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带娃回村后成了大力士>第1449章 深林旷野

坤门!

网红男子浑身一颤,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个头并不算特别高的中年男人。

此人个头虽然不是很高,但却极其健壮。

其一身肌肉堪比‘罗尼库尔曼’。

骇人!

极其骇人!

吞了吞口水,声音软了一些:

“我们是来吃黄金肥肠的,又不是来吃酸豆角的。”

何坤点点头:“行,还嘴硬是吧。”

扭头朝许光军道:“酸豆角也别给他了,一粒都不许给!”

“切,谁稀罕?一个酸豆角而已,谁没吃过?”网红男子一脸不屑。

但迫于何坤的威压,也没再提肥肠的事情。

只是甩着一张脸,气呼呼的坐回自己的位置上,以维护自己仅有的脸面。

他之所以坐下,绝对不是因为害怕!

他只是觉得旁人说得很有道理。

身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能得理不饶人。

尤其是他这样拥有几百万粉丝的大网红!

更应该以身作则!

不能让‘家人们’觉得他是个仗势欺人的人。

更不能败坏自己的路人缘。

得维护好自己‘善良’的人设!

看到网红坐回去不再吭声,何坤也没再搭理他。

环视了一圈现场后,一边撩起系在腰上的围裙擦手,一边说道:

“有没有人想吃西红柿炒蛋?”

“我做的!”

“想吃的就下单啊!别跟我客气!”

师父的话给了他启示。

虽然他现在正值壮年,还能在这条道上摸爬滚打好多年。

但是,人呢,得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将来要是这一条道走不下去了,总得找点别的事情做。

不说维持生计什么的,至少不囫囵度日。

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充实有希望一些。

因此,现在一有空闲他就来东来大饭店这边当学徒。

他一个堂堂的坤门老大来当学徒,跟那些真正的学徒是不一样的。

其他学徒都是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

三两年内不一定能摸得到勺子。

但他就不一样。

他一来就要摸勺子。

学的第一个菜就是‘西红柿炒蛋’。

听闻河市最大帮派坤门的老大居然在东来大饭店里当学徒,食客们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有人试探性的问道:“如果不好吃,打差评会被打吗?”

何坤哈哈大笑:“当然不会,但账必须结!”

问话的人松了口气:“那给我们这桌炒一个吧。”

何坤诶!

何坤给自己做菜!

哈哈,回去能吹大半年了!

原本许多人都觉得,江湖离自己很远的样子。

但忽然间,有一天,去吃个饭,遇上了‘体验生活’的江湖老大。

他放下刀剑,化身成一个厨子,跟大家说,自己会炒西红柿炒蛋。

这、这体验不得不说很奇妙。

让原本平平淡淡的生活忽然间就多了一抹彩色。

黄金肥肠带来的不满,也因此淡了许多。

许光军一脸感激的朝何坤露出一个微笑。

何坤则是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挑了下眉。

此时,后厨位置,张总厨呆了。

后厨所有人都呆了。

看着桌面上新鲜出锅的酸豆角炒肉沫,一个个如同见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眼睛发光,神情震悦。

一人抓着勺子就想挖盆子里的酸豆角,却被张总厨狠狠拍了一巴掌。

那人讪笑着将勺子递给老大:“老大,我是想舀给您吃。”

张总厨一把夺过勺子,亲自动手挖了一点酸豆角肉沫。

肉沫点点,豆角成段。

混合到一处,油光闪闪,好似盛夏的星空一般璀璨。

喷香的气息在厨房温热的氛围当中不断蒸腾开来,瞬间将人笼罩。

可奇怪的是,这酸酸的味道,却不似厨房的其他气息那般炎热,反而像一阵清凉的晚风,使人心神渐渐安宁。

尤其是当那又香又酸的豆角没入唇齿当中,从人的口腔里激发出一阵阵润泽的津液时,便更觉得整个身体的烦躁都随着唇齿生津而消散了。

盛夏似乎没有那么炎热了。

生活好像也没那么繁杂了。

淡淡的甜味混合着酸味,又有肉的鲜香交辉相映。

这是特么酸豆角炒肉沫吗?

张总厨双目圆瞪,简直不敢相信。

这是酸豆角炒肉沫没错。

而且还是他亲手制作的酸豆角炒肉沫。

可是,这一道简简单单的小菜带来的震撼实在太过鬼魅。

他居然从这么一道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小菜当中品出了高山流水。

品出了深林旷野。

盛夏的阳光尽管仍旧无比炎热,但在此时,却只觉得璀璨。

繁忙的城市尽管喧嚣,但这会儿似乎又夹杂了浓浓的人间烟火。

心境悄然变化着。

跟着一起变化的,还有大堂里的食客们的态度。

当酸豆角下锅爆炒的时候,酸香的味道便已经弥漫到了饭店内的每一个角落当中。

食客们惊呼阵阵。

翘首以待。

等一份份装在小味碟里的迷你酸豆角端到各张桌子时,食客们就迫不及待的品尝起来。

初看只觉得这酸豆角平平无奇。

但等酸豆角入口,无一不震撼于酸豆角的美味。

他们的反应几乎要比尝遍了美食的张总厨的反应更大。

才吃了一口酸豆角,就把肥肠的事给抛诸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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