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林绾绾薄璟琛>第134章 夏若汐抢了林绾绾的身份!

帝都这个季节雨特别多,下午的时候,还是清空万里,傍晚就已经大雨磅礴。

慕煜城离开夜色后,直接去了他在浅水湾的别墅。这是他为沈非烟买的金丝笼,他包养沈非烟的这五年,沈非烟一直住在这里。Ъ

看到慕煜城回来,沈非烟的态度淡淡的,那张媚态天成的小脸上,除了在林绾绾和豆豆面前,总是带着淡淡的嘲讽,琉璃般的眸,看上去淡漠疏离,她明明站在你面前,却总是会让人觉得,你与她隔了千山万水。

慕煜城包养沈非烟,的确只是为了买一个暖床的工具,但整天她对他这么不咸不淡的,他心里也不爽。

“脱!”

黑曜石般的眸,冷冷地扫落在沈非烟的身上,他斜倚在床边,大半个身子浸在夜色中,如同暗夜里的王爵。

沈非烟没有说话,琉璃眸中嘲讽更重,不过,她并没有拒绝他的要求。

她需要钱,他需要一个暖床的女人,他们一拍即合,刚刚好。

慕煜城觉得自己真挺扭曲的,沈非烟抗拒他,他怒气滔天,她乖巧地满足他所有的要求,他心里也憋着一股子气。

慕煜城也不知道他自己究竟在气些什么,他也不想多想,就如同过去的无数次一样,将她压在身下。

也只有他在这样的时候,她那双淡漠的眸,会染上一抹控制不住的情动,不再那么的疏离,总算是有了几分的人间烟火气。

慕煜城狠狠地在沈非烟的唇边撕咬着,“沈非烟,在你心中,我算是什么?!”

沈非烟扯了扯唇,浅浅地笑,弧度美好的唇形,笑起来就算是没有半点儿的温度,依旧有一种勾魂摄魄的美。

她和慕煜城之间,是不该开始的。

她和林绾绾、江星曜一起长大,她和林绾绾不是姐妹胜过姐妹,而她和江星曜,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

她以为,大学毕业后,她就会跟江星曜结婚生子,没想到江星曜无意中得罪了一方霸王张昊,张昊让他手下的小混混残忍地将江星曜一顿毒打,然后将他扔进大海喂鱼。

江星曜的母亲患了重病,江星曜不在了,她当然要承担起照顾江星曜母亲的责任。

江星曜母亲得的,是个烧钱的病,为了给江星曜母亲筹钱治病,她选择了去夜场工作。

在那里,她碰到了生命中的劫难慕煜城,她当时急需十万块钱,而他,用十万块钱,包养了她。筆趣庫

十万块,她的第一次,她这么多年的青春,只值十万块,多廉价!

微微垂下眼睑,沈非烟将所有的苦涩尽数掩埋在眼底。

她张开嘴,在他的唇边,呵气如兰,“你是我的金主。”

慕煜城身上的动作,蓦然一顿。

他是她的金主!他在她的眼中,就只是她的金主!

他用十万块买了她,他不过是他心中女子的替身,两人都未付出半分真心,他的确是她的金主,可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她用那种淡然的语气说,他是她的金主,向来沉稳如山的他,心中前所未有的狂躁。

恨不能,将她的身体折断,挫骨成灰。

“对,我是你的金主!你不过,就是我买来的一只鸡!沈非烟,你不过是我买来的一只鸡,你算个屁!”

鸡……

沈非烟以为她筑起层层心防,就能刀枪不入,听着他这刻薄的话,她心中还是会撕撕扯扯的疼。

疏离的眸中,满是嘲讽,“慕少,我这只鸡,在床上,你可还满意?”

“沈非烟,你真贱!”慕煜城觉得他要是再继续跟沈非烟说话,一定会被她给气死。

云消雨歇,凶狠地将她甩开,慕煜城整理好腰带,抓着车钥匙,就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慕煜城想到了些什么,俊美如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阿波罗的男人,眸中没有阳光,“沈非烟,别忘了吃药!”

“忘不了。”沈非烟依旧是那副浅浅淡淡的模样,“慕煜城,你放心,我这只鸡,不会给你生孩子。万一再生一只鸡,让你慕大少脸往哪里搁?!”

说着,沈非烟当着慕煜城的面,就吃下了一颗事后药。

慕煜城的确是不想要孩子,可沈非烟这么干脆地吃药,他心中又烦闷无比。她一口一个“鸡”的,当鸡还当上瘾来了!

慕煜城重重摔门,他脑袋被驴踢了才会为一只鸡这么不痛快!

看着慕煜城紧紧关死的房门,沈非烟吃吃地笑,总是如同覆盖了一层冰霜的眸中,瞬间被无边无际的无助吞没。

那个,曾经被她的阿曜捧在掌心的女人,现在,已经堕落成一只鸡了。

深深地将小脑袋埋在双腿之间,沈非烟纤弱的身子蜷缩成一团,“阿曜,我好难过……”

已经习惯了晚上抱着沈非烟入眠,出了别墅之后,慕煜城发现,这深更半夜的,他竟然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

一拳重重地砸在方向盘上,慕煜城顺着前面的小道,漫无目的地往前开着车。

他现在,很愤怒很愤怒,愤怒得想要杀人,可笑的是,他竟然又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愤怒。

从帝都浅水湾去市区,有一条必经的小路,几个男人站在小路中央,正一脸邪恶地盯着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女人。

夏若汐不停地后退,看到慕煜城的车缓缓开了过来,她用力推开抓着她胳膊的那个男人,扑到他的车上,“救命!救命!救救我!”

慕煜城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之人,也不喜欢多管闲事,但见那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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