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趴在澡桶里,背后乐公公正卖力地为他搓着后背。一场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而涔州城下的狂欢也进行了足足一个时辰。
不但是那些涌到涔州郡城来我外地难民,便连城内的居民也都从涌了出来,加入到了这一狂欢的人群之中。早前,双方隔着高高的城墙,箭拔弩张,险些儿便要大打出手,但这一场雨,却将双方的敌意化解得干干净净。
可不管大家怎样狂欢,那个在祭台上的男人,却是所有人膜拜的对象。
涔州遭旱灾了。
涔州人活不下去了。
皇帝来了。
皇帝为涔州祈雨。
涔州真的下雨了。
涔州在西地也属于偏僻之地,是属于那种典型的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吃上顿愁下顿是常态,信息更加的闭塞。原本的他们,对于皇帝至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因为那离他们太遥远。秦风自起家以来的横扫**八荒,建立起了一个偌大的帝国这样的赫赫武功,于他们而言,似乎也只是旁人家的事情,跟他们关系不大。
唯一让他们对这位皇帝有了一点好感的就是这位成了他们的统治者之后,裁减了徭役,大幅度降低了赋税,让他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的时候,他们真心诚意地念叼了几句皇帝英明的话,其它的,也就那样了。
皇帝离他们还是那样的远。
但这一场雨,却让大明国的皇帝在他们的心中无比的清晰起来。天选之子,神之代言人,是他们在心中对于这位大明国皇帝的新的定义。
恐怕秦风自己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一场雨,他将自己的高大无比的形象,牢牢地烙印在这极西地区。
或者现在这种影响还只局限在这涔州,局限在这些亲眼见到秦风求雨成功的人心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口口相传,这种影响必然会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
历来这种神迹,是最引人好奇和遐思的。
而此时正舒舒服服地泡着澡的秦风自然还不会感受到这种变化,他只是在心中感叹自己的确好运。
起初,他只不过是想演一场戏,骗骗那些老实巴家的人们,只要他们听从分派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人一散,心自然也就散了,想到聚齐可没有那么简单,再加上各路援军的抵达,事情便会牢牢地掌控在朝廷手中。
可谁知当真下雨了。
这可真是一雨解千愁啊!
想到在那暴雨之中,万民高呼万岁的场景,秦风又是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他当然不会相信自己是什么天选之子,神之代言人,他只能感叹自己当真是好运来了,门板都挡不住啊。
久旱逢干霖,这一场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当时就在秦风有些担心再这样下下去的话,涔州旱情刚解,涝灾又来的时候,老天爷很给面子的将雨小了下来,最后变成了和风细雨,至于此时,外面已经只剩下了牛毛细雨在纷飞了。
地已下下透了。
雨小了下来,狂欢的精疲力竭的百姓们背起了自己的包裹,满怀着欢喜回返自己的家乡,虽然与来时一样的一无所有,但回去的他们,现在却怀惴了一肚子的希望。
皇帝说了,要修河,要赈济,不会让涔州人饿肚子,天选之子所说的话,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吗?回家去,好好地等着官府安排便是。
“乐公,经此一事,我觉得涔州人应当会对我大明归心了吗?”秦风笑问道。
“陛下,何止是归心?陛下的形象已经深深地烙进了他们的内心之中,自此以后,他们会成为陛下最为忠实的臣民。”乐公公的语气之中充满了欢喜。
“侥幸啊!”秦风叹道:“老天爷给面子,如此解决是再好不过的了,一举两得。”
“陛下是天选之子,自然是承天之意。”乐公公肃然道。
秦风歪过头看了一眼乐公公,见这个老家伙一脸的肃穆,不像是在说奉承话,反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慨,心中先是一楞,不由又是一阵晒笑。
算了,没有必要解释了。乐公公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既然他也这样认为,那么涔州那些百姓恐怕这种认知还要更深,这事儿传扬开去,对于大明朝恐固统治还是很有好处的。至少于对于西地融合进整个大明有着莫大的好处。
自从征服秦风之后,经济愈发达的地区,融入大明体系便越快,越穷的地方便越难,用这样一种方式,虽然上不得大雅之堂,但却胜在有奇效。最难的一步跨过去了,以后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接下来,无非就是让这些地方的人能吃得上饭罢了。
越穷的地方,他们的期望值就会越低,也更容易得到满足。
或者这件事情,对于楚地的融合也会有大帮助的,不妨让鹰巢将这件事情大力地宣扬一番。秦风拍了拍脸颊,做这件事情,虽然有些不要脸,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似乎不要脸并没有那么重要。齐国锐意改革,以这个庞然大物的雄厚的底子,只怕用不了几年,整个国家便会焕然一新。自己要是不用最快的速度将西地,楚地整合进大明帝国,形成合力,只怕异日两国交锋,自己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秦风可不会认为大明与齐国打过几仗都获得了胜利,就自大地认为齐人不过如此。那可是一个以一己之力,与秦楚越三国抗衡了百余年便且将这三国压制得死死的只能当小弟的狠角色。如今的曹云,可以说是历代齐王之中最为厉害的一个,早先自己将他单纯的当作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