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翻脸。
对钱玫来说,孙云刚这样的行为,和背叛没什么区别。
要知道,两人可是“青梅竹马”啊!十多年的感情,是掺了水吗?说没,就没了?
或者,孙云刚也像天下间的男人一样色迷心窍,在见到漂亮姑娘后,就被勾了魂……
“咯吱!”钱玫咬着后槽牙,低垂的脸庞上,狰狞之色一闪而逝。不过,很快,她就将满腹翻腾的情绪压下去,转过身,对上板着张脸,从头发丝到脚后根都述说着“严肃”劲的孙云刚,笑着打趣道:“啧啧,胖子,真该让叔叔阿姨过来,瞅瞅你这模样……”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宿舍了!”
话落,钱玫就弯腰,拿起早就放在一旁的s码迷彩服和校服,拎在手上,一边哼着欢快的歌曲,一边摇晃着走出教室。
“胖子……”直到,钱玫走远后,特意挑了个角落,翻看起手里的书,装出一幅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模样的刘凯,才合上书,走上前来,轻拍孙云刚的肩膀,一脸的关切和担忧,“你没事吧?”
“没事。”这两个字,一句话,孙云刚说得那叫一个神清气爽。可不,这么多年下来,总算有了个逃离“照顾青梅”漩涡的机会,能不兴奋和激动?
虽然,两家人交情莫逆,两人从小玩到大,但,一个是男生,一个是女生,一个是学霸,一个是学渣,一个是不在意自己形象的胖子,一个是打着假小子旗号的娇娇女,一个率直坦荡,一个心机深厚,这么多年过去,没有达到众所周知的“相看两厌”,都算是两人会做表面功夫了。
“回宿舍?还是吃饭?”
这样的心情,以前,刘凯不明白,也不能理解,但,自从钱玫打着“兄弟”的旗号,做出种种说是暗恋,其实,就跟昭告天下的明恋没什么两样的举动后,他就真正地“感同身受”了。
“吃饭。”就在此刻,孙云刚的肚子传来“咕噜”的声音,于是,他想也不想地做了决定。确实,对男生来说,累出一身汗,不能洗澡,并没什么关系,吃饭才是最重要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饿着肚子!
刘凯点点头,由着孙云刚搂着自己的肩膀,往离教学楼最近的二食堂而去。
然而,孙云刚会这样放过刘凯嘛?当然不。就如此刻,他就一脸同情和怜悯地看着刘凯:“兄弟,你辛苦了。”
一想到,接下来,刘凯还会被钱玫纠缠三年,他这心里,咋就这么痛快呢?——那种将自己的快乐,建议在兄弟痛苦之上的痛快!
刘凯:“……”不说“兄弟”两个字,咱们还能做朋友。
此时,洗完澡,换下一身脏污的衣服,神清气爽地在三食堂吃完一顿不算太丰富和美味,却足够营养晚餐的林初夏和张莎两人,手挽手地回到宿舍,见到的仍然是空无一人的房间。
于丽玲不在,很正常,要么,出去送行,要么,出去熟悉校园了。总归,她的床铺已经归整好,只要赶在熄灯铃前回宿舍睡觉就成。但,林初夏的下铺,那贴上了“李玲玲”名字的同学还没入住,这,可就奇怪了。
“初夏,我们要不要去老师那儿问问?”
“今天和明天都可以报道,如果明天还没来,我们再去问老师。”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也弯腰,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色绣花烫金绒布盒,放到桌上,打开。
“哇!”
张莎一脸的惊叹,这个盒子分为三层,第一层摆放着发卡,第二层是发箍,第三层是皮筋,每一样都精致可爱,让人爱不释手,恨不能一样样地试过,然后,将它们全部买下来,每天换着花样地戴!
当然,除此之外,这个装了满满当当头饰的盒子,也是特别地可爱,想要!
林初夏笑眯了眼,她就知道,这世上,就没哪个女孩子能逃离漂亮饰品的诱惑。
只见她伸手,每层都挑捡了些出来,指着盒里剩下的发饰,对张莎说:“这些,我都没戴过,除了我之前跟你提到的十二花卉发卡,你可以再挑两只发箍,一打皮筋。”
“不不不……”张莎连连摆手,以她的眼力劲儿,哪能不知道这些发饰有多贵,“我挑一对发卡就行了。”
“其它的……”张莎抿抿唇,目光在那些美丽的头饰上流连忘返,忍不住捂脸哀叹,“只能等我的头长再长一些了。”短发,不是不能用发箍和皮筋,但,哪有长发更能突显出它们的精致美丽呢?
“我们是朋友嘛!”
林初夏冲张莎挤挤眼,在张莎挑了牡丹和桃花这两对发卡后,毫不犹豫地挑出类似的发箍和皮筋,不由分说地塞到了张莎怀里,然后,就“砰”的一声,将盒子合上,重新放回了抽屉里。
张莎愣住了,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
说来,这么多年来,她,还是头一次从“朋友”手里收到东西……
低头拆开迷彩服,三两下就将套到身上的林初夏,可不知道此时此刻,张莎心里那些复杂的情绪变化。
沉默一天的系统,此时,终于冒泡了:“这衣服,啧啧……”
林初夏充耳不闻,别说迷彩服了,就是校服,甚至前世她穿过的工作服,哪一件不是可劲地往大往长地做?指望合身,要么,就自己修改,要么,就请人修改,没有第三个选择。
然而,不论迷彩服,再或者校服,林初夏都不准备着手大范围地修改。适当地修改,比如说,修修裤腰,折折裤脚,这些,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