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苏乙开车,拉着丁建国离开了别墅。

他开的是丁父的加长林肯。

车子刚一开出别墅,丁建国就毫无淑女气质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刚都憋死我了,哈哈……”

她笑得眼泪都下来了。

苏乙也忍不住笑了。

“你不地道啊建国,看我在下面挨骂,你早早躲在上面看笑话,也不下来替我解释。”

“哈哈哈……”

丁建国笑得停不下来。

“你太贱了十一,你那声爸爸,绝对会让我爸做噩梦的。”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道。

苏乙故意哼了一声,道:“转告爸爸,不给一个亿,休想我再改口叫叔叔!这是他逼我的。”

“哈哈哈……”

丁建国又笑得不行了。

快到摇滚王子修车厂的时候,苏乙认真道:“不闹了,说点认真的,昨天只是熟悉熟悉,今天我们要正式排练了,建国,你有什么想法没?”

丁建国刚才笑得厉害,这会儿双腮红晕,发丝略显凌乱,跟那啥过一样。

“没想法啊,”丁建国道,“怎么,你有?”

“我估计今天会选一首原创拿出来排练。”苏乙道,“你之前有没有写过歌儿?”

丁建国道:“写过,但都不成熟,就算了,不拿出来让人笑话了。”

苏乙回头看她一眼:“你不是这么不自信的人啊建国。”

“拜托,人都有短板的好嘛?”丁建国撇撇嘴,“我又不是什么都瞎自信。”

“拿出来试试吧。”苏乙笑笑,“你要是肯拿出来,我也拿出来一首。”

“你写的?”

“不是,是我一个朋友。”苏乙笑道。

“这不是经纪人该操心的事儿吗?”丁建国好奇问道,“我们就算不拿出来歌儿,他也得给我们找一首回来,到时候不行再说呗。”

“我就是不太想用他的歌儿。”苏乙直接挑明了道。

“为什么?”丁建国问道。

“跟他不对付。”苏乙道,“别问了,你就说行不行吧!”

丁建国眼睛转转,道:“好吧,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苏乙和丁建国再次联袂而至,似乎坐实了苏乙吃软饭的嫌疑,这让程宫看他的眼神更加复杂起来。

倒是其他三个小伙伴儿,都没什么反应。

很快,大家齐聚一堂,程宫做了开场白。

“咱们乐队,即将会迎来,我精心策划的一系列演出。”他环视一周道,“所以咱们要排练一首咱们自己的歌儿。”

丁建国惊讶地看了苏乙一眼,眼睛仿佛会说话:“真被你猜对了!”

苏乙回个眼神:“基操勿六。”

丁建国翻翻白眼。

“接下来有请大家一起欣赏,胡亮的原创歌曲。”程宫注意到苏乙和丁建国眉来眼去,很不舒服。

丁建国对苏乙再次使个眼色:“人家有歌了,失算了吧?”

苏乙回:“别着急。”

“咳咳!注意听啊,集中精神!”程宫忍不住道。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撇撇嘴,注意力集中到了胡亮身上。

胡亮抱着吉他,一脸即将献宝的得意:“一首嗦尿袋儿送给大家。哇哦!”

他很夸张叫了一声。

程宫配合地鼓掌,其他人则面无表情,完全不给面子。

胡亮闹了个没趣,清清嗓子,一扫弦,开始唱。

“已经记不清楚,你从哪里来……”

胡亮第一句一唱出来,丁建国和程宫两个人就眉头一皱。

而其他的人,则是眼睛同时一亮。

眼睛一亮的,是因为胡亮这个人说话一直大舌头,但唱起歌来,不但不大舌头,而且音色还很透彻,是一把难得的好嗓子。

而皱眉的两个,则是因为胡亮这首歌一听就是野路子出身的人写的,跟网络口水歌一个水平,除非死命花钱营销,不然基本不具备火起来的可能。

但凡是学过作曲的,基本都有这个耳力,能听出来一首歌到底是专业人的杰作,还是业余爱好者的表达。

原因很简单,专业作曲家在作曲时,很清楚每个和声怎么使用,怎么组合,表达什么情感,所以他们的音乐会很丰富。

而只会从好听与否的感性认知来决定和声进程,但娱乐行业发展至今,很多时候非专业人士写出来的歌儿,之所以你觉得好听,是因为这个和声进程已经被写进无数首歌里面过了,你觉得熟悉,所以认为好听。

胡亮的第一句一出来,就给人一种熟悉感,不用看谱子,下一句就能跟着他一起哼出来。

这就跟专业科学家看民科一样,民科或多或少知道一点基本知识,但他们发表的作品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或者早就在几百年前就被人研究清楚了。

只是因为音乐是娱乐,大家对音乐有种“开心最重要”的宽容,所以很多不懂作曲的人写的歌儿照样能火遍大江南北,甚至有的明明有能力有水平的作曲家,故意写出“民科”的水平,就是为了以俗博出位。

程宫和丁建国都是专业出身的音乐人,他们自然有这个耳力,一听就听出来了。

乔美希还小,苏乙就是个刚入门的新手,至于杨双树,老爷子一辈子玩儿音乐,但他是个野路子。

所以老爷子跟外行一样,音乐对他来说只有两种——好听、牛逼的一种,不好听、不牛逼的一种。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果然,胡亮唱出第


状态提示:第88章 选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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