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施完了针。
沈嘉和解开了季渝的哑穴。
看着他,认真的说道:“真的不能再拖了,那本书上,是黎族的秘术,我需要研究解毒的办法。”
沈嘉和说完,惊的季渝沉默了片刻。
他倒不知道,她竟然与黎族有关。
相传黎族已经隐世了千年。
也有人说黎族是惹怒了上天,灭了族。
在他看了,天若仁善,绝对不会让那救苦救世的黎族灭了族。
“好。”
季渝答应了一声。
沈嘉和这才点了点头,起身站了起来。
她在屋里找了半天,竟然没有笔墨,她记得之前明明是有的。
回头怪异的看了一眼季渝,正好对视了一眼,此人的眼神连忙躲避。
季渝眨了眨眼,定睛看着床顶,他什么都不知道。
“是不是你拿走了我屋里纸笔?”沈嘉和站在季渝面前质问道。
“不,不是。”季渝眨了眨眼睛,依旧看着床顶。
做贼心虚!
沈嘉和一眼就看了出来,这个人就是死鸭子嘴硬,明明拿了还不承认。
“你拿我屋里的纸笔做什么?!”
“咳咳,那个……原本想着你大字不识几个,用不上,担心你平日里看见不快,这才收了起来。”
季渝尴尬的红了耳朵,想了想又说道,“在你身后左边柜子里的第二个抽屉里。”
沈嘉和点了点头,也没有多说什么。
毕竟这人也是好心,至于他说自己“大字不识几个”,以后她会让他好好见识一下的。
刺青纹身什么的她也会,并且善丹青。
上一世的沈嘉和本就花的一副好画,父兄行军打仗的路线图可都是她画的。
虽然她没有去过现场,但单单听人描述都能画的几乎一模一样,比普通画师画的强多了。
沈嘉和找到纸笔后,自己磨墨,试了试笔,就写起了字。
写的是一张药方,可暂且压制季渝体内乱窜的内力。
至少能使他不那么痛苦。
她挥笔行云流水,煞是好看。
没一会儿就写好了,拿起来吹了吹,自个儿欣赏了一会儿。
还好,许久未写字,写的还是这么好看。
写的一手极好的梅花小篆。
前世未出阁时,可是有人为求她一幅字画,一掷千金的。
她沈嘉和也算是才名远扬。
可不知怎么的,就被赐婚给了那挨千刀的肃王,错把家鸡当凤凰,让她过了那几年憋屈的生活。
想到这里,沈嘉和又想起了那王小姐,没好气地解了季渝的穴道。
随手把银针一拔,药方扔在了他的脸上。
自己随意的做在一边儿,也不看季渝一眼,道了一声,“大白天的,你应该挺忙的,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
这怎么突然又变脸了,给季渝一个措手不及。
“怎么了?”季渝好脾气地问道。
“怎么了?我不说你就不知道吗?还说什么以后就只有我一个人,哼!我才不会信你的鬼话。”
季渝一阵头疼。
他从来都不知道,女孩子这么可爱,又无理难缠。
“到底怎么了?”
可惜了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的季渝,他不知道,此时根本不应该问,越问只会惹的沈嘉和越生气。
果不其然,沈嘉和一听就炸了。
她起身走到床边儿,指着窗外,道:“滚!有多远给我滚多远!以后不要再来我这儿!
哦,对了。
不要把我这里当成驿站,想来就来,想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