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誓要当个小说家>第300章大海在咸

一步一步走!不要焦躁!

没有必要仰望未来,一步一步走。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我不能说我喜欢写作,但我不讨厌写作,我应尊重我成为作家这件事。写作应是为了充实自己,丰满自己。并不是完全为了成功。

网文是一个学习的地方,谁像学谁愿意学,愿意锻炼身体,超这些方向进步。

那就可以留在这里。如果不想学了,学不进去了。那就是自己达到了瓶颈,不能使自己更加强大了。那也没有必要留在这里了。

所以要珍惜这样的的学习机会,多学点东西。没有必要想着飞黄腾达,只要你知识足够渊博,技术足够高超。

总归饿不死的。所以我决定先把兴趣保持好为主线,想学什么别的为支线。锻炼锻炼身体。暂时放弃游戏中的目标,偶尔玩玩就行了。别耽误正事。不想学的东西尽力及格。

没有必要焦躁,别人强是别人强。我不需要羡慕什么。我想要的东西自己来拿。饿不死自己和家人就行。不需要强求什么,随心所欲,顺其自然。

自然自由自在。我就是我,既无欲无求,又贪婪无比;既勤劳,又懒惰;既聪明,又愚蠢。我接受这样的自己。

或许从小的时候我就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小学时在学校,沙坑里挖个洞,在边上看打弹子的体育老师就骂“不要挖些坑坑出来。”

我当时还以为是因为那个沙坑是用来跳远的,毕竟旁边就是些水管,跳完了身上有沙也好洗,除非那天跳完正好到值日的时间,要洗就还得扒开那些在边上看值日生趟拖把的劳动委员了。

我在那儿到处挖些小坑,虽然是在边上了,但是万一哪个小兄弟跳得比较远的,把脚卡到里面了,指定狗吃屎。

想想我那两颗洁白的大门牙就是这样分开的,我就清楚知道那里边的厉害了。

后来就没在那里边挖过坑了,我决定去花坛里挖,这总该没人来跳远啥的吧。于是我还变本加厉了,坑越挖越大,直到有一天,我躲猫猫的时候,被自己挖的坑给tm坑了,我才知道花坛里也别乱挖。算起来我小时候挖坑也挺厉害的。

后来大学了,我看到学校里面不知道哪个年头挖的一个大坑,糊上了水泥,种上了莲藕,就变成了“天池。

也许这天池是学校里除了跑来猴子时,唯一还能入眼的景观。一到傍晚在周围散步的,和抱着啃的人还挺多。

说来讽刺,这个我一向看不上眼的大坑也给我带来过快乐,但是我和其他人不同。它给我唯一的快乐,就是大二时,我下半夜偷偷去钓的鱼。那个时候我总是想同一个问题。

我到那所学校以来,听说的已经有两个人往这坑里跳,准备轻生的,还都是在秋冬季节。

但是就凭我多年的钓鱼经验来看,这水也不过到肚子,想想这么冷的天,穿着衣服裤子跳下去,又被人看到,捞上来,露不了脸啊。反正人类的行为都挺迷惑的。

就像我现在的行为,也挺迷惑的,回忆起以前,我在那天池边呆坐着,看着他们低着头,望着潮湿的路面,往我身边不停的经过。

居然心里开始感慨,我们都被一串串的绿色铁网围在这个不大的校园,说不定我们每天都见,却又是而不见。就像那些选择性忘记的聊天消息。不抬头便是不见,见而不闻,便是不知,不知不见,好聚好散。

有意的我又想到你,你前天问我到底你是什么样的,我说我说过了。

哎,都是过去时,只有怀恋的份,还是得过好现在的日子啊。

夜,街上好静!

的士就静静的停在路边。蓝布旗袍衣服的女人从车上下来,纤纤玉手推开本就稀疏的刘海,露出额头上几道凹痕。

我并不怀疑她留海的作用,只不过是没有剪短的头发罢了。她点了支烟,抽了一口看着我,挤皱挤皱了嘴角,只是一个化解此时微妙尴尬的笑。

我忍不住想和她说说话,是的,应该说点什么。比如,“还不回家”。可能只是一个惯性的行为。

算了,还是算了,我指了指她没有动过的那个垃圾桶“那头有酒瓶。”

她用一支手手翻着油腻杂乱的垃圾,一只手拿起酒瓶和塑料瓶,放进背上的背篓里。等她捡完,她又抬起头看了看我,我一直在盯着她的行为。

所以她突然抬头看我,我还没反应过来,距离太近了,又是尴尬的对视。没有路灯在亮的深夜,我看不清楚她的肤色,她的脸在我眼里除了还看得出白色的眼白,其余只剩黑色。

最后她很小心的说了一声“你还有没有不要的瓶子”。我给了她一个她应该觉得很失望的回答。她便走了,走过路口消失不见了。

夜晚真的很枯燥,我看过月亮越过三头,再越过大楼。从一颗星星声旁,飘到另一颗头顶。

看过一个大概是整过容的女人一路哭诉着打电话,就在我最开心的数钱时光里。她走过我蹲到路边,我又走过她。

走过大概5.6步的样子,我又忍不住看看她,确实漂亮,可能归功于现代科学。看她的第二眼,她跑到了马路中间。

虽然哪会儿,街上没什么车了,但还是觉得不好。群殴走过去用手带了她一下,她又哭得厉害了。我把她叫回路边,她坐在马路牙子上继续哭着打电话,我没和她说话,就听她说她男朋友和谁谁在床上。

给她在一家还没收的夜宵店买了一包纸,一瓶水,坐到了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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