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在马上用的骑枪和地上用的长矛是非常不一样的。
曾经“高个儿”邓肯爵士在岑树滩参加百年难见的七子决斗时,他的对手们使用的就是八尺长的岑树枪,上面用铁条加固,装有金属的尖角,在马匹的冲刺下,这样的骑枪不怎么用力都能破开铠甲,穿透对方的胸膛。
而邓肯爵士一方则在贝勒.坦格利安王子的建议下使用了十二尺的比武长矛。
比武长矛更轻,更容易折断,却也更长,武技上乘的骑士可凭此优势在对方的骑枪碰到自己之前将对方顶下马。
这个高明又有搏命成分的妙招自邓肯爵士的胜利而广为流传。
“试试分量”,莱德纳扔给玛尔斯一杆比武的骑枪。
玛尔斯就地比划了一下,发现这十二尺的东西真是够长的,换算过来足有四米多,体积决定重量,这样的长枪,即使以他此时的臂力也难做到单手抓住枪杆末端将之平举。
“骑枪对穿了铠甲还有盾牌的骑士来讲,一般不致命”,莱德纳有拿过一面橡木盾,这面盾牌用橡木制成,边上有铁条,入手十分的厚重,给人以无比安全的感觉,他点了点头:“不过,我曾经见过卑鄙的人故意用骑枪刺杀对方的坐骑,以此让对手摔落重伤。”
马匹在极速冲刺时突然死亡,马上的骑士立刻就会因为惯性飞出去。
“河湾地一般不会有这样的骑士吧”,玛尔斯想想都头皮发麻。
不过,河湾地的骑士精神是浸透到每个人的骨子里的,极少出现在正式的比武大赛上耍阴招的情况。这会让人唾弃,葬送将来,虽胜尤败。
“谁知道呢”,莱德纳笑了笑。
哪里的比武大赛最多?那里的骑士最多?河湾地。
七大王国中数量最多的骑士是雇佣骑士,他们不比那些有些身价的贵族骑士。雇佣骑士靠武力生活,不仅辛苦,而且大多清贫,若是意志不坚定,离土匪强盗便只有一步之遥,有时迫于生计,亦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荣耀。
这是生活。
“你不会骑马,所以这些东西你也用不太着”,莱德纳拿回玛尔斯手中的长枪放回存放武器的马车,这些都是从角陵带来的,是给那些年轻骑士用的:
“你参加地上的武技搏斗吧”。
高庭这次的比武大赛项目众多,也有专门的地上武技搏斗,近年来尤为兴盛。
只因当今的国王就是一个喜好地上武技搏斗的战士。
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年轻时与“最后的真龙”雷加.坦格利安在三叉戟河对垒。
那是一场恶战,两人都失去战马,同士兵们一样在地上搏斗。雷加王子使用长剑,劳勃国王使用战锤,最终雷加王子死于锤下。
地上搏斗是不限制使用的武器的,除了标志性的长剑,钉锤,战斧,短刀,大棒等各种实用的武器都能使用。
“记住,前往不要小看这两个东西,这才是真正容易要命的东西”,莱德纳找出一柄钉锤,和一柄战斧,严肃的对玛尔斯说道:“钉锤和战斧十分克制铠甲,你要是结结实实的挨上两下,那就死定了。”
莱德纳挥起钉锤砸在旁边的一块石头上,砰的一声巨响,一人高的巨石一下子就被砸下了人头大的一块。
几个在不远处的青年骑士看到这一幕,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莱德纳将钉锤塞进玛尔斯的手中。
玛尔斯看着手中这又短又沉重的钉锤,这是橡木柄的,亲自挥舞了两下,还是无法想象这东西是怎么灵活打击的。
“长剑虽然锋利,但普通的骑士很难用长剑展开铁甲,尤其是锁子甲”,莱德纳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铠甲,在坚硬的铠甲内部,他还套了一件锁子甲。普通的骑士如果不用刺,只是挥舞长剑劈砍,顶多将甲板打凹陷,连碰都碰不到第二层的锁子甲,除非是对着铠甲上的缝隙出手。
“钉锤就不一样了”,莱德纳举起钉锤,指了指旁边的石头,又指了自己的金属头桶:“你知道岑树滩决斗的时候,当时的王国继承人,国王之手,贝勒王子是怎么死的么?”
“不会是被钉锤砸死的吧”,莱德纳看向那其貌不扬的钉锤。
“没错”,莱德纳感慨的说道:“在决斗时,贝勒王子的对手是他的弟弟梅卡,梅卡王子一方有三名御林铁卫,只能由同样有真龙之血的贝勒王子拖住,不过梅卡王子立刻来拦截自己的哥哥,期间,他使用钉锤击中了贝勒王子的后脑勺,打扁了那一块的头盔。”
“贝勒王子一开始只觉的头晕,等决斗结束,他去看望受伤的“高个儿”邓肯爵士时,摘下了头盔,那时所有人才发现他的头已经被砸碎了半个,当场死亡”
“小子,千万不要小看它的力量,否则你可能会有个付不起价钱的教训。”
洛拉斯前不久扬言要挑战所有的角陵的骑士,并且接受他们的战斗方法。玛尔斯就算不参加骑枪对垒,也必然要和洛拉斯打上一场,而洛拉斯能够十分熟练的使用钉锤和长矛。
在莱德纳看来,洛拉斯是这场比武中最强的人,也是玛尔斯最有价值的对手。
天才之间的交手更能互相磨砺,只有实力相当的人,才能相互让对方体验到接近死亡的感觉,那尤其能使人进步,也最容易导致死亡。
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啊。
抚摸钉锤的金属锤头,玛尔斯不由想起一个人半个脑袋的样子,顿觉毛骨悚然,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