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这个男配不太完美>第107章 清明番外(古代)

谷雨说,我与她早已相识。

我不信,若我早已认识她,我如何就会忘记了?

谷雨又说,那是我三岁之前的事情了,我当然不会记得。还有的便是,我的娘亲是死在她手中的。

谷雨在说这句话时秀气的眉紧紧地颦在一起,隐隐透出担忧之色,她是在害怕我会恨她吗?……其实不然,对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母亲还不如我对谷雨的感情来得深厚些。

我自小漂泊,最初的记忆就是与阿猫阿狗抢食时被挠出一身的伤痕,后来偶然认识了一些如我一般年纪大小的孩子,他们有时会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同样脏兮兮的小半块窝头来给我吃,也是他们教会我跪在各种人流密集的路口处乞讨。

那时的我大抵是对他们有所感谢的,最起码我可以依靠乞讨活下去了,虽说还是会时不时的饿着肚子。但若是遇见一个好心的过路人,随手扔进裂了好几条纹路的小破瓷碗里的铜板,也够我买好几个大白面馒头了。

当然,我也会将白面馒头分给其他的孩子吃的,那时虽不懂知恩图报是何种意思,总觉得别人对我好,我总该对别人也好些的。久而久之,也就熟悉了那些孩子的姓名。

“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

没什么可记的地方,都是按照年纪大小来排序的,他们从记事时就在这条街道上乞讨了,一开始是分散开来的,后来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孩子将他们聚了起来,有规划地乞讨,效率上也高了很多。

若只是一个人的话,没有名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一旦有了同伴,叫不出名字的话就有些麻烦了,总不能喊人时都喊“那个短发长得矮的……”,“那个眯眯眼……”之类的称呼。

不得不说,小一已经在这街道上乞讨多年了,较之其他人也机灵些,便由着他给其他孩子起名字,但小一自己也从未读过书,唯一认识的就是数字,就只好以数字命名了,听起来也算是顺耳。

本来我加入了这个队伍中,也该有个“小七”这样的名字的,可就在小一喊我“小七”的时候,我想起来,我似乎是有名字的,隐隐约约,我听见有人在喊我,清明。

“我不叫小七,我叫清明。”

“清明?听上去是个新鲜的,咋写的?”

小三是个活泼男孩,也颇为地好学,听我这样说就立即扬着灰扑扑的小脸问道。

“大概……这样……”

见他这般,我捡起地上一根枯树枝就着泥土松软的地面上一笔一划写了出来,我也不记得我为何会写这两个字,大约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教过我吧?可又会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唔哇!好难,那你还是叫小七好了,念着好听!”

见我在写字,小五也凑过小脑袋来看,只是在看见那一横一竖复杂的笔画时,就头疼地叫出了声,然后又笑嘻嘻地对着我说道,引得其他人也都点头表示同意,年纪最小的一个女孩儿小八欢喜地上前抱住我胳膊。

“就喊小七哥了,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小七哥名字不一样会很奇怪的。”

名字,这种东西,取出来其实很少是自己会用到的,都是别人为了区别才会需要,既然他们几个都不喜欢清明这个名字的话,那也随他们去好了。

就此,我被人唤作小七唤了好几年,直到小六得了风寒的时候。

穷人是生不起病的,没钱也就看不起大夫,吃不起药,若是憋一憋过去了就还算是好的,若是过不去就只能听天由命。小六的风寒来得迅猛,夜里就发起了高烧,直到黎明也没有转好,迷迷糊糊说了好多话,其中一句话便是“我不想死……”。

也对,这世间,谁又是想死的呢?

小一叹了一口气,伸手探了探小六的额际,即便将仅有的破被褥都盖在小六身上了,他还是遍体发寒,发着虚汗,唯独额间炙热得有些吓人。若是吃不着药的话,怕是挨不过几日了,小一黑着脸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他一人在屋子里照顾小六。

我知他是怕我们都被传染上风寒了才赶我们出来的,小一那会儿也不过是半大少年,即便心上担忧着小六,他也不能表现出半点,若连他都慌了,这个乞丐小团体恐怕也就没了。

“小一在照顾小六,我们就去乞讨吧,说不定能够多讨些钱给他买些药呢。”

小二拉了我们几人一起偷偷商议着。

“药可贵着呢,除非……偷!”小三抬眸慎重地看了我们一眼,他话语里的意思已经明了,这么多年,大家一起长大,感情方面自是不用说,小六这般谁心里都不好受,他们宁可冒险一回,说不定就可以救回小六一条性命。

一拍即合,小四和小八是女孩就留下了,剩下的我们都要去偷窃,若有一个人成功了,小六买药的钱就有了。可我,我却不愿,有些事情不能做,一旦做了就会是一生的污点,虽说不上为什么,我似乎是不想成为这般模样的。

“小七,没想到你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你就留在这里好了,我们自己去救小六!”

小三气愤地丢下这一句话就带着其他人离开了,过了半会,大致晌午时分,他们兴高采烈地捧了一纸包的药回来,临去熬药前还瞪了我一眼,我没有说话,只站在那四面漏风的破旧屋子前看着眼前的一切。

污点,终究还是染上了。

小六在喝了药后好了很多,不仅清醒了过来,看着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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