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即便手上有刀,也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光有个空架子罢了……
至于长兴。
他本来就是智集,是部落中动脑子、出主意的存在。要论起武道修为,比寻常人倒是强出了不少,但在对面都是三名手持乌钢刀的战师的情况下,就显得很不够看。
厌结说完之后,自己笑了起来……
想他的双手十岁便沾血,到头来却是被外族人相救。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感慨。
满族人不是一个会感慨的民族,他们要比其他任何人更迷信,或者说更信命数。
西北的草原王庭中人,比之于天地,更尊崇自己的祖先。
而蛮族的先祖,在口口相传的历史中,便是来自于群星之间。
厌结抬头望去。
正午的阳光之下,天幕上连一朵云都没有。
更不会有星星。
这是三岁小童都知道的事情,白天看不到星光。
但厌结却就此松了口气……
按照蛮族的说法,每一个蛮族中人在临死前,不论是白天亦或是黑夜,却是都能看到天河之上,群星璀璨。那是古老的先祖,凝神屏息,注视着自己的后代子孙。
后人将沐浴在先祖的闪烁、短暂,却又更古长存的目光之中,得到永远的安宁。体内的气血,冲天而起,以肉眼看不到的方式和速度,去往那璀璨之间,化为闪烁。
现在厌结看不到星空。
这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
这样的精神力量,在绝对的困境之中很是管用。
以至于他的身体里莫名的又涌出了不同寻常的气力。
厌结也上前一步,和刘睿影肩并肩站着。
“愿意和我喝一杯交杯酒吗?”
刘睿影先是一愣,接着点了点头。
厌结却是想和他成为结拜兄弟,毕竟此刻在他们之间已经是刎颈之交。
“但愿这三个杂碎还没有把营地中的酒肉吃喝干净,还能给我俩各自留出一杯。”
厌结低语到。
当猎人变成猎物的时候,唯有同进退才能搏出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