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窃罪>第十章 走尸案(九)
的情景。/p

另外翟默仔细检查了日记本时间断掉的那部分,发现这个断掉的部分确实是人为撕掉的,很多些日记的人都会有一种习惯,就是保持日记时间的连贯性,写日记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很多人养成这种习惯之后都会每天抽出一些时间将自己一天中遇到的一些有意义的人或事都记录在纸上,能够将自己的经历记录在纸上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在以后自己回顾的时候也能通过文字想象到当时的一些情景,文字作为一种贯穿人类历史的记录方式,以文字这种形式记录自己的经历,不仅能够记录自己当时遇到的事情,还能记录下当时的情景与感动。/p

有记日记这种习惯的人,即使再遇到特殊状况没有办法即使记日记时,也会简单的将一天的事情记录在手机中,以便签的形式保留在手机中,之后再补上,所以黄炳原这样的将日记撕掉不再补齐的人真的不多,当然这个前提是日记是黄炳原自己撕掉的。/p

相比于黄炳原自己撕掉自己日记的这个说法,翟默心里更倾向于其他人撕掉这种说法,翟默的手指在日记本的夹缝处划过,隔着手套并不能够清晰的感受到纸张的撕裂处,但是摘下手套明显不符合规定,翟默自然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将日记本举到自己的眼前,对着灯光观察起日记本夹缝处的情况。/p

在灯光下,日记本的纸张之间能够更加明显的看出一些纸张撕裂的痕迹,在日记本上残留的断面处,有一些纸张撕断的毛边残留在上面,另外在前后接续的日记上,可以看到一些应该是在撕下日记时夹带撕下的痕迹,这个痕迹看起来很新,应该是近期被撕掉的,更有可能的就是黄炳原死亡当天被人撕下的,不过这个凶手撕下黄炳原的日记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日记中记录了和凶手相关的事情了吗?既然这样凶手为什么不将日记本直接带走?那样的话,警方根本就不会知道死者有记录日记的习惯。/p

翟默放下手中的日记本,将自己的目光放到已经被装到物证袋里的两部手机上。/p

“手机能够打开吗?”翟默向那名管理物证室的警察,刚刚翟默观察到那名警察摆弄了那两部手机一会儿。/p

“应该是没电了,打不开。”那名警察回道。/p

“充上电吧,说不定我们能从手机中找到一些线索。”翟默说了一声,那名警察点了点头,这样的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相比于其他的警察,他更加知道怎么能够保存物证不受破坏。/p

“您检查完了吗?”那名警察询问道,他看翟默没有再翻看任何东西。/p

“查完了,我帮你收拾?”/p

“不用这边交给我就好了,您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那名警察询问道。/p

“嗯,将装着药品的袋子拍照之后保留下来,对了刚刚检查的时候,你有拍照记录吧?”/p

“这个您放心,有的。”那名警察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p

“行,手机充好电之后通知我一下吧。”翟默吩咐了一句,见警察点头,便离开了物证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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