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虽然是小说家但没关系>第四十六章 代笔作家

“金彩源,你给我过来……”确认金胜宇暂时注意不到这边,崔叡娜一把伸出手,一下将金彩源揽入怀里,紧紧地束缚住,“开欧尼的玩笑很好玩吗?”

“我说的可是实话。”金彩源轻声反驳道,“谁让欧尼平日里过于轻浮,才会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

“好了,叡娜,毕竟这儿还是彩源哥哥的公寓,最好稍微收敛些。”李彩燕上前劝阻着两人。

“嗯,你们在说什么吗?”金胜宇手端着托盘,上面放着芥末和冲泡好的热咖啡。

“胜宇欧巴,那个是?”李彩燕略微抬起手,指着咖啡旁边的芥末。

“哦,这个。”金胜宇略微将托盘凑上前,“是我用来加在咖啡里的。”

“热咖啡,搭配芥末,吗?”

仔细联想着味道,怎么想都不是最佳的味道搭配。

“对啊,有的时候加入点柠檬汁,或者辣椒酱也是挺不错的。”金胜宇向她们解释口味的搭配,“那,你们先玩,我去房间里处理些事情。如果要听音乐,那边的唱片随便放。”金胜宇抬手指着唱片机旁边,“就是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音乐取向。”随即他便端着托盘走进房内。

“总算是见识到了。”李彩燕目光紧盯着金胜宇禁闭的房门,“彩源哥哥的奇怪口味搭配。”

“他以前就是这种情况。”金彩源,“巧克力酱配天妇罗,芥末配蛋糕,这也要牵扯到他的写作风格,两个看似不可能的情节和故事搭配在一起,变成一个崭新的故事。”

“所以这就是他被称为幻想委婉派作家的缘故吗?”曹柔理问,她之前受姜惠元影响阅读过《嘿,朱迪》,虽然书名借鉴披头士的同名单曲,但当中的情节完全就是原创。“我是真没想到。”曹柔理略微撅着嘴唇,“一个优等生的男孩竟然愿意跟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嬉皮士女孩在一起。”

主人公男孩朱迪是个学习成绩优越的男孩,在父母离开后,跟着一位稍微年长的嬉皮士女孩,外出流浪,而后逐渐开拓自己的见识,心门缓缓打开,学着女孩的那一套活好当下,尝试去自由地爱这个世界,比学校里老师跟同学虚情假意的关心,朱迪觉得嬉皮士很真诚,至少这个女孩很真诚,很容易跟周边人混在一起。

“话说,这些点心难道就给我们吃吗?”曹柔理指尖轻轻触摸着“和风屋”的包装袋,“他,难道不吃点吗?”

“要不,彩源。”李彩燕目光盯向喝果汁的金彩源,“麻烦你跑一趟,如果全都给我们,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为什么就一定是我呢?”金彩源无奈地眨着双眼,“我才刚刚帮你们准备好果汁的说。”

“谁让他是你的哥哥。你觉得让我们当中任何一人送,合适吗?”崔叡娜用吸管大口啜吸着杯中的果汁。

“真是没办法。”虽说嘴上还有些抱怨,但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不过叡娜刚刚的一句话比较中听。”

“我说的什么?”崔叡娜疑惑地歪着头,就连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刚刚话语有何中听的地方。

“秘密哦。”留下这句话,金彩源便拿着两三个和果子走进厨房,开始精心地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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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此。”金胜宇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翻阅着《嬉皮生活》,内容就跟书名一样,充斥着享乐主义,庸俗也情节,几乎从扉页的开头起就一直着重描述性的详细内容,如果把书名给盖住,简直就跟街边贩卖的那种毫相差无异。

老师,您现在的书已经失去了灵魂。金胜宇又尝试翻了一两页,实在无法阅读,就直接合上丢在旁边,金洪彬老师,金胜宇仔细记得他任教班上语文老师时,看过的那篇短文,《不愿放弃》,当中讲述一个孤儿的成长历程,情节充斥着积极向上的温暖,文字对话也深入人心,当时就因为阅读这篇短文,金胜宇才坚定自己写作的想法,那篇也是他写的,跟现在的这本简直天差地别,现在的他,过于肤浅,只会一味地用性描写来吸引部分读者的眼球。

觉得失望透顶的金胜宇,直接将那本书丢入脚边的垃圾桶内。对当初他剽窃自己作品的行为表示愤怒,对于现在堕落的老师表示失望。

觉得心情不悦,他起身走向旁边的唱片机,播放起新买来的唱片,听着冲撞乐队的《londoncalling》,又结合刚才联想到的事情,新书大致的情节逐渐在脑中梳理清楚。应该是这样吧。他拿起桌上的原子笔,在空白的纸上先是写着一段《londoncalling》里的歌词,“假冒的披头士狂,已经一败涂地。”接着是将自己联想到的经历修改成合适的情节,一个对写作怀抱热情的高中生,被老师威逼利诱,成为一名代笔作家,最后奋起反抗的故事。

写到这儿,门外便传来清脆的“咚咚”敲门声。

“谁啊?”

“是我,胜宇欧巴。”

金胜宇起身走至门口,将门缓缓地打开。金彩源一走进门,就听到房间里处的唱片机播放着自己听不懂的音乐。

“又在听歌吗?”

“是的。”金胜宇点点头,“为新作品找点灵感。”

“所以找灵感之余,也要享受点这些。”金彩源双手举起托盘,“‘和风屋’精心制作的和果子,要趁现在吃才最合口味。”

“你们没吃吗?”金胜宇看着托盘上精心摆放的托盘,问道。

“剩下的足够我们吃了,好了好了。”金彩源将托盘放在他的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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