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言情总裁>我在古代当团宠>第一百七十九章 连中三元的人

除了野葡萄外,还有别的野果,真的是靠山吃山啊!

明昭不忍拂了她的好意,捏了一枚放到嘴里,酸酸甜甜的汁液流进肚腹,让人精神一振。

“好吃吧?”崔氏得意洋洋,“先吃着,别吃多了!我们给你们整一顿野菜宴。等着啊!我们家那口子别看脾气不好,胜在手巧啊!他能变戏法似的把这山中的野菜做的非常的好吃。”

眼见着她除了门口,明昭便赶忙拉着周承颐说话,“承颐哥哥,这家人不会是老鼠精变得吧?”

周承颐抬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胡思乱想什么?老鼠精都出来了!”

明昭皱了小眉头,“我认识的动物中,也就老鼠会打洞了。你可还知道别的?”

周承颐低笑,“那你明知道他们是老鼠精,还跟着他们到这里来,就不怕他们把你煮了吃肉?”

明昭瘪嘴,“这不是有承颐哥哥你嘛!你这仙人之姿就是专门用来镇场子的,一切妖魔鬼怪都别想得逞。”

再说,她又不是唐僧,吃了她的肉能长生不老。她一个小毛丫头,有什么可被人图谋的?

要图谋也只能图谋周承颐。

所以,他都不怕,那她还怕什么?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真的以为进入了西游记里,下一个剧情没准就是三打白骨精了。

不能怪她胡思乱想,她这异世的灵魂都能穿越而来,山里遇到个妖精也没什么奇怪的。

只是,别人都遇狐狸精,他们遇到老鼠精,是不是很有新意呢?

周承颐看着小丫头脸上的风云变幻,叹了口气,趴到她耳边道:“别想了!咱没有那种运气遇到妖精的,向禹这个名字搁在年青一代里很是陌生,但是我父亲那一代,却是充斥了很多人的耳朵好久。放眼大历朝,他是第一个连中三元的人。”

明昭从妖精的幻想中走出来,就随即又陷入了另一种目瞪口呆里。

“这样的屋子虽有创意,却总有种暗冷之感。”周承颐牵着她的小手出了屋子,“咱们去屋顶上看风景!”

这是要享受一下将人踩在脚下的感觉?

明昭回神,深吸了口气,决定从这一刻起,无论再发生任何事都要极力保持镇静。她不是真正的六岁的孩子,所以,遇事表现出的那副呆傻样儿真的是有损她现代灵魂的形象。

“刘姥姥进大观园”这种事,怎么能发生在她身上呢?

淡定!多大点儿事!

躺在屋顶上的青中泛黄的草丛里,看着头顶的云卷云舒,真的是再惬意不过了。

明昭深吸了口气,满满的都是草叶的清新气息。“他们在这里避世隐居,真的是过着神仙一样的日子。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只羡鸳鸯不羡仙!”

吧唧!手背上落了一物,还在轻轻的移动,行过之处留下麻麻痒痒的感觉。

明昭大叫一声站了起来,将其甩了出去。

周承颐看向那草丛,“不过是只蚂蚱!”

明昭咬着唇,狠命咬着唇,免得自己崩溃。

说好的淡定呢?说好的成人灵魂的形象呢?

除了那该死的蚂蚱,这周遭究竟还有多少暗藏着的伺机而动的虫子?

狗屁的避世隐居的神仙生活!她才不要跟虫子相伴。

周承颐拉她坐到自己腿上,尽量憋着笑,免得小姑娘羞恼之下拍拍屁股走人。抬手轻轻的拍她的背安抚,“别怕!蚂蚱不伤人的。”

明昭当然知道蚂蚱不伤人,但那种在她手上爬动的痒感真的是令人难以忍受啊!

“承颐哥哥,我突然觉得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好。”

“因为蚂蚱?”周承颐高翘了唇角,这画风转的还真快。刚刚还“只羡鸳鸯不羡仙”呢!

明昭噘了嘴巴,“才不是!人之所以为高级动物,不同于那些个四脚跑的低级动物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人是营群体生活的。你看啊,无论是城市,还是村庄,人都是聚集在一起生活的,对不对?”

周承颐点点头,营群体生活?这听着还真是新鲜。

明昭继续搜肠刮肚,“为什么要生活在一起?因为彼此需要啊!这种需要,不仅仅是吃饭穿衣上的,还有心理上的。比方说,我们庄子上的那个首富,住上了最好的房子,他为何不离群索居啊?他没有这个条件吗?他有啊!但他之所以巴着庄里的人不放,是需要庄里人羡慕的眼光。这种眼光能让他心情愉悦。”

周承颐道:“想要人人羡慕,的确是很多人努力奋斗的动力。”

明昭双眼放光,“我说的意思,你懂了?”

周承颐屈起手指,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想这么多累不累?害怕虫子承认就是,又不会有人笑话你,何必非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

“啊!”明昭愣了愣。

她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虫子,又该用什么来掩饰一个六岁孩子的冠冕堂皇呢?

索性,还是闭嘴吧!

周承颐明显的感受到怀里的小人儿僵了僵,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心直口快戳穿了她,人虽然小,也是要脸面的。

“我说错了!胆敢在夜里爬到树上睡觉的人,怎么可能害怕虫子呢?”

明昭鼓了腮帮子,“承颐哥哥不带这样的,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那事都过去多久了,还记着做什么?累不累啊?”

周承颐笑,“好了!咱不说这个了。想不想今晚留宿在这里,然后见识一下这里的星星长什么样?”

明昭乐,同一片天空下,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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