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涯之门那会,她以为段南城只是对夏潇感兴趣而已,可当他们在岛上共度了一夜,又一起去吉兰回来后,她就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她看着段南城逐渐偏向夏潇,甚至整夜不寐地照顾生病的夏潇——是的,她知道,昨晚段南城抱夏潇进房的时候,她从门缝里看到了这一切。
她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反思打算了一个晚上,也知道了段南城在她房里照顾了她一晚上。
小芹被警察带走后,段南城曾冷冷地和她说:“不要再做对祝笙歌不利的事情。”
他从前和她说话,再怎么清冽与疏离,可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重话或者一句责备,甚至常常会默许她的一些小任性。所以她一直觉得,段南城对她,一直是有些情分在的。
而这次他的话中已经带着警告,他护着祝笙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甚至没想过要隐瞒。
庞楚不能接受,她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段南城走向别的女人,他只能属于她一个人的。
萧政霖回程的脚步生生地顿住了,那一瞬好似听觉失了灵,他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庞楚知道他是听到了,只是晴天霹雳,他不愿意相信罢了。谁又会相信呢?一向清心寡欲,好像个参破世俗一切情感的出家人一样的段南城对一个小姑娘如此上心。
萧政霖此刻的思绪就像海里纠缠成一团的海草,完全混成了一团乱麻。
段南城怎么会喜欢笙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还是这都是庞楚在欺骗他?段南城心里不是装着一个人吗?
这些问题就像蜜蜂一样嗡嗡嗡地在他耳边飞,他有些茫然,一时不知道该先理清哪一个问题。
庞楚循循善诱道:“你知道我喜欢南城,一直喜欢了这么多年,突然半路冒出这么个人,说实话我很不服气。你喜欢祝笙歌,我喜欢南城,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我想我们可以结个盟,最后你抱得美人归,岂不是皆大欢喜。”
萧政霖听完她的话,突然很想反驳:就算段南城喜欢笙歌,她庞楚有什么好不服气的,笙歌那么好,庞楚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她。
他不是听不出来庞楚话里对笙歌的不屑,即使她如今已经把笙歌当成了情敌,可她依然瞧不上夏潇。
庞楚忘了,轻敌在战场上是大忌,在情场上也是。
如果他的情敌是段南城……这很难办,因为他们是多年的好友,彼此了解,他知道段南城是个强而有力的对手。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公平竞争,他们与笙歌认识的时间相同,起跑线一样,他又比段南城起跑得快,对于谁最后能获得笙歌的青睐这件事,萧政霖还是很有信心的。
但,萧政霖心态忽然又有些垮了,因为他想起来:段南城是笙歌的偶像,她屏保上的人是段南城,粉丝看偶像本身就有滤镜。
他方才还气势如虹的信心,一下子偃旗息鼓了许多。
可如果这就落荒而逃,怎么对得起他当初信誓旦旦立下的决心。他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愿意摒弃从前的浑浑噩噩,愿意为了她认认真真地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他想为了她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如今让他放弃,他怎么舍得?
山路十八弯地想了一通后,萧政霖难得沉下声和别人说话:“我考虑看看,但我也不希望庞小姐做出什么伤害笙歌的事情,庞小姐时间金贵,我们就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了。”
说完一步一脚印,挺直腰背地朝别墅里走去,但沙子细软,他依然走得带了点歪歪扭扭。
庞楚看着萧政霖透着坚持的背影,一双手在身旁紧握成拳。
夏潇喝了粥,烧已经退下去了,高烧过后还留下点全身酸软的后遗症,她就好似个橡皮人,躺在床上有点恹恹的,但如果遇见让她眼前一亮的事,她还是可以弹起来的。
比如,当段南城带了一盒泰式无骨鸡爪以及两个橘子进来的时候,夏潇的手朝旁虚抓了两把,陆小曦赶紧上去扶她,夏潇朝陆小曦露出感激的笑容,并对她说:“小曦,扶我起来,我还能吃。”
泰式鸡爪不同于传统鸡爪的卤香,酸中带着清香的果味,咸度适中,对于嘴巴里淡然无味的夏潇来说,吃上这么一块一点都不油腻的泰式鸡爪,足以打通她因为生病而闭塞的任督二脉。段南城似乎也考虑到她是个病人,鸡爪是不辣的。
夏潇顿时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段南城拿出平板电脑,打开了一部电影,把保护壳反折,将平板电脑立起来放在夏潇面前的小木桌上,淡声说:“小晨说他没什么探病的食物可以给你,托我给你带这部恐怖电影过来。”
……
午饭时分,萧政霖来到夏潇房间的时候,夏潇已经吃饱喝足,正兴高采烈地看电影。
陆小曦看了一眼萧政霖手中的袋子,心中不忍,低声和他说:“萧公子,笙歌已经吃过了。”
南城哥哥一来,同时给夏潇带来了身体食粮和精神食粮。
萧政霖站在门口,紧了紧手中的袋子,似满不在乎地回:“吃了就行,我就过来看看。”然后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我还有个会要开,晚上再过来看笙歌。”
陆小曦没有和他说是段南城送来的午餐,可她觉得,萧政霖其实很剔透,他大概已经猜到七八分了。
他说他只是过来看看,但却连和夏潇打招呼都没有就走了。他尽力想掩盖自己的慌乱与落寞,走的时候,陆小曦看着他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