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青春校园>我是全能大明星>第771章:你对摇滚一无所知

“果然掐架了。”

“这个超梦乐队也是人才,他也不怕万一失败,他们就完了。”

“是呀,哪怕就是胜了,对于他们影响也不好,这种踩人上位的手段,太阴险了。”

“的确是阴险。不过,对于他们像娱乐圈这样的圈子来说,比这样更恶心的手段都有。而且,d实在是摇滚中的一个符号,不管他们多努力,他们都很难超过d。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哪怕冒着巨大的危险,哪怕胜利之后被人大骂,但只要他们超过了d,那么,未来他们就是摇滚的象征。”

“胜者为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这也要看他们能不能比得过d才行,他们太年轻了。”

“这可不一定,超梦乐队虽然年轻,但娱乐圈不正是年轻人的天下吗,相比之超梦乐队的年轻,现在的d除了莫白,剩下三人已经太老了。另外,那个林锋也很有才华,媒体私下里都将林锋当成是年轻时候的黄家驹。”

几位对超梦乐队比较有研究的看客不时说道。

而这时,超梦乐队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

架子鼓砰的一声,一阵无比激情的弦律就此出现。

摇滚是什么?

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但是,不知道不要紧。

摇滚最为明显的标志,那就是架子鼓,吉他,贝司,三大件的出现。

只要这三大件一出,任何音乐都可以通过这样的组合,爆发出更为有冲击力的力量。

【也许我要得太多,都不想你难过

也许应该简单活着,快乐痛苦不说

我们没有理想,流浪没有方向

只是梦中的麦田,守着一片金黄

想本美丽梦也无常

那永远到不了的远方……】

林锋确实是摇滚界的天才。

他作词很有一手。

他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汇更能打动人心。

他也知道用什么样的辞藻更显得文艺。

正如歌词中的理想,流浪,方向,远方……

这不正是无数当下年轻人羡慕的诗与远方吗?

当然,林锋的天才不仅仅是在作词上面。

在作曲方面,林锋也别具一格。

这一首《在路上》用诉说的口吻,正是摇滚向外界表达的方式之一。

听着歌,大家仿佛在倾听一位年轻的人儿向他们述说自己的故事。

而最最高潮的是。

那一阵述说在整个乐队组合各种电子音乐合成之下,整首歌的弦律一下子变得无比的激情。

这是一种其他音乐完全表达不出来的感受。

“我靠,这家伙厉害呀。”

“词好,曲更好。”

“不只是词曲,整个组合显得无比的激情澎湃,这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候的d。”

一些之前并不看好超梦乐队的看客,这时也被这一首歌给震惊到了。

“确实厉害,之前我还以为他们这是在找死,现在来看,莫白有压力了。”

“一直很喜欢莫白,也一直对莫白的才华无比的放心。但是,听了这家伙的歌,我有一些担心莫白了。”

“我也是。莫白虽然天才,但毕竟不是每个方面都很天才,虽然他已经在各个方向都很天才了。但在摇滚方面,未必比得上这个叫林锋的。”

“难怪这个家伙是d之后香江最为知名的一支摇滚乐队,之前我一直以为是炒作的,现在来看,他们的实力确实非常强。”

一些d的铁杆,莫白的铁杆也担心起来。

哪怕就是一些对摇滚更为有研究的业内人士,这时他们也是皱起了眉头。

虽然他们认为,莫白加入d之后推出的两首歌曲,冷雨夜,以及喜欢你都非常的不错。

单论水平的话,他们还认为《喜欢你》可以完爆《在路上》。

但现实并不是你认为《喜欢你》好,他就好。

《喜欢你》注定是一首越唱越经典的歌。

但这样的歌往往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刚开始你唱的时候你可能会感觉一般。

或者你也会觉得好,但绝对没有那种令人震撼的感觉。

可《在路上》那就不一样。

其实这一首歌很普通,甚至你越唱之后,越是发现这一首歌很一般。

唱多了之后,甚至你还会觉得这首歌很烂。

但一般不要紧,最为要紧的是,这首很一般的歌曲刚开始一唱却非常的令人眼前一亮。

“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

震耳欲聋的歌声成为了当场的焦点。

四位超梦乐队成员劲情的在舞台上展现他们的才华与青春。

他们激情。

他们有才。

他们更长得帅。

他们也更为的有个性。

“帅呆了。”

“啊啊啊,太帅了。”

“林锋,我喜欢你。”

有一些看客激动的已经大声的喊出了林锋的名字。

特别是一些小妹妹,更是喊出了喜欢林锋的声音。

“谢谢。”

一曲结束,林锋嘴角上翘。

他对于自己无比的自信。

他同样也很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

“太棒了。”

主持人适时的走了出来。

“林锋,你的这首《在路上》可谓真正将滚摇的那种精神表现了出来。”

“谢谢主持人,我也是这么觉得。”

林锋谦虚的点头,然后又说道:“摇滚就应该是这种型式,他狂热,他不羁,他看起来颓废但却无比的激情,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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