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血族诡探>第26章牧羊人的战斗

小桥镇并不是所有人都跟着洛克比前往城堡。

还有很多人在自己家里,或者店铺里忙着自己的事。

牧羊人老乔对前往城堡一点也不感兴趣。

到了晚上或者明天总会有人把事情经过讲给他听,干嘛非得自己去城堡冒险呢。

而且他很有自己的事要忙,他养了几十只羊,但是最近连续丢了四、五只。

不是镇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就是城堡那些仆人干的。

那些家伙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骗过了自己那几只忠诚的牧羊犬。

但是总会落在他手里的。

不管是谁,他都要抓到这些家伙。

如果是城堡里的仆人,他相信男爵会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说法、

如果是镇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他们的父母和妻子也要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解释。

坐在桌子对面那个比他强壮许多的老头叫老恩。

老恩是老乔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这老家伙是个猎户,当兵的时候就是个神枪手。

他把猎物中的一半交给男爵,获得了丘陵一小部分地区的狩猎权。

但是今天男爵家里来了客人,他接到通知今天不能打猎。

所以老恩正好来给老朋友帮忙抓贼。

老恩还带来四只猎犬。

两人面前桌子一角放着一大瓶麦酒和两个杯子,还有一大盆煮羊肉。

桌子其它部分被四把上好铅弹和火药的燧发手枪,和两杆燧发步枪所占据。

老乔正在一块磨刀石上使劲磨着一柄猎刀。

虽然猎刀的刀刃已经非常锋利,他仍然有些不满意。

老乔和老恩年轻时当过二十年兵,在男爵祖父和父亲手下都打过仗。

两个人算是看着现在的男爵长大的,他们既不怕男爵,也不像那些镇民一样仇视男爵。

但是谁要敢动他们的财产,不管是男爵的人还是镇上什么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老恩手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老乔我们应该轮流睡一觉,小偷们通常天黑之后才会来呢”

老乔冲地上狠狠淬了一口,继续磨手里的猎刀:“不弄死那个家伙,我可睡不着,你去睡吧”

“也许是什么四条腿的小偷呢!”

老乔指的是狐狸或者野狗、甚至野狼。

“我不管它到底是几条腿,只要对我心爱的羊羔下手,我让它一条腿都留不住”

两人正在说话,从羊圈方向传来一阵牧羊犬和猎狗的狂吠。

“没想到,这些家伙天还没黑就跑来偷羊,这下子,可撞到枪口上了”

“它们一定以为大家都去城堡那边看热闹,所以大着胆子跑来作案!”

两人嘴里议论着,手里可没有闲着,他们的动作像年轻人一样矫健。

老恩一口气喝光酒杯里所有的酒,把手枪插进腰间的枪套,拎起一杆长枪。

老乔将猎刀和刀鞘一起插进靴子,拿起短枪和长枪。

两人一前一后冲出房间,向后院的羊圈跑去。

首先赶到羊圈的是老恩。

他看到自己五只猎狗中的两只已经倒在地上,发出濒死的低吼。

另外两条躺倒在地上的是老乔的牧羊犬。

还有三只猎狗和两只牧羊犬正和一个浑身嗜血的大家伙作殊死搏斗。

因为身上沾满了不知道是猎狗还是它自己身上的血,很难看出来不这家伙原有模样。

只能看出它大概有野狼大小,长着两双锋利的爪子。

“喀嚓”一声,一头牧羊犬脖子扭曲倒在地上,身体仍然在不断抽搐。

老恩手里举着步枪,害怕误杀自己的猎狗,焦急的等待着开枪的时机。

“嘭”那东西猛地跳跃起来,摆脱几只狗的纠缠、撕咬,一爪狠狠抓向一只猎犬脑袋。

它这一爪速度很快,力量也大的出奇。

“嘭”的一声,猎狗脑袋上出现了一块非常明显的凹痕,还有一大块皮肉被撕扯下来。

它再次跳起来,大张着满是利齿的嘴,向一只猎狗冲过去。

看准机会,老恩扣动扳机。

“砰”这一枪准确击中那东西后背上。

血花四溅,铅弹强大的冲击力将那家伙打的向后摔去。

即使是真正的野狼挨了这一枪,也会失去行动能力。

不、这家伙没有,

几乎在摔倒的瞬间,它立刻从地上跳起来。

转过身体,风驰电掣一般向老恩扑过来。

老恩速度很快,开完枪,立刻把步枪扔在地上,拔出插在腰带上的手枪。

在它那张腥臭的大嘴距离自己只有半步远的时候,扣动扳机。

“砰”烟雾冒起。

这一枪从它张开的大嘴打进去,穿过它的后脑,打在它身后的木栅栏上。

“噗通”一声,那家伙在铅弹的冲击力作用下,再一次摔倒在地。

即便如此,老猎户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东西竟然又一次从地上爬了起来,向他扑过来。

若不是这一次,它无法保持之前的速度,这一下老恩非得给它咬上一口。

今天为了惩罚连续偷盗好友的“恶棍”,老恩冒着炸膛的风险,在火枪里装填了两倍弹药。

一把枪管的钢质只要合格,偶尔这样开上几枪基本上不会出现问题。

他相信这样近距离,即使是一匹成年野狼被击中头部,也活不下去。

随机两只狗一起扑向那家伙,把老恩从困境中暂时解救出来。

他转过身,掏出最后那把手枪。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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