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汉第三帝国>第52章再设三大总署

就在郭泰与蔡邕商讨官考方面事宜的时候,文成殿书房之中,刘曜正与刘彪、程昱、陈群庆三人在开小会。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很多的事情,朝廷需要提前去做。官考后再过一个月,随着新的基层官员上岗,朝廷将瞬间增加大量要拿俸禄的官员。官员的大量增加,必定导致财政负担加剧。而朝廷目前的财政来源,主要是税收和盐铁、矿产。因此,为了保证财政稳定,朝廷就需要成立国营总署。所谓国营总署,即相当于由朝廷经营的各种商社,利润归为朝廷的财政收入。”

这个比较好理解,就像百姓集团一样,刘彪、程昱、陈群庆三人静静听着,都没有发表意见。

“只成立国营总署还不行,必须要有专门管理朝廷开支用度的机构,对朝廷的开支用度进行预算和统计。按照寡人之前颁布的官制,十二堂部并无一个部门负责此事。所以,寡人在下一个朝会上,会宣布成立财政总署,由此总署负责收税,和统一管理朝廷的开支用度。而且,为了确保商税及蓄奴税、雇工税的顺利征收,防止地方上的豪强偷税漏税,寡人决定调拨一个军的兵力,交给财政总署使用。”

相比之专门负责商业经营的国营总署,有用专属军队的财政总署权力更大。

刘曜回想后世各国的财政制度,发现米国的财政部制度很具有借鉴意义。

他所说的这套思路,几乎就是照搬了后世米国的财政制度。

刘彪、程昱、陈群庆觉得刘曜的想法很新颖,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好像有漏洞。

刘曜捕捉到了三人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笑道:“为了防止有人中饱私囊,公器私用,从而背离成立国营及财政两总署的初衷,寡人将会对这两个部门施行承包制。”

“所谓承包制,即把国营总署分成若干种类的商社,承包给非官方的民间商业机构,由其负责商业运营。所赚得的利润,朝廷得八成,民间商业机构得两成。财政总署的收税之事务,也同样以承包的方式,交由非官方的财报机构负责。所征得的税收,朝廷得八成,非官方机构得两成。”

“想要承包国营总署的民间商业机构,与想要承包财政总署收税事务的非官方财报机构,都必须经过各自的行业资格认证,达不到标准的机构,没有资格参与竞标。”

刘曜提到的“财报”、“竞标”等术语,在过去经营百姓集团的时候说过很多次,现场的三个人都能听懂。

“朝廷需要做的,便是监督这些承包机构,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招标,以此确保效率!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所有的承包机构也要交税!为了防止出现富可敌国的庞大私人机构,无论是国营总署下的各商社,还是财政总署的收税事务,都以郡为单位进行承包,可以承包给本郡境内的非官方机构,也可以是外郡的非官方机构。”

“同一个民间机构,最多只能承包一个郡的财政收税事务或国营总署分商社。一旦被朝廷发现有家族通过某种手段承包了两个郡的业务,那么该家族的行为会被视为企图谋逆的重罪,诛三族!”

刘曜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他需要给三人思考的时间。

片刻之后,刘曜继续说道:“目前朝廷官员的俸禄是每月发放一次,随着基层官员越来越多,发放俸禄的人员也要随之增加,如此便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高官员领取俸禄的效率,就要成立另一个机构——银行总署。”

“所谓银行,即为钱庄。钱庄的功能,诸位应该都深有体会。它不仅可以存取钱财,更能借贷给有资产抵押周转资金的人。凡是在百姓钱庄存的钱,不管是在益州郡存的,还是在豫章郡存的,来到了长安城之后,都可以凭借存条,在长安城里的任意一家百姓钱庄把之前存的钱取出来。”

“倘若朝廷在各地都建有钱庄,那么各地官员的俸禄,可由本地财政机构计算无误后,做一份俸禄表交给上级部分审核,走完流程之后,再交给当地的钱庄。最后,当地官员便可到本地的钱庄领取各自的俸禄。”

“为了区别民间的钱庄与朝廷的钱庄,故而寡人把朝廷的钱庄命名为‘银行’。银行总署统一管理全国的所有钱庄,私人开办钱庄必须经过银行总署批准,否则属于违规违法行为。银行总署除了这个些职能之外,还有发行货币的权力!”

刘曜说到这里,看见三人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点头道:“没错,寡人欲把铸币权,交给银行总署!国营总署、财政总署、银行总署都必须尽快成立起来。而在此之前,是明确朝廷的铸币权!世宗时期,朝廷将地方的铸币权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统一铸造的钱币是五铢钱。寡人欲效仿世宗!”

五铢钱是中国古铜币名,钱上有“五铢”二篆字,故而得名。

汉武帝于元鼎四年,即公元前113年,下令禁止郡国铸钱,把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将铸币大权收归中央。

中央政府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钱。

钟官负责铸造,辨铜负责审查铜的质量成色,技巧负责刻范。

面文“五铢”二字的钱最初铸于汉武帝元狩五年,即公元前118年,重如其文,被称为五铢钱。

刘曜喝一口水,放下茶杯,说道:“银行总署下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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