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仙侠修真>青竹白芍>174一触即发

其实如今要干掉这几个御星境,早已不需要霄天宇和上官清婉双双出手了。他们其中随意一个人都能轻松解决掉这些人。但是这次他们拼的是速度,上官清婉收起了油纸伞,同样戴上了大号斗笠。霄天宇伸出三根手指,一根一根地慢慢收回,抖然,二人在刹那间出手,一左一右包抄上了这座雨中营地。说句实在话,干这种活儿,上官清婉和霄天宇的确都是天才。感觉上他们动静很大,但当他们闯进营寨的时候都没有让人察觉到分毫。

一个御星境正在帐篷口打着哈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喉结一凉,出于生存的本能,他在刹那间睁大了眼睛,张口想要惊叫,但是已经不能了。不管是他的食管还是气管都已被霄天宇彻底切断,在一瞬间就彻底失去了生机。而另外一边,上官清婉同样放倒了一个御星境,二人的进展非常顺利。相互对视一眼,再度奔向了其他的御星境。

这座营地里御星境确实不少,足有八个,其实也算一股不小的势力了。但就是抵挡不住霄天宇和上官清婉的联合暗杀。霄天宇回手一掌拍飞了第七个御星境,那个人的心脏直接被霄天宇震裂了,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霄天宇刚想喘一口气,背后又是一道劲风袭来,他心中一突。这个人尽管还处在御星境,但已经是巅峰御星境了,应该是这八个人中境界最高的。霄天宇回手一抓,硬生生用冰封手接住了这一剑。同时相碰的二者发出阵阵刺耳的摩擦声,令人生厌。但是现在二者都顾不得这些,霄天宇伸手便架开了此剑,但令霄天宇没有想到的是那人突然松开了剑柄。而霄天宇用力过猛,脚下动作便有些乱。而那人准确的抓住了这个机会,拿起了自己长剑的剑鞘,狠狠地就抽击在了霄天宇的腰间。疼的霄天宇死命地一咬牙,这才没有让自己软下去。那个御星境明显想乘胜追去,但他忘了一点,他背后还有一个人呢。而且对方毕竟是触月境,这个时候跑都来不及,又怎么乘胜追击呢,这是不智之举。

那人刚想上前,一条手臂就已经被绸带死死缠住了。上官清婉反手抓住自己的绸带,用力一带,那人便是一个踉跄。与此同时,上官清婉甩出了另外一根绸带。这根绸带显得极为粗糙,上面有许多的毛刺,边缘有一道利齿。这条绸带如灵蛇般缠上了那人的脖子,那人皮痛,伸手去抓,但是绸带上尽是毛刺。他的手掌刚一碰到绸带,就已经是一片鲜血淋漓。无奈,只得收回了手。

就在这个时候,上官清婉抖起手腕,就如打陀螺一般,令人眼花缭乱的收回了长约十米的绸带,所用的时间不超过半息,而那个人也疯狂的旋转着。让霄天宇都有些嘴角抽搐起来,这个人还在旋转,而不断有鲜血从脖颈处喷出来,飞溅的到处都是,实在是有些血腥。尽管有着雨水的冲刷,但还是掩盖不住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霄天宇走近一看,倒在地上的那个人,已经彻底断气了,脖子已经断掉了半个。霄天宇相信,只需要再这么轻轻一碰,因为这个人脖颈处的所有皮肉都已经彻底断掉了,只有几根血管还连着。

“再一次让我见识到了你的狠辣。”死人霄天宇见多了,尽管这个人死的是有些惨,但霄天宇也不会过多动容,最多皱了皱眉,抽两下嘴角。“不要觉得鲜花娇弱,就可以随意采摘。每一种花都有着自己的绝活。玫瑰、蔷薇有刺,荷花生存在水中,让人难以采摘,梅花高居在枝头,也不是那么容易摘到的,不是吗?”上官清婉就着从天而降的雨水,冲掉了绸带上的血水,反正她这些绸带都是防水的,本身就不怕雨水冲刷。

“所以我只爱芍药啊,最温顺平和。”霄天宇笑着打趣道。上官清婉没有理他,这种话听的太多,但却不曾烦腻过。“我们进去看看吧,不得不说这些御星境还真是粹呀。是我们现在太强了,还是现在的御星境太弱了?记得我们还是御星境的时候,也没有他们这么弱呀。”上官清婉边检查起帐篷边说道。

“这个问题不是太简单了嘛,是我们太强了。御星境和触月境本身就是一个质变的差距。换言之,一个大阶段的差距,就是整整十个单位,从我们开始习武的时候不就很清楚了吗?我知道你的真正意图,我知道我们以少胜多,还能是压倒性的,从理论上来讲确实不可思议。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本身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就好像百米赛跑,这些人需要跑一百米,而我们起点前进了十米,我们只需要跑九十米。别说对方只有八个人,就算再多来几个人有用吗?量变赶不上质变啊。”霄天宇极有耐心解释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

上官清婉仔细检查着一切,做这些事情的同时,不忘和霄天宇继续对话。“可是我感觉有点儿奇怪,我们还是御星境的时候,随便见个人就要打上半天,还容易弄得自己一身伤。怎么这到了触月境,感觉受伤都是难得的事。”霄天宇笑着摇了摇头,“这同样可以用我刚才的理论来解释。你想,御星到触月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而其实能达到触月镜的能有几个?为什么说触月境才算是高手?便是因为达到触月境,是需要机缘、巧合以及刻苦修练,还要有一定程度上的天赋,才有可能达到触月境。说的简单一点儿,其实未达到触月境之前,每一个侠者之间都没有太大的差距,相互之间都拉不开太大的差距。其实能达到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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