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纶说的最后一个问题是粮食问题。
延安府是高原丘陵地带,千沟万壑,又易旱少雨,不仅可耕作的土地面积少,而且产量还都很低。
主要的粮食作物就是小米和糜子,也有少量的小麦。
小米和糜子作为杂粮还可以,但是作为主粮的话产量太低,而且口感也不行。
但是小麦的话对于地形和雨水的要求又比较高,所以想要在这种自然环境下提高粮食产量,要么就是扩大耕地面积,培育更好的小麦种子,以及堆积各种肥料来增加地力从而提高亩产量。
但是这两点目前来说都不可能。
那就剩下第二种办法,就是换一种更适合延安府气候环境的主粮作物。
玉米比起小麦来就合适多了。
玉米比起小麦来没有那么娇贵,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营养价值也很高,亩产量也远比小麦要高。
玉米作为主食,可以蒸馒头,可以做面条,还可以用来熬粥以及制作其他各种吃食,口感也很不错。
玉米的维生素含量非常高,是稻米和小麦的5-10倍。在所有主食中,玉米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是最高的。
甚至就连玉米外面的那层玉米须都有很好的保健作用,有着“一根玉米须,堪称二两金”的说法。
玉米的秸秆可以用来当做燃料,也能用来饲养牲口。
至于说玉米还是很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药原料,那自然现在是不用提的。
没那个基础。
不过作为粮食能有上面这么多的优点已经足够逆天了,所以玉米又有“玉蜀黍”的美称。
玉米的播种时间一般是在四五月份,收获时间是九月底十月左右。
甚至晚一点的话在五六月份收完小麦之后可以回茬在小麦地里播种玉米,不使地力浪费。
所以李旭打算在延安府改种玉米,当然肯定是先要在所有劳改农场里面试种。
要想让那些对玉米一无所知的普通百姓一开始就接受玉米这种新作物是很困难的,所以李旭打算让劳改农场里的俘虏们先种出来让百姓们看看。
到时候看到玉米这么好,又好侍弄,产量又高,口感也不错,以后肯定就会自发主动的要求种植了。
还有土豆,更适合在这种山地丘陵地带种了。
山沟沟里随便找块土地都能种,产量大又耐寒,吃法多样,作为主粮的补充还是很不错的。
玉米和土豆结合起来,用上数年时间,绝对会让延安府的粮食产量翻上好几倍,到时候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
有了更多的人口,也自然可以编练更多的军队了。
可以说,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粮食才是真正决定国家实力的关键所在。
得粮食者得天下啊。
……
说完了主要的一些安排和布置,谭纶又提到了同样当了俘虏的那个魏国特使,问李旭如何处置。
李旭想了想,说杀了这个人很简单,看看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谭纶说这个家伙骨头很硬,虽然被打的很惨,但是目前为止有价值的情报基本没吐口一点。
李旭说这人是魏国殿前司的千户,本来就是特务组织,肯定受过相应的被俘训练。
再加上此人能被选出来秦国当这个特使,除了能力之外,肯定也是个硬骨头。
再说,这种人一般他们的家眷都肯定在魏国朝廷手中控制着,如果真的敢背叛,全家老小肯定都活不了。
甚至还会牵连到其他的亲族。
本身的骨头硬,背叛的成本又高,所以一般的审讯办法肯定很难奏效。
谭纶点头表示赞同李旭的判断,说若是有办法能撬开这家伙的嘴巴,同时又能打消他的顾虑,就可以借助此人将情报网络铺到魏国去。
至于说撬开自己的嘴巴,李旭想了一会,建议谭纶给这厮试试关小黑屋。
小黑屋的威力并不是让人**痛苦,更主要的是让人在那种逼仄黑暗封闭的环境中一步步地陷入精神崩溃,最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谭纶闻言虽然有点不太相信小黑屋的威力有这么大,但是还是点头说下去试试。
至于说打消魏国特使的顾虑,李旭笑道:“子理,你莫非忘了此人潜入秦国的使命了,吗?”
谭纶一愣,也是恍然大悟,笑了起来:“主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其余诸将都有些不明所以,谭纶看在眼中便解释道:
“此人来秦国的目的就是为了怂恿闪动高胡子叛乱来吸引秦国朝堂注意力,从而达到牵制边关秦军的目的。
但是高胡子现在被我们给灭了,他的使命自然是失败了。
但是我们现在等于是取代了高胡子,而且明显比高胡子实力更加强大,将来打出旗号昭告天下之后肯定更能吸引秦国朝堂的注意力,所以我们比起高胡子这些乌合之众来更适合跟他合作。
当然了,魏国人之前是把高胡子当炮灰的。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他们要跟我们合作的话,那就必须要按照我们同意的方式来合作。
到时候我们手中抓着他的把柄,又给他提供了能继续完成使命的机会,他岂能不愿意跟我们好好配合?”
诸将一听一下子明白了,齐呼主公英明。
李旭笑着接受了下属们的马屁。
对他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