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委屈的柳零,给了她两个字:“买鞋。”/p

啊?/p

好吧!自己确实没什么适合配今天买的那些衣服的鞋,柳零只好默默地跟上。/p

孟观源转身,伸出左手握拳放在嘴前轻咳了一声,千年不变的冰山脸上竟然明亮了不少,嘴角上扬。不过很快,手放下时,嘴角也已经压下了。/p

柳零看着导购小姐抱出来的一大堆的鞋傻眼了。/p

额,全是高跟鞋,很女人。好看,但不是她的菜。对于这类鞋,她会欣赏,但不喜欢。平时偶尔也会买一两双,但穿的机率只能按百分之零点零几来算。/p

一动不动的坐着,皱着眉,看着孟观源;柳零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抗议。/p

孟观源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等她,也是一动不动。/p

导购小姐尴尬的站在一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p

“我不喜欢穿高跟鞋,太累。而且我小腿本来就粗了,再穿高跟鞋,会更粗的。”再一次,柳零输了。/p

比定力,她比孟观源差的不是一星半点,而是天差地远。/p

“你小腿粗是天生的,与鞋无关。”/p

“……”/p

“这是必须品;你太low,需要它增加气场。”这是孟观源刚刚得出来的结论。/p

在一些正式场合,高跟鞋必不可少。以前听死党提过:女人,只要穿上高跟鞋,走路都带风;以前他只是当笑话听听,今天他信了。/p

……/p

就不能好好说话吗?/p

柳零还是妥协了,开始试起鞋来。/p

不得不说,如果要柳零说一个对自己全身上下最满意的地方的话,她一定会选脚。是脚,不是腿。/p

皮肤白皙本就是一大优势,这就不说了;关键是她的脚背长得好看。用一句买服装时常用到的话来说就是,她的脚能撑起任何鞋子。/p

孟观源看着柳零试鞋,依旧是没什么表情,不过从他手指在腿上缓慢的敲击来看,他应该是在想什么;敲手指是他在思考时不自觉的习惯动作。/p

“全都包起来。”柳零刚试完,孟观源就开口了。/p

“等等,你会不会买东西啊?”柳零一听,来不及将鞋穿好就连忙坐起身阻拦。“怎么能全部都要呢。这样,一共买五双,你选三双,我选两双;你先选!”/p

开什么玩笑,动不动就全包起来,柳零虽然爱买鞋,但也不是不管合不合适就收回去的。有些鞋好看是好看,但根本不适合穿,那种买回去干嘛,浪费钱而已。/p

这是什么规矩?孟观源明显是不接受柳零的说法。/p

“你不选的话,那我就直接自己选五双了哈。”这件事,柳零坚持。“买鞋不像衣服,鞋如果不舒服,不合脚,买回去就是做装饰,摆一段时间就扔了。而且你这臭毛病得改一改,啧啧,不管是什么,只要试了就打包。你傻吧?哪有这样买东西的?”/p

柳零实在忍不住念叨起来;她是个小女人,平时虽然乱花钱,但她也不至于是个败家女。看着孟观源,她态度很坚决,你选不选?不选我就选了。/p

她会让孟观源选三双,也是极大的让步了,按她以往的脾气肯定会不管别人,自己选自己喜欢的就好了。但是现在,两个人是名义上的夫妻,要一起生活半年的,这其中少不得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她也是要开始学习着让步。/p

她不想半年过完,离婚,两人都成了对方不愿意提及的人。/p

孟观源上班去了,出门的时候柳零还没有起床,若不是看到门口多了些女鞋,他差点都忘记自己是已婚了。/p

而柳零睡了个大懒觉,十点才起。/p

今天,与往日无异,唯一不同的是,今后如果填简历在婚姻状况那一栏不会再写未婚二字了。/p

悠闲的乘着地铁,柳零找到了攻略来的名品广场。找到标志性铜像拍了张照,她打算在朋友圈发一个到此一游照,证明自己来了这个城市。到老了,或许她会牵着自己孙子来到这里,然后无比自豪的告诉他,‘看到没,这就是我人生与众不同开始的地方。’/p

衣服、鞋子有了,接下来是包和化妆品。要以孟太太生活半年,当然需要充充门面的。/p

‘这半年的花销,孟观源应该要给我报销吧?’柳零心里突然想到。/p

“女士,这是款钱夹是采用柔软的t皮质,手感好且实用性强,足够让您放入所有的日常小物件。外观非常的优雅,很适合女士的气质呢。”/p

倒是让柳零有些意外,昨天买的新衣服都洗了,反正她今天就是到处瞎逛,所以穿的也随便——地摊货。她还以为会被鄙视呢;毕竟电视里出现了很多这种剧情。/p

“可以看看吗?”反正也需要,合适的话就买一个。/p

“请稍等。”/p

接过递来的钱夹,柳零随便看了看;将钱夹递给导购小姐后转身又走向了手袋区。/p

“这是全新的ro翻盖手袋,时尚而实用。”导购还是很有耐心。/p

不过柳零叫导购小姐拿下来看了看后,又直接递回给了她。/p

见柳零看了又没说话,直接就还了回来,导购有些急了。不会是来看着好玩的吧,看她的穿着……/p

虽然心里直打鼓,不过她却还是很有素养的笑着问柳零。“女士,这款不满意吗?您想要什么样的,或许我可以帮您推荐。”/p

“就刚刚那两样给我装起来吧。”/p

她真是个不太爱逛街的人,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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