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返回2008年>第两百一十四章 我爱你不问归期
羡慕的不行的吧,当着大家的面表白,其中还有男生的父母,这得下了多大的决心啊。

而且说着这么动听的情话,把女生形容的这么完美,这简直了好吧。

更不要忘记,后面还有一支乐队呢,等会肯定是要唱歌,而且还是情歌,方州唱歌本来就好听,这次还是单独唱给一个人的。

呜呜呜……这下女孩们已经羡慕的都快要嫉妒了,这其中也包括苏檬,她也如室友一般,羡慕的都快咬嘴唇了。

大家的前面,方州的演讲还在继续:

“说了这么多,想必大家应该已经知道我说的是谁了,甚至有些人心里可能隐隐的还觉得,就我方州,能配得上人家姑娘吗?”

话音刚落,包厢便一阵人仰马翻的笑声。

“哈哈哈哈~”

“原来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啊。”

“我也有同感啊,哈哈~”

“我也觉得你配不上人家姑娘。”这话还是从方妈嘴里说出来的,此时的她正挽着陈妍妃的手,不屑的看着自己儿子。

看到方妈的神补刀,众人笑的更欢了,方爸看到儿子被怼,也是哈哈笑着。

站在乐队中央的方州,听到方妈的话,只能一脸苦笑,不过心里却是开心的不得了。其实他今天是做好了准备,方妈可能会站出来反对,然后方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她,可没想到方妈居然完全没有要阻止的意思,这怎么能让方州不开心呢。

“好了,不管怎样,我这癞蛤蟆吃定天鹅肉了,你们就嫉妒去吧。”方州表情不屑的翻了个白眼,神态简直和方妈如出一辙,不愧是母子。

“今天,我把乐队的哥几个请来了,是因为我为了向这个女孩表白,写了一首歌,需要他们帮我伴奏。”

说道这里的时候,方州其实有些心虚,毕竟,抄歌这种事,是会被读者大佬们说文抄公的呀。但是没办法,他又不会写歌,不然他就自己写了。

而听到这里的大家没有再起哄,一个个都震惊又佩服的看着方州,仿佛不认识这个人一般。

写歌啊,这么高大上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认识的人身上,而且还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写的。

即便是还没有听到到底是什么歌,写的怎么样,单说他完整的写出来了,并且还需要乐队来伴奏,这就已经**的不要不要的了好不好。

方州看着这一群人震惊的样子,心虚感一下子消退了不少,心里也在安慰自己:反正现在那谁也还没写出来,了不起到时候找到这人给点钱补偿他嘛。

原本一同站在人群中的乔楹,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然后领了一个胖胖的扛着摄影机的年轻人进来,原来是摄影师。

服务员帮着搬来了一个矮榻,帮着把摄像机架在上面,正对着前面的方州。

摄像机在十秒内安装好后,包厢里的灯光突然再次暗淡下来,其余的灯全部灭了,只剩下乐队这一小块地方留了一盏聚光灯,斜斜的从右边照射在方州身上。

方州的朋友和家人们看到这个场面,顿时感觉到了什么叫专业,于是一个个都安静了下来,准备倾听方州的情歌。

乐队里的四人,在听到方州这句话的时候,便已经开始准备了,脸上也没有了刚才看热闹的笑容,此时全都面无表情,异常的专注。

聚光灯下,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的方州,闭上眼睛缓慢的深呼吸了一下,待眼睛睁开时目光变得炯炯有神。

站在最前面的方州,伸出手比了个大拇指,后面的乐队众人立马收到,然后便是几声鼓声响起。

一阵吉他与电子琴的伴奏过后,方州温柔的看着前方的陈妍妃轻声开口:

“是想念,如你温柔过境

才发现,原来花开都有声音

只要你,在我生命途经

再不怕,时光匆匆如旅……”

方州平时唱歌的声音是非常有磁性的,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可以参考某老师在电视上评论包着唱的感觉。

可是今天的他,一张嘴大家便发现,他的声音既然带着一丝沙哑,好像是刚抽了烟,嗓子被熏了一遍似的。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苏檬前面注意到的那块黑色屏幕上,居然开始出现了歌词。

虽然方州的吐字已经非常清晰了,但是大家看着歌词听着方州的演唱,显然让人更容易进入他想表达的情绪。

“是幸福,在我耳边低语

才忘了,寒风不曾停下足迹。”

206个日夜,虽然同住在屋檐下,两个对感情都极为懵懂的人,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走在了一起。

重生到现在的方州,已经三十好几,但是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谈过恋爱,所以两人在踏出这一步时显得有些笨拙。

是真的有些笨拙,半年了啊,双方都知道自己喜欢对方,对方也喜欢自己,可是却完全不知道怎么更进一步。

好在方州的生日是个很好的机会,于是两人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同时对对方表明了心声。

虽然他们的爱情故事并不跌宕起伏,但是并不代表这感情不刻骨铭心。

“直到我,走遍半生四季

才懂得,风景都不及你~”

唱完这一句后,乐队以及方州都齐齐的停了一秒。

乐队四人齐齐看着方州,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方州用这一秒的时间,坚定的看了一眼眼眶有些发红的陈妍妃。

伴奏再次响起,方州用力的开口唱到:

“我爱你

就像风走了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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