再弄脏了。”
庄笙指指她先前那个手机:“我问了,这两个一样大的,通用。”
楼宁之:“用旧了的,怎么能放到新手机上。不行,你替我先收起来,我怕我忍不住动,等我买了新的手机壳和手机膜,我再用。”
庄笙:“……”
刚买的新机器被冷藏了,楼宁之的兴致却一点都没有衰减,逛了一晚上的手机壳,硅胶的、浮雕的、硬壳、皮质的,五花八门,要不是庄笙拦着她,劝她差不多就够用了,最后她能买下来一个店。
挑挑拣拣地买了三十多个手机壳,楼宁之心血来潮道:“要不然我再给你买一个手机吧,我们买情侣的。”她对情侣款异常地执着,住过来的这段时间已经把能用情侣款的都换了情侣款,包括毛巾,上面的图案也是一对动漫的cp。
庄笙不想她浪费钱,便道:“我用你换下来的那个就行,不用再买。”
楼宁之不高兴地哼唧道:“我用新的,我用旧的,传出去我是什么人啊?人家说我虐待媳妇儿。”
庄笙说:“我给你买,你也给我买,听起来不是很像交换么?这不就失去了送礼物的乐趣吗?你让我别跟你见外,你这就不是见外了么。”
楼宁之挑不出她什么错来,又知道她一向抠……不,是节俭,舍不得钱用那么贵的,硬要给她买可能会适得其反。用旧的就用旧的吧,自己这个外表看起来还有八成新,再把壳膜一换,和新机也差不离,遂点头同意了。
最重要的是可以情侣款了,她又兴冲冲地挑起了情侣手机壳,庄笙忍不住在旁边多了一句嘴:“那你之前买的那些单人的怎么办?”
楼宁之随口道:“我拿到学校去卖。”
庄笙:“……”
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很有商业头脑。
楼宁之睡前对她的6p发表了一番告别感言,由于篇幅过长,废话过多,被庄笙以鬼故事吓唬之,瑟瑟发抖钻进庄笙怀里而告终。
庄笙专门赶在工作日的上午去练车,下午就在家学习,晚上和楼宁之过二人生活,没有再看过对方的手机,只是偶尔会想起来,被她强行压下那股探究的冲动。
每个人都有秘密,她也有没有告诉楼宁之的事。不管是逃避也好,还是接着这个机会让自己忙碌起来无暇去思考,进而提升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好,她最终还是选择了不问,等着楼宁之主动跟她坦白。她相信楼宁之迟早会说的,如果她一直不坦白,那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楼宁之每天去兼职,看着自己另开的一张银|行|卡里渐渐多起来的余额,前所未有的充实,仿佛已经看到了前途的星辰大海。
楼宁之终于换上了新买的手机,配了一个透明的壳,一眼就能看到颜色。那天早上她先是热情高涨地和庄笙做了一次高难度动作的床事,忍着腰疼然而心里美滋滋地去了学校。
一落座,就把手机在方小雨三人面前晃了一眼,几人相当捧场,方小雨问:“换新手机了啊?”
楼宁之嘴角高高地翘起来:“恩哪。”
付佳说:“先前看发布会玫瑰金挺丑的,实体看还不错,不过我的6p用得好好的,先不换了。”
楼宁之找准了机会,赶紧秀一把:“是啊,我那个也好好的,根本没必要换,外观都没什么不一样,就一个3dtouch,不实用。但是我家那谁偷偷给我买了,我一回家,她就把手机放我手里了,拒绝都不行。她可霸道了。”
楼宁之脸发红,对于堂而皇之地秀恩爱还有点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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