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第366章我的路途多欢乐

不过碍于这只胖蝙蝠赚的钱,他也花了。

赵子恒干不出来那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混账事儿。

果断选择无视。

这回见丁丁提问,耐心的给他解释道:“因为那些钱是乞丐给的穷人啊。

如果没有乞丐,那些富人是不会把钱分给穷人的。

穷人只可能被饿死。”

丁丁皱了皱眉。

“可是那些富人的钱被偷走了,不是也很可怜吗?

这些钱也都是他们辛辛苦苦赚来的。

那乞丐怎么能拿得,那么理所当然?”

丁丁经过一段时间,与这个世界的画本子接触,越来越觉得这个世界上的著作,比他们那儿的还不可思议。

他们那儿的小说,也只是没有吸血鬼,所以显得不那么切合实际。

但实际上三观还是正常的。

最起码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拿了别人的钱的人就是恶人,除非那个富人是个残暴的君主,被推翻了全力散尽家财,才会让人大快人心。

可这里的这个画本子,乞丐偷的明显是普通的富商。

那些富商们,积攒钱财也并不容易。

乞丐害怕有权势,却与富商狼狈为奸的官员。

就去折磨这些富商,难道不是欺软怕硬的,另一种表现吗?

赵子恒听到丁丁的解释有些发愣。

异地而处。

若是自己被别人抢了钱财,还不被别人记得好,自己估计也得疯。

而且他的钱财,又不是从乞丐那儿抢来的。为什么要帮助乞丐,树立自己的名声?

赵子恒顺着丁丁的思路去想,也越来越觉得这种话本有问题。

完全忘记江湖上劫富济贫的大方向,彻底被丁丁给绕进去了。

语气有些不确定的道:“好像确实不太对?

这种人抓到了以后,就按律该杀。”

丁丁一脸赞同的点点头。

“靠实力抢东西,那是本事。

可偷鸡摸狗,就让人不耻了。”

赵子恒总觉得这句话,好像哪里不对,可偷东西确实让人不耻,又觉得没什么不对。

于是果断赞成了这个观点。

二人又继该本小说,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

观点歪到,旁边的系统007,连拿毛笔做计划的小爪子都在抖。

时光如逝,岁月如梭。

时间很快就到了春猎的日子。

在王府里每日膳房、鸡场、住处,三点一线的李子谦,时隔一月,终于再次见到了王府里,真正的主子。

这段时间日子过的太安生。

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下人恭敬,自由程度大。

暖心长度比在南诏皇宫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不见到这俩人一段时间,李子谦都觉得乐不思蜀的,快把府里边儿,还有这俩人的事给忘光了。

李子谦上前给二人行礼,可走到二人跟前,却有些迟疑了。

他身份实在太尴尬,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行蹲身礼好,还是行抱拳礼好。

李子谦第一回有种,自己是是男是女,傻傻分不清楚的错位感。

谁是赵子恒和丁丁对他行不行礼,根本不在意。

赵子恒习惯性的半抱着丁丁,把人小心的搀扶上车。

丁丁再伸出手,把人轻轻一拉,拉到马车上。

二人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见生疏。

一看就是平时,这么做习惯了。

这也是二人互相妥协做出的结果。

原本,丁丁自认武力值强大,原本就不喜欢别人搀扶她上车。

可赵子恒却总喜欢掺着她。

而赵子恒自认为不是个残疾人,身为男子根本不用别人拉着上车。

可丁丁却说,他不用她就不用。

最后二人互相做(伤)出(害)妥协,全都忍着心里都不愿意,让对方“帮”自己。

李子谦微微有些诧异。

他之前就听说这二位关系好,可没想到好到这种程度。

不过王爷掺王妃上车也就算了,王妃再把王爷拉上车,是个什么鬼?

可没等他发完呆,赵子恒就把脑袋从车里面伸出来,对他有些不耐烦的道:“怎么还不上车?

快点儿走,一会儿赶不上大大军了。”

语气中充斥着满满的嫌弃。

这才让李子谦瞬间回过来神。

微垂着眼睑,三两步上了马车。

马车咕噜噜的,开始缓慢前行。

李子谦上了车,刚坐好。

因着自己质子,外加电灯泡的身份,想做一个一脸从容,安静如鸡,什么都装聋作哑的侧妃。

就见这两位安乐王府最大的主子,和一窝小仓鼠一样,见了面儿以后,瞬间挤到一块儿。

二人脑袋凑到一块儿,就开始嗑点心。

像讲悄悄话一样,如数家珍的讲着,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根本不可能是事实的“小道消息”。

什么哪座山上的耗子成精了,把隔壁山头上所有的猫都吃光了。

开武林大会的时候,武林盟主的鞋掉了,所以他练就了一手好金鸡独立。

……

最后甚至还有,南诏十八公主和人私奔,跑出去好几个城镇,才发现那人是个太监。

李子谦听到这里时,脸上从容的表情,差点儿没炸开。

他完全不想吐槽,成了耗子精,为什么不把自己山头上的猫吃光,而是把隔壁山头的猫全部吃光。

武林盟主只是丢了鞋,又不是断了脚。又不缺钱,买双鞋不好吗?为什么要练就一身金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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