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最后一章,写了好几遍都不满意,……唔,原谅枕头最后占一次,不过一定会在明天上午11点之前改过来的,然后后续就是,改之前终结篇的一个。)
“干什么?你猜我来干什么?”
凌墨夜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唇角有些一抹若有若无的冷笑,迈着修长笔直的腿步步逼近,就像是一直盯紧猎物的豹子,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路漫漫不停的后退,瞅准了机会就逃,但是没跑两步就被凌墨夜抓住了!
他一把将她甩到墙角,欺身压住了她。
路漫漫被他困得死死的,她退了两下就放弃了,对上凌墨夜阴骘的黑眸,冷声道,“凌墨夜,我告诉你,这里可是公共场所,我劝你最好别乱来。”
“呵!”凌墨夜嗤笑一声,满脸不屑,“我就是乱来了,你又能拿我怎样?”
“你……”面对这男人的无耻,路漫漫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见路漫漫语塞,凌墨夜讥讽的道,“怎么了?你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现在怎么嘴硬不起来了?”
“我懒得跟你吵!”路漫漫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最好给我立刻出去,否则我就叫人了。到时候,对凌总你的名声,可就影响大了。”
“你尽管叫啊!”凌墨夜满不在意的说道,“反正我无所谓,只不过让慕容初看到你跟我在一起,他会怎么想?还有啊,我跟你在洗手间里的事儿万一传出去了,你说,到时候那些媒体会怎么写你?”
现在路漫漫已经出名了。
她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媒体的关注。
而且她跟慕容初的绯闻还闹得沸沸扬扬,这时候突然爆出这种绯闻,她这辈子就一身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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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缪斯女神
“好美观的评价。
慕容初微微一笑,声音低沉迷人,“介意我给你戴上吗?”
路漫漫轻轻的摇了下头,“当然不介意。”
慕容初牵起路漫漫的一只手。
路漫漫的手腕上带着一串白色的珊瑚珠手串。
这是她从小戴到大的护身手串,她的爸妈为她定做的,其中有几颗珊瑚珠上刻有她的名字和生日。
手串的做工虽然精细,但是和礼服确实很不搭,慕容初说的美中不足估计就是说的这个。
慕容初将这个手串取下来,想先放到一旁,却听得路漫漫道,“把它给我吧。”
这个手串是她爸妈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了,意义非凡。
慕容初也没多想,将手串交给了路漫漫,
就在此时,dy突然提高了声音道,“凌总,夏小姐,您们来了!”
路漫漫身形一颤,下意识的看了过去——
夏静雅穿着一条时髦的香奈儿桑蚕丝连衣裙,气质高贵优雅,领口与裙摆的折叠荷叶边设计,为她更添了甜美俏皮范儿。
她的身旁,凌墨夜一身剪裁精良的墨色纯手工西装,英姿勃发,尊贵逼人。
凌墨夜的出现,令一瞬间全都笼罩在他强大冷硬的气场下,气氛开始变得压抑、凝重起来。
凌墨夜走进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路漫漫。眸光落在慕容初亲密的为她戴手链的手上,顿时一沉,但极快的就恢复如初,令人根本来不及察觉。
路漫漫没想到,她居然又遇到了凌墨夜跟夏静雅。
不过她转念一想,是s市最有名的时装造型店,这里的消费者都是一些有钱人,凌墨夜跟夏静雅会来这里,不足为奇。
慕容初察觉到路漫漫的异样,心中更加肯定了凌墨夜跟路漫漫的关系不一般。
他不动声色的给路漫漫戴上了手链后,故意提高了声音说道,“漫漫,你戴上这手链,更加的漂亮了,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缪斯女神。”
路漫漫只是莞尔一笑,没有说话。
夏静雅的注意力原本一直都在凌墨夜身上的,听到慕容初的声音,不禁朝他们看了过来。
在看到路漫漫的那一刻,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瞬间的僵硬。
她一眼就认出了路漫漫,不久前她在帝都酒店见过一次的女孩,慕容初的绯闻女友。
不得不承认,路漫漫的美,太有攻击性,美得令人窒息、移不开目光。
而她身上的那件礼服,竟是这个季度的主打款!
这件礼服,在刚推出的时候,她一眼就相中了,准备卖下来参加ef慈善拍卖会的礼服。
可是她穿在身上后,效果非常不理想,还显得她土里土气的……
那时候她觉得,这件礼服就是中看不中用,她穿着都不好看,恐怕没人穿着会好看了。
可路漫漫穿在身上,竟是那样的性感、优雅……
夏静雅心中升起了浓浓的嫉妒,越看路漫漫越觉得刺眼。
虽然夏静雅的神情没有多大的变化,但路漫漫还是从她的眼底捕捉到了一丝嫉妒。
路漫漫脸上的笑意更甚。
dy是个精明能干,观察力非常敏锐的人,又怎会没察觉到夏静雅对路漫漫的嫉妒?
她轻轻的咳了声,恭顺的对夏静雅道,“夏小姐,您上个月在我们这里的定制的礼服几天前完工了,您先在这稍等一下,我马上给您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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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路漫漫轻轻的摇了下头,“当然不介意。”
慕容初牵起路漫漫的一只手,她的手腕上带着一串白色的珊瑚珠手串。
这是她从小戴到大的护身手串,她的父亲为她定做的,其中有几颗珊瑚珠上刻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