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带娃回村后成了大力士>第410章 秃毛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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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峰倒是不懂这些,只是觉得兰花漂亮。

叶子也漂亮。

绿油油的,看起来很精神。

特别是山风拂来,一丛丛叶子随着风儿翩翩起舞,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兰花的花朵儿也漂亮。

小时候山里的兰花还没有遭受大面积破坏时,无论是在林中,还是在林地边缘,都经常能看到兰花。

兰花开花的季节各有不同。

有些绿色的开在春天,有些粉色的开在夏天。

还有一些如白玉颜色的,开在秋天。

甚至冬天的时候也有开花的。

在那穷苦的日子里,跟着老爸还有大哥进山时,李青峰就爱看各种漂漂亮亮的花儿。

那时候他就觉得,人只要看了漂亮的东西,心情就会变得美好。

生活的愁苦,也就显得淡了。

虽然他没吃多少苦。

因为那时候年纪小,家里的苦都让大哥吃了。

但是,没有母亲的照料,整日跟在大哥后面,其实也苦。

大哥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哪里能将他照料得十分细致。

不说掉野猪坑那次,就说其他的。

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其实都是在大哥照料的时候弄来的。

有些时候还会误食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者是被各种乱七八糟的虫子叮咬。

重点是,那个时候医疗不发达,家里又穷,连买药的钱都没有。

不管是伤了病了,基本上都是靠自身免疫力跟复原能力硬撑过去。

那些日子是真的苦。

日子的苦,苦在皮肤筋骨。

而花儿的美丽,却能美到人的心坎去。

李青峰也不仅仅是喜欢山野里的花朵。

也喜欢在石头缝里艰难求生的苔藓。

喜欢那些叫不上名字,却各自美丽的小草。

山中的一切都是美的。

李青峰幼时进山不用干活,于是就有很多时间去发现大山的美。

反倒是后来渐渐长大了,不是被学业压着喘不过气,就是被生活拖得一塌糊涂,反倒丧失了欣赏自然之美的本领。

如今深夜遇兰,四周静谧,微风拂面。

他被一丛围,被一片片秀气灵动的叶子包围,众星拱月般站在这一片兰地中间,忽然间就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好像他的那一双看尽世间百态的眼睛又能看到山野之美了。

他那颗整日围绕儿女的心,也被同化了一般,竟像幼时似的涌起一股天真无邪的喜悦。

无关金钱,无关利益。

纯纯是因为花草的美丽而觉得欣喜。

把这能让人开心的兰花小心翼翼的连根带土挖起来,不伤丝毫的装入蛇皮袋中,然后就原路折返。

第二天早上,子衡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猛的抱紧。

结果,这一抱,怀中却空荡荡的。

他的瞌睡虫瞬间就跑光了。

猛地坐起身,低头看向肚子。

野鸡不见了!

“爸爸!”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子衡翻身下床,穿上毛拖就往外跑,“爸爸,爸爸!”

“你干什么?”李青峰一听到儿子的叫喊,立马露出一脸凶相,却压低声音道,“小点声,不要吵醒宝宝!”

“爸爸,我的野鸡呢!”子衡却不管不顾,扯着嗓子问道,“我的野鸡呢?”

“在外面!”李青峰瞪眼。

子衡赶紧往外跑去。

见野鸡被拴在茅屋下,顿时松了口气。

那可是他抓回来的第一只野鸡。

意义非凡。

他跑过去查看了一下野鸡。

见野鸡好端端的,就是身上的羽毛不知是何缘故,居然秃了不少。

挠挠头,又转身回去家里。

一边回去,一边呸呸往外吐口水。

他要是仔细去看自己吐出来的口水,定能从口水中看到不少绒毛。

野鸡哆哆嗦嗦的看着远去的人类幼崽,浑身发冷!

原本以为人类幼崽不堪一击,结果没想到啊!

呜呜呜,人家的衣服都差点被他用嘴巴给扒光了。

要不是那个成年人类出手及时,就它身上仅剩的这几根毛估计都要不保!

野鸡委屈!

野鸡害怕!

野鸡后悔!

曾经有一条逃生的道路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

等我失去机会的时候,我才追悔莫及。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人类幼崽说三个字:你滚开!

如果非要在这三个字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野鸡缩着身子,站在凛冽的寒风中,欲哭无泪。

子衡回到厨房,在老爸的勒令下先洗了手,然后吃了早餐。

吃饱早餐后,把自己的碗筷收拾到洗碗盆里,然后就抓起桌面上的一个野鸡蛋饼又跑了出去。

上次爸爸给他两只鸡,让他去喂,结果那两只鸡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最后还被他吃掉了。

这是子衡心中的痛!

太香了!

呸,太痛了!

所以,子衡决定这次要好好爱护这只得来不易的大!

把野鸡蛋做出来的鸡蛋饼给野鸡吃,就是子衡给野鸡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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