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盛开的时节天气已经不能算的很冷,但高地诺曼毕竟位于北方,深夜的寒气仍然会令人有着想要蜷缩回炉膛前的冲动。可想而知的,在这个时候被人从热乎乎地白熊皮褥子与鼠貂皮毯子里拉出来的人是不会感到愉快的。
尤其是对一个国王而言,又及,在每一次举杯的时候他都喝光了里面的腐甜酒或是冬酒。
但他不能大叫一声让他的士兵们抽打或是绞死那个敢于打搅他的人,因为折磨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嫡亲姐姐,黛安公主简直就是以一种气急败坏的姿态把他从被褥里拉了出来——一只手臂,一条腿的那种拉扯方法,毕竟国王陛下有她四个那么大。
“怎么啦?”国王问,他按住脑袋,觉得里面有一群装束鲜艳的侏儒敲着锣和鼓蹦跳着祭祀他们的神呢。
“您的好领主,还有您的好弟弟!”黛安不满地说,国王陛下的小心思她也有所察觉,但她真不明白为什么他非得弄这么个下贱东西——摩顿.唐克雷并非没有远亲,如果可怜的老摩顿出于自个儿的小小私心,不愿意让狄伦继承他的领地的话,十二家族里也不是找不出第二个唐克雷——她是说,谱系上可溯的那种,虽然黛安也不怎么瞧得上他们,但无论如何,也要比个不知从那个娼妇的裙子下面钻出来的小杂种好。
国王抓起摆在柜子上的银壶大喝了一口,里面装着掺了水、碎薄荷叶的蜜酒,这种口感冰凉的淡酒是用来解酒和消除宿醉后遗症用的,他略微清醒了点儿,摇晃着身体抓着男仆的肩膀还有床柱站了起来,在另两个仆人的帮助下,他穿上了不久前才脱下来的羊毛套头衫,裹上一件银鼠皮的大氅,一个仆人想要给他戴上金项链,被他摆手拒绝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跌跌撞撞地走下楼梯时,他问。
“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黛安回答道:“好像是那个……人想要杀掉开尔伯爵,但您知道的,开尔伯爵的保护人是富凯,而富凯正好和约翰在一起,然后约翰阻止了他,但那个人……感谢您对他的恩宠,他显然已经忘乎所以了,他竟然对一个公爵,呃……”她将“一个王国的继承人”吞了下去:“举起武器。”
“我听得一片乱。”国王说:“伯德温为什么要杀死开尔?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有富凯怎么和约翰在一块儿?”
“约翰想要问问富凯有没有办法帮他买到更多的奴隶——两千名士兵就算是一个公爵也会感到吃力的,至于那个人,谁知道呢?”黛安无所谓地说:“下等人总是很爱发疯的。”
即便有仆人飞快地跑过去点燃火把,走廊里的阴寒仍旧令国王打了个抖儿,他拉紧大氅,幸好作为国王的弟弟,约翰公爵的住所距离国王的房间并不远,准确地说,那本就是由一条甬道连接着的紧紧毗邻的高低塔——依照高地诺曼的成文与不成文的规矩,它们属于国王与国王的继承人,如果国王能够获得贵族们的支持,修改继承法,让女儿也能继承父亲的爵位与领地,那么今后住在这儿的就不会是约翰公爵而是李奥娜公主。
事情发生的地方并不在约翰公爵的卧室——富凯既不是个妙龄少女而约翰也更倾向于和一个温柔的贵夫人谈情说爱,他们在塔的二层谈话,一个较为隐秘的会客厅,有一个火焰正旺的壁炉。
房间很大,并且没有太多家具——一张圆桌,三把椅子和一个写字桌,一个储物箱,两尊捧着黄铜瓶子的雕像就是这儿全部的配备了,所以它更是显得空旷,但并不寒酸,地面上铺着一张纯黑色的巨狼皮,带着头、四肢和尾巴,眼睛用黄色的蜜蜡取代,墙面上挂着色彩绚丽的丝毯,虽然没能在天顶悬挂氟石,但一盏有着四十八根灯臂的吊灯上点燃着的鲸蜡蜡烛依然能将整个房间照的灯火通明——开尔伯爵将自己躲藏在富凯与约翰公爵的身后,而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子爵站在他们的对面,正如黛安公主所说的,他拿着一柄宽剑,就是国王陛下赐予他的那柄,国王认得,因为那柄宽剑剑身上有着如同黑白小蛇的花纹,还有它的配重球上镶嵌着的坚石。
而约翰公爵举着一柄单手剑,嗯,不是国王不喜欢自己的弟弟,平心而论,想要靠着这个战胜伯德温根本就是件不可能的事儿——为了迎合约翰公爵的臂力,那柄单手剑是昂贵的秘银所铸造的,宽度与长度都要逊色于它的同类,为了进一步地降低重量,矮人工匠甚至没敢往上面镶嵌宝石,而只是在剑柄上镂刻花纹然后填入黄金。
就这样约翰公爵的手都是颤抖的,不过这不要紧,他只是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而已,在看到国王走进来后,他就立刻垂下了剑尖,伯德温紧随其后,在国王面前,贵族可以手执武器,但如果敢将剑尖抬起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叛逆。
伯德温看起来很糟糕,面色苍白,头发蓬乱,他的衣服被血浸透,处处绽开,但伤口似乎都已经初步愈合了——他应该向泰尔祈祷过一个小治疗术,国王仔细地看了看,又将视线转移到约翰公爵和开尔伯爵身上,他不觉得这两人能让伯德温如此狼狈——吟游诗人曾赞美过雷霆堡的领主有着野鹿般的灵巧敏捷与盘羊般惊人的平衡力。
看到伯德温国王就无法控制地想到了黛安对他说的那些……荒谬至极的蠢话,这不可能,他对自己说,但他确实为此心烦意乱了好一阵子,刚刚有了睡意就又被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