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被照顾固然很好,但这样其他人就不知道。

她可不打算只卖那么几条,而是开辟一条新的生意之路。

楚蘅当即决定,“这样下去不行,我们去街上卖,把围巾传出去,可以让客户订货,大家都记清楚了,收了定金我们马上去买布。”

于是,众人顶着寒风叫卖。街上偶尔才有一个人路过,围观的人寥寥无几。

楚蘅解说很多次,也只卖出去两条,归根结底,还是贵了。

远处,一辆马车缓缓过来,到了跟前,马车停下。

马车上一般非富即贵,楚蘅当即拿围巾去宣传,人还没有到那里,马车上下来了一个扎着双环髻,穿着粗衣的姑娘。

楚蘅有些意外。

她前世伺候过富家小姐,做过丫鬟。一般来说,贴身丫鬟穿着应该很靓丽的,不该这般,像个粗使女。

不待她想明白,粗衣姑娘下来后,很快车帘子又打开,是一位大家闺秀。

这下子,楚蘅明白了了。

原是抠门财主家的丫鬟,难怪着装打扮如此。

大家闺秀扶着丫鬟的手缓缓走过来,两只眼睛一直巴巴的望着凌霄,笑吟吟地问:“凌大哥,你们卖的什么?看着比披帛还厚。”

凌霄看都不看大家闺秀,紧张的看着楚蘅,“娘子,她是石小姐。”

“嗯。”

她知道,石财主家的女儿石蜜。

她跟石蜜解释:“石小姐,这是围巾。”指了指自己,“你看像我这样围在脖子这里,很暖和的,你看需不需要来一条?”

石蜜扫一眼楚蘅,然后巴巴望着凌霄:“凌大哥,这个围巾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你脖子那里的那一条好好看,要不,我买那一条吧?”

楚蘅:“……”

好啊,搞半天是凌霄的烂桃花!

凌笤和风兰:“……”

大哥,你怎么可以做出对不起大嫂的事?

凌霄:“……”

娘子为什么不说话?

就在这时,石蜜也发现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楚蘅,她恨的牙痒痒:这个粗鄙的恶妇。

她恨恨瞪楚蘅,嘴上却道:“凌大哥,你在看什么呀?我和你说话呢,你脖子的那条……”

凌霄直接拉楚蘅过来,“我脖子上的这条是我娘子给我织的,你要是喜欢,用我娘子那条吧,反正都是用过的二手货。”

风兰和凌笤:“……”

大哥,好样的!

于是,小夫妻激动地看戏,还看的津津有味。

楚蘅:“……”

都看着我干什么?有生意不做是蠢货。

楚蘅张口哎呀一声,说道:“石小姐,我相公戴的那条这里也有,这是条新的,你看。”

楚蘅递过去,石蜜没有理会,直接推开她,走到凌霄跟前,仰头:“凌大哥,你知道我的意思,因为是你,所以即便是被别人用过的,我也不介意,但是……你不要那么冷漠的对我。”

众人:“……”

“你、你别哭啊,哭起来就不漂亮了。”楚蘅一把扯凌霄脖子的围巾,递过去:“既然你喜欢这条围巾,一两银子,你买走吧。”

“凌大哥,你的……”

石蜜紧紧盯着围巾,欣喜万分,目光一扫,突然瞧到抓着围巾的手,上前一把抢过来:“你个粗鄙女人,怎么能这么粗鲁,要是把凌大哥脖子弄伤了,我绝不饶你。”

“……”

楚蘅讪讪一笑,“石小姐,银子。”

“给钱。”石蜜冷冷瞥一眼丫鬟,然后宝贝的把围巾抱起来,蹭蹭蹭回马车。

帘子布关上,她又打开一下,笑道:“凌大哥,你都请好几天假了,要快回来上工,我院子里的花草都没人搬,快冻死了。”

凌霄冰冷冷道:“是,小姐。”

等人一走远,楚蘅就感觉到一束冷漠至极的目光。

她讪讪笑了笑,“相公,不就是一条围巾吗?咱们用新的。”她拿一条崭新的给他,没想到对方理都不理。

楚蘅可怜兮兮道,“人家手上的这条和人家围着的是一模一样的,相公不喜欢,难不成喜欢和别人的一模一样?”

凌霄还是不理,这时风兰说道:“凌笤,大嫂刚才吃醋了吗?一股酸溜溜之气。”

“肯定吃了。”凌笤和小娇妻道:“你没看到大嫂狠狠扯大哥围巾撒气?没看到还把五十文钱的围巾卖出了天价?这可是能买好几匹布了。”

风兰:“所以说不要惹女人,你要是敢你……抽筋拔骨!”

“………”

听着人家小夫妻的话,楚蘅老脸一红,急忙背过身去。

可恶!

她表现有那么明显吗?

楚蘅想着,不由摸了摸脸。

见此,原本气得原地不动的凌霄忍不住瞅一眼,皱着眉头说,“我要你脖子上那条。”

楚蘅:“……好。”

什么毛病?一个两个喜欢别人戴过的?

想着想着,一直想到夜里。

喜欢!

楚蘅打了一个激灵,猛地明白过来了。

喜欢的人用过的东西都是宝贝!

她一激动,脚一不小心蹬了一下,突然,一具身体压过来。

“娘子,既然睡不着,那我们活动活动。”

“不要。”楚蘅果断道,“还要早睡早起。”

次日,楚蘅起的最晚,除了阿时,一个个都拿暧昧的目光看着她。

楚蘅无语死了,直接问,“大家都看我干什么?该干活干活了,咱们快点,争取弄很多很多。”

“阿娘。”阿时惊呼,


状态提示:第111章 情敌,吃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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