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武成县尉当然不知道,他只是按郑县令的吩咐行事,去搜捕案犯而已。/p
当然,他们按吕和昶的指点,不是去驺虞城,而是去案发地。吕和永的想法,作为刑部人员,自然与高县令的想法有些共同之处,那就是这些案犯因都是江南道人,作案后逃向江南道的可能性大。而不太可能呆在人生地不熟的淮南道。/p
这样的一个共同的想法,使得武成县令按吕和昶的提醒,也与高县令一样,采取了蹲守案发地到武成的最近大路的设伏方案。/p
不过,武成县尉带去的只是五名衙役,相对高县令派出的盛唐县尉所带的府兵而言,未免太寒酸了,不占任可优势。弄不好反有可能被盛唐县尉捉去,弄出误会。/p
就这样,两道两县的县尉出于同一目的,在同一条路上设伏等案犯落网。不过,高县令的目的可能不在于捉拿,而在于通过其它途径结案,也就是象崔剑锋一样。/p
但武成县尉的作法就不同了,他们设伏,一旦发现案犯,就立即捉拿归案,押回武成。/p
吕和昶这样做,不是在搅局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