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您还好吗?如果您不舒服,可以休息一会儿,我们再谈。”
“不,没……没什么……就是这件事情……我们四个都没办法在宿舍待下去了。我们和公司说了。公司要不解决这件事,我们情愿去小饭馆里面洗盘子,也要辞职不干了。而且这事情,警察来过两次了……我们换了地方,换了新的房子住。搬家那天……搬家那天我看到有个阿姨,拎着一只鸡走过去……那鸡刚杀好,脱了毛,血淋淋的……我……我总觉得那只鸡在看着我……”
“是真的在看您,还是您的心理作用?”
“应该是心理作用。是心理作用……我后来都有些受不了……”
“搬家之后,还有发生类似的事情吗?还有再看到那个东西吗?”
“看、看到了……我还是……办公室那里,还有路上……我辞职了。我忍受不了,辞职了。从宿舍里面搬出来,租了新房子。是一间一室户,很小,就我一个人住,在郊区。我搬进去之前,仔细看过、问过了。周围的人,周围的房子都有人住,小区里面人很多。我以为没事了。可是……可是那天晚上,我又听到……在阳台上面,那东西在啄阳台窗户,还有,还有爪子抓了阳台的声音……我……我躲在屋子里面,我不敢看,我都报警了……可是……警察来之前,阳台的窗户就被打碎了。我吓得大叫,周围邻居都醒来了。我看到了……阳台窗户碎掉之后,有风,窗帘吹起来,我就看到了……”
“是之前您看到的那个东西?”
“对,而且……”
“而且什么?”
“手……他没有手,不,他的手,他的手是爪子,是猫爪子,或者其他动物的爪子。是两只爪子!”
“其他的呢?他还有其他特征吗?”
“我不知道……我就看到爪子……”
“衣服呢?”
“衣服……衣服是,是一件汗衫,还有一条长裤。应该是……我没注意,我就光顾着看……”
“他有对您做什么吗?”
“没有,马上就有邻居来敲门,还有邻居在外面喊。后来警察也来了。我不敢说我看到的……我怕被当疯子。他们当是有入室盗窃的……我后来就想办法联系到了你们,我不知道……玻璃是碎了,肯定是有东西。但我不知道……我可能脑子不正常……我……”
“梁小姐,在您遇到这些事情之前,也就是搬到公司宿舍前,您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特别?我在那之前,在老家工作。我有个同学,前几年就到了民庆这边打工。我到这里来,也是……在他那边借住了一段时间,我找到工作,就搬到了宿舍里面。他出差去了,还没回来。要不然……”
“他和您交流的时候,有表现出什么异样吗?”
“什么?你们觉得……这不可能,我和他,那几天都很正常……”
“他家里面呢?有奇怪的东西吗?”
“没有,都没有,都很普通。不可能是他。他人很好,而且,和这种事情也不搭边。不可能的……”
“那么,除了这个人,您还接触过什么人?接触过什么特殊的东西吗?”
“不,应该都没有……我不记得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这样的话,我们只能先从那间空屋查起来。您如果想起来什么线索,可以再联系我们。在此期间,我们事务所可以向您提供一枚自制的护身符,暂时保护您的安全。”
“这,有用吗?”
“这点我们无法保证。您遇到的东西,就目前看来,并非是鬼。如果是什么少见的妖怪,我们要处理起来也需要费些功夫,成功的把握也不是那么大。”
“……”
“梁小姐要是不放心,可以寻找其他人帮助。另外,您如果无法确定的话,我们建议您去医院做一下检查。虽然按照您所说,有些东西遭到了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损坏,但也不排除是您的身体、精神产生了一些问题之后,才出现了这种状况。我想要确认一下,除了您之外,没有人看到那个东西,您在此之前,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过那个东西,对吧?”
“……是……我,我知道了……”
“谢谢您的配合。”
2001年5月28日,调查委托人所说的空屋。确认该空屋地址为民庆市安南路xxx弄xx号xxx室,屋主身份为钱勇强,已婚,有一子,于1998年3月1日出国,定居于国外。该房屋无案件记录,钱勇强及其家人也未曾牵涉进案件中。
2001年5月29日,调查委托人的原宿舍房屋。确认该房屋无案件记录。房屋所有人为委托人曾就职的公司豪安销售公司。
2001年6月1日,调查空屋。。
……沙沙……
“……那间屋子啊……前段时间是治安不好。可能是有小偷看房子空着,就溜进去了吧。”
“您知道房屋主人的事情吗?我们查到,屋主姓钱,出国有两三年了。”
“嗯,是啊,是出国了。大事情呢。本来说是出国打工的,有门路,老婆儿子都留在了这里。收拾行李就收拾了好长时间,还有什么护照啊审批啊……他们家那段时间可忙了。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老婆儿子就一起出去了,每天跑关系。他也是有本事。”
“您有听说这里面的原因吗?如果是打工的话,他的家人应该不可能跟着出国吧?”
“可不是!不过,人家有本事好嘛。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有门路,人家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