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第五十一章:天地不仁

他脑海中闪过一本本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小说:

凡人、遮天、星辰变、仙逆……几乎每一本都是曾经的现象级作品,在网络上掀起过一个个仙侠狂潮,让无数粉丝为之痴迷。

“选哪一本好呢?”

林轩有些犹豫不决。

譬如凡人,虽然是凡人流开宗立派的作品,但太慢热了。这本小说直到六十多万字才签约,如此慢热的作品根本不适合于他。

毕竟他是要在一个月内赚到一百万。

若是选择了凡人,或许一个月连签约都做不到。

所以,选书一定得慎重。

良久后,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本小说的名字,并且变得越来越清晰。

“就它了!”

林轩闭上眼睛,开始搜索记忆。

一分钟。

两分钟。

曾经看过的小说内容,从模糊到清晰,慢慢浮在在他眼前。

大约半小时后,他终于睁开了眼,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在一个空白的rd文档上敲下了两个字:诛仙!

没错,林轩选定的作品便是《诛仙》。

前世仙侠现象级作品许多,但能够做到真正出圈的,唯有《诛仙》。

这部作品,在许多仙侠迷心中,已经成了唯一。

林轩犹记得当初自己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话时,心灵的那种震撼。虽然后来的他才知道,原话是出自老子《道德经》,但并不影响他对这书的深刻记忆。可以说以后只要看到此话,自然便想到《诛仙》这本书。

至于书中的男女主角,他印象中白度贴吧还有张小凡、陆雪琪、碧瑶三人的专属贴吧,并且粉丝过百万,帖子超过千万。

甚至陆雪琪与碧瑶的女主之争,还上过微博热搜。

当时其火热程度,超越了许多当红明星。

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其热度都能有如此夸张,除了《诛仙》,再无第二本。

经过记忆复刻后。

脑海中对于《诛仙》的记忆已经无比清晰。

趁着现在没事,林轩立即开始发挥单身二十二年的手速,写稿!

日万?

只要他全力发挥,日五万都没问题。

短短四个小时,直到晚上八点,rd文档里面的存稿已经超过了两万。每小时码字的速度超过了五千,放到前世,能卷死老鹰,横扫战力榜。

“先投稿吧……”

林轩揉了揉发酸的手,心中暗道。

……

……

同一时间。

魔都七点总部大厦,五六名编辑依然没有下班,几人正在眉心紧锁,摇头叹气。

“今天几个人投稿?”

“我这两个。”

“我这有一个。”

“我连一个都没有。”

“今天我倒是收到三个稿子,但全都是奔着仙侠征文去的。更可笑的是,三个稿子都跟仙侠一点都不搭边。”

“……”

这几名编辑,正是仙侠编辑组的成员。

主编陈宇神色凝重:“再放宽点签约门槛。否则连网站的推荐指标都不够,而且我们这个月的绩效也会严重不达标。”

编辑若风抓了抓脑袋,苦笑道:“宇哥,我们已经尽量将门槛放到最低了,基本上是只要稍有故事性的作品就会签约。可大多数投稿的的水平实在太差,根本不忍直视。”

另一名编辑夕阳点头:“确实是这样。现在一些写得好的仙侠作品,全都投稿到了热门频道玄幻那边,即使有征文奖励,作者们也不考虑我们频道。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仙侠越来越没落。”

“必须想办法。”

陈宇下意识抽出一支烟,但发现这里是办公区,便又放了回去:“高层发了通知,若是我们仙侠分类这个月还没有起色,下月就会将仙侠并入玄幻,以后再无仙侠分类。”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中喟叹。

什么时候,仙侠竟然如此凉门了。

实在是悲哀。

那些作者写的仙侠小说,宁可投悬疑都不投仙侠。即使仙侠年年搞活动,总奖金高达百万,但根本出不了好作品。

有时候陈宇心中在想,这分类是不是被诅咒了?怎么就起不来呢?

明明仙侠在华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基本上每一个华夏的年轻人,心中都有一个仙侠梦。在这种氛围下,应该有许多人写仙侠小说才对。

但偏偏就没有。

或者说,写仙侠小说的人还是许多,但能出成绩的太少。

其实陈宇心中也明白,仙侠梦归梦,要将梦中浩瀚、宏伟的世界观写出来,实在太难太难。而且若是对华夏文化不了解,力量体系、等级制度不严谨,写出来的仙侠小说便不伦不类,看起来十分别扭。

然而玄幻就不同了,一刀9999级都行,越夸张读者越爱看。

哪怕没有半点逻辑性也无妨。

“唉。”

作为主编的陈宇,很是无奈。

打开邮箱,由于是主编,他的投稿倒是不少,今天足足有八封邮件。当然这是对比自己手下编辑而已,若是玄幻的主编,每天收到的稿子几乎都在三位数以上,那才叫热门!

只不过看了几眼邮件标题,他就能够判断出,其中几个投稿大概率是工作室的文,对方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奔着仙侠百万奖金来的。

只要能吃到奖金,就是大赚。

反正工作室的作品,都是批量性的。

这家网站不行,转头就投另外一家。

若是以前仙侠还没有没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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