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刘彻的离去,秦家田庄终于又恢复了安静祥和的局面。
秦风照例每日教授甘小妹和秦小四的功课,公输嫣然自然又开始了陪读的日子,不过她现在已经完全不抵触每日读书写字了,反而有点喜欢上了这种每日以书相伴的生活。
因为她看的书是一本叫做《石头记》的连载小说,这是秦风为了激发她读书识字的积极性,特意给她写的书。
她现在已经完全被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吸引住了,有时候她甚至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林黛玉。
秦风很满意公输嫣然的状态,不管怎么样,这妮子好歹是认识了不少字,要知道之前这妮子可是一看到书本就头大的。
能有这样的进步,完全是秦风的这本书在吊着她的胃口。
如果一个回目里,她没有不认识的字,秦风就会多奖励她一个回目的故事。
如果一个回目里,有超过十个以上的字不认识,那就要没个字写上一百遍,只要完成任务,秦风朝阳奖励她下一个回目的故事。
事情就是这么有趣,为了看小说的公输嫣然,进步是非常明显的,可以说是一日千里都不为过。
这就是寓教于乐,要让她对读书发自内心的喜欢,否则任你是大罗金仙你也教不好她这个女汉子。
而葛翁又开始了背着手悠闲的围着田庄踱步,昂首挺胸的审视着他的‘王国’,在秦家田庄,除了小郎,自然就数他的地位为尊了。
他很享受庄户们对他毕恭毕敬的问候,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微笑着点头示意,这个动作一天他都要重复好多次,也不知道他的脖子是怎么承受的了的。
葛翁迈着小碎步,溜溜达达的来到村子西口。
那里紧挨着一片小河滩,风景很是不错,小河里鱼儿欢快的游着,不时地吐着泡泡,似乎一点都不怕人的样子。
葛翁在小河滩停下脚步,这个时候他就会一只手背着,另一只手捻着胡须,迎着微风凝视着远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小河的水潺潺的流动着,这里的水干净清澈,是浣洗衣物的绝佳的所在。
庄户们许多的妇人、婆子们都在这里浣洗。
其中就有一个妇人大家都叫她史婆婆,她独自一人带着一个年幼的孙子叫史宝生活。
早年间她的丈夫在北府军中服役,随着一场匈奴人的偷袭,他光荣的战死在沙场,幸好是靠着战功获得了二亩薄田。
史婆婆以守寡身把儿子拉扯成人,并且给儿子讨了媳妇,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子。
可是没想到的是儿子在服劳逸修长城的时候,死在了工地上;史婆婆差点哭瞎了眼睛。
说起来她的命运真的是很可怜的,好景不长儿媳妇为了有足够的奶水喂凯子,于是在一个冬日里凿冰捕鱼,可是老天爷真的是瞎了眼一点都不怜惜穷苦人。
她的儿媳妇失足跌落冰窟,等人们找到她的时候早已经没了生机。
哭,似乎是史婆婆唯一的发泄渠道了。
村中人讲,她的眼睛都苦出了血泪......
不过这史婆婆还真是个坚强的女人,硬是把孙子拉扯大,现在小家伙史宝都已经八岁了,也能帮史婆婆分担一些生活的担子了。
史婆婆能有这份浣洗的工作,可以说是沾了葛翁的光。
秦家所有的衣服,葛翁都交给了史婆婆来洗,这样的话每个月葛翁可以给她开一份三十钱的薪水。
石米三十,这些钱足够史婆婆祖孙二人很好的生活下去了。
葛翁看到史婆婆用陶盆端着清洗好的衣物,慢慢的走上倾斜度很大的河堤,这个时候葛翁就会笑着迎上,接过史婆婆手中的陶盆,然后拽着史婆婆的手把她拉上河岸。
“谢谢你了!今天怎么这么得空来河滩溜达?”史婆婆抿嘴微笑过后道谢。
史婆婆五十岁左右,由于常年的劳作,她的手粗壮有力,手上的老茧都有厚厚的一层。
用葛翁的话说,这是一双朴实无华的手,是属于劳动者无上的勋章。
而他也出身于底层的劳动者,他的手上同样有厚厚的老茧,所以当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是勋章的叠加。
葛翁红着老脸:“史家大妹子,别客气,别看我现在的日子清闲,可我也是苦日子里熬出来的,如果不是小郎的话,我估计也跟你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葛大哥你的命真好,有小郎这样的主人。
我的命咋就那么苦呢?”每到这个时候,史婆婆就会泪眼婆娑的跟葛翁倾诉一番。
从丈夫离世开始,一直讲到现而今......
史婆婆的故事,葛翁是百听不厌,只要是出自她的口,葛翁就会听的很认真,很认真的......
随着太阳逐渐的西斜,史婆婆终于收了泪水和葛翁肩并肩的朝村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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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二一边用铡刀铡草,一边听着丑奴这货讲葛翁和史婆婆的故事。
“你就瞎说吧,葛翁要是知道你这么编排他,非得大马鞭子抽死你不可。”
“切,郑二兄弟,我可给你说,我真的没有胡编乱造,这都是我亲眼所见的。”丑奴眼珠子一瞪,说的很是斩钉截铁。
郑二终于停下了手中的铡刀,一脸吃惊的道:“真的吗?就说嘛,葛翁这一段时间经常不着家。”
丑奴嘿嘿一笑:“可不咋地,我发现了他的不正常,所以就偷偷的跟着葛翁,然后我就看到了他和史婆婆肩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