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华对黑衣人进行了搜魂,进行之时,黑衣人一声惨叫,昏死了过去。
当奚华睁开眼睛时,他二话不说,伸手就在各个倒地的黑衣人身上到处摸索,看得风清颜差点以为他有恋尸癖。
终于,他在其中一个黑衣人身上摸出了一样东西,是一个瓷瓶。
打开将里面的东西倒在手上,他看到的是一只小小的虫子。
抬手施了个法,虫子就像一只萤火虫一般,发出了一道闪光,然后脱离他的手心,朝着马车飞了过去。
身后的几人看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但奚华却一下子变了脸色。
他走过去,将虫子再次抓在手中,然后挑开车帘,看向了里面的幻幻和云萝,说:“你们先下来。”
愣愣地应了一下,云萝抱着幻幻走下了马车,奚华再次将手里的虫子放飞,这次虫子朝着马车里的箱子而去。
奚华面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却已大概明白了一切。
“奚华?”风清越叫了他一声。
奚华没理他,而是钻进了马车里。
风清颜几人一直在外等待着,虽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也没阻止。
随后不久,马车里传出了声音——
“啊,你怎么发现我的!”这声音应该是个男人,而且有些熟悉。
奚华:“是你自己出来呢,还是我把你拖下去呢?”
好奇着,他们几人都朝着马车走了过去,随后就听到一声大叫,有一人直接从马车里被丢了下来,滚落在地。
夜里有些漆黑,但对于能夜间视物的人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一眼,风清颜就认出了那摔在地上的人,不由勾了唇角,“楚大少爷?”
奚华一跃,从马车里跳了出来,目光冷冷地扫过了楚林杰,再走到了风清颜的面前,将手心摊开,而手心之中,那个小小的虫子已经不再发光了。
“这些人是南越国的太子派来的,这是迷虫,是一种用于追踪的灵虫,不论是谁,只要身上或有东西沾染了它的气味,那靠着它天涯海角都能找到。”
话一落,奚华那冰冷的目光再次瞥向了楚林杰。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楚林杰一下就察觉到了不对,还没等他们逼问,就开始大喊着,“郡主,越公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跟你们一起走而已。”
早在昨夜,就有人悄悄告诉了楚林杰关于风清越他们的事,那人说,风清越这次带着他的妹妹离开,就再也不回来了,这事千真万确。
刚开始他还不信,但后面却不得不信,于是他开始慌了,他害怕,他害怕风清越这一走,他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他想了许久,再加上那人的怂恿,他决定跟随风清越一起离开,反正他还有个弟弟,也不怕他爹娘怎样。
但是怎么跟随一起离开呢?直接找风清越说,风清越肯定是不会让他一起的,最后想了半天,还是那人给他支了个招,告诉他可以悄悄躲藏在他们第二天要坐的马车里,一起离开。
可是这样很容易被发现啊,风清越一定能察觉出的,于是那人又给了他一样宝贝,说是可以将他身上的气息完全遮掩,任谁也察觉不到。
于是,在房间里给自己爹娘留下一封信后,楚林杰就在那人的帮助下提前躲藏进了风清越他们要坐的马车里。
其实他对那人并不是特别信任,但只能姑且信一回,不然错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到时候他上哪儿哭去。
第二天,他很紧张,躲在马车的箱子里一动不敢动,生怕风清越发现了他,但是还好,一路风清越都没察觉。
于是,他也就渐渐地放心了,但是他这么大一副身板,蜷缩在小小的箱子里实在难受,幸好路上偶尔有点颠婆,马车摇晃的时候他也会跟着动一下。
后来实在不行了,他就开始睡觉,反正现在是不能被发现的,不然非得被赶回去不可,所以他也睡了一路。
如果不是奚华发现了他,他其实还可以继续睡的。
楚林杰已经不打自招了,将事情都大概说了一下,还将那样可以掩藏气息的东西交给了奚华。
伸手接过,奚华看过后确认,上面确实沾染了这虫子的气味,虽是掩藏了他自身的气息,但这虫子的气味,无论再怎么掩藏,虫子还是能找到。
楚林杰这是被人利用了。
“楚少爷,今日之事我们就不追究你了,但你还是往回走吧。”风清越冷漠地开口,没有多看他一眼。
楚林杰的心里瞬间就是一紧,立马出声拒绝,“不不不,不行,我这样回去我爹会打死我的,而且我跟都跟来了,你们就行行好,让我一起吧。”
“我们这可不养闲人。”常青也冷冷出声,经过了风清颜的事情后,倒不敢再随意说别人是拖油瓶了,虽然这楚林杰看着确实是个彻彻底底的废物。
“我,我……”想了半天,楚林杰才发现自己似乎一无是处,但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他立马急中生智:“我可以学,需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学。”
风清颜:“我们这里可没人负责保护你的安全,如果遇到什么危险……”
“没事,算命的说我这辈子有福,总能逢凶化吉,可以活很久呢。”楚林杰急忙抢先回答,“就算有一天我真的死了,也不会赖着你们的。”
再商讨了许久,风清越虽是反对,但楚林杰却死活都要跟他们一起去,风清颜没什么意见,至于常青和郭武,他们只要人不碍着他们就行。
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