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年代,游戏机厅这种地方是不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甚至连歌厅舞厅,也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到了二十一世纪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才规定,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里指的就是ktv和网吧。
至于游戏机厅,则不再其行列,但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中有明确,除了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游戏机等,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或者提供服务。
所以现在的未成年人,在非法定节假日,可以进入游戏厅,但是只能看不能玩,哪怕是玩个跳舞机,或者太鼓达人什么的,也违规了。在法定节假日的话就不受限制了。
九十年代的时候,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没有进行修正,所以未成年人依旧可以自由出入于各种经营类的娱乐场所。
更何况在游戏机厅最火热的时代,中小学生本来就是游戏机厅的主要客户,反倒是高中生,由于学业繁重,是没有时间去游戏机厅的。
李卫民的游戏机厅也是这样,每天放学以后,会有很多中小学生来打游戏。
小孩子钱不多,能掏一块钱出来的就是土豪了,大多数只是花两毛钱或者四毛钱,买一两个游戏币,过一过瘾。
不过游戏机厅本来就是积少成多,一天招待一二百个小学生,也能卖出好几十块钱的游戏币。
……
又到了放学时间,游戏机厅里全的孩子。
李卫民坐在柜台前,也懒得数那一堆一毛的零件,直接将钱一股脑的扔进了抽屉里,然后锁上了锁,紧接着他随后拿了几个游戏币,打算找台机子玩两把《恐龙快打》。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哭鼻子的声音传入到李卫民的耳中。李卫民顺着声音望去,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小胖子,正站在一台机器前哭。
李卫民立刻走上前去,开口问道:“你哭什么啊?”
“他们诈我钱!”哭鼻子的小胖子指了指面前截击上两个正在玩游戏的少年。
这两人的年纪要比小胖子大一些,大概是中学生。
所谓的诈钱,其实就是抢。
年纪大的孩子看中了小孩子的东西,直接抢过来,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便是大人知道了,顶多是责怪几句,也不会放在心上,更不会当成是抢劫。
而在游戏机厅这种地方,类似的情况就更多。
很多青少年,学习不好,也没有心思读书,便会逃课泡在游戏机厅里,可是他们有没有钱买游戏币,就只有从其他学生那里讹诈。
如果再遇到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这种逃课少年最后很可能变成小痞子,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李卫民小的时候,也被高年级的孩子欺负过,后来还是李卫东这个当哥哥的帮弟弟出头,跟对方打了一架,从此后便没有人敢欺负李卫民了。
此时看到哭哭啼啼的小胖子,瞬间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顿时同情心泛滥。
于是李卫民走到那两个少年面前,厉声问道:“你们两个,是不是诈他的钱了?”
李卫民好歹是成年人,两个中学生欺负小学生还可以,但是见到成年人,还是秒怂的。更何况李卫民还是游戏机厅的老板,于是两个中学生顿时吓得不敢言语。
“把钱还给人家!”李卫民板着脸说。
两个中学生只好乖乖的把剩下的钱,还给了小胖子。
同时李卫民又拿了两个游戏币,塞到小胖子手中,接着说道:“他们玩了你两个币,我赔给你!”
钱拿回来了,小胖子喜笑颜开。
李卫民则冲着两个中学生说:“你们两个,以后不准在我这里干这种事情,要是再被我发现,你们诈别人钱的话,我把你们揍出去!”
……
这两个逃课中学生灰溜溜的离开了游戏机厅。
然而他们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了他们的“老大”。
所谓的“老大”,实际上就是在附近居住的一个小痞子,这小痞子大概是录像厅里面的香港电影看多了,给自己起了个“龙哥”的外号。
龙哥今年也就是十七八岁,在成年人看来也是个孩子。他小时候父母就离异了,父母又各自组建了家庭,龙哥自然就成了拖油瓶,所以便属于那种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
龙哥小学便开始逃课,初中只读了一年,便不再上了,然后就开始在附近“混社会”,逐渐的就成了附近的小痞子,三天两头的打架斗殴,偶尔做点偷鸡摸狗的事情,时不时的会被派出所叫去,但因为还没成年,所以就只能教育两句,然后再放走。
龙哥也收了好几个小弟,都是那种逃课的中学生,这些逃课学生大多很中二,他们甚至还觉得龙哥很酷,而龙哥也很享受小弟们的崇拜。
所以说龙哥和他的小弟们,其实是一群中二少年。
所谓人不中二枉少年,中二少年脑子里总少不了江湖义气之类的事情。所以两个这两个逃课中学生被李卫民给欺负了,便去找自己的老大,给自己出头。
“老大,我们被人给欺负了!”其中一个逃课少年开口说道。
“谁敢欺负我的小弟,你们没有报我龙哥的名字么!”龙哥冷哼一声,学着录像室里看过的香港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