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伐清1719>第三百零八章 摊丁入亩

“启禀皇上,楚逆未起时,我大清每年岁入三千万两白银,如今湖广、江南、江西还有浙江都已经失陷贼手,总岁入恐怕要损失一千二百万两之多,若是将来朝廷再丢失了整个南方,那么岁入或许会降低到一千五百万两以下,到了那时节,户部实在是难以为继啊!”

“若是朝廷能够放开矿禁,再实现捐纳之策,或许能够收上来一些银子”

张廷玉跪在地上,苦口婆心地列出了这一大串的数字,其实就是想告诉雍正,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想跟商人收税,那也得先给他们吃点好处!

开矿禁便是张廷玉想到的一条可以跟商人谈判的条件,只要开了矿禁,这朝廷内外也就有了交代,钱也能收得上来,回头还能靠着矿再收一些钱,堪称两全其美。

然而对于雍正来说,这一条并不可行,“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

此话一出,众臣也就都明白了过来,开矿还是不行。其实也很好理解,开矿虽然能得大利,可是也容易聚集流民,若是将来出了岔子,可没人负得起这个责任。

当这一条被否定了之后,雍正又谈到了另一条,只是同样是反对的态度。

“满洲乃大清龙脉所在,岂能轻易开发?不过若是八旗子弟能够回满洲倒也不错宗人府或可组织八旗无业子弟回满洲垦田,以备将来。”

雍正皱着眉头,他才不会让汉人去满洲,那里毕竟是八旗的后路,将来要是万一真的在关内过不下去了,去关外自然也能活命。因此要是八旗去的话,雍正还是很乐意的,毕竟眼下这铁杆钱粮也是大笔的钱。

当然了这一道指令也不出奇,在六月的时候,雍正也曾经下过旨意,令八旗无恒产者移居热河垦田,倒也不会引起什么争议。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张廷玉的一番建言却是被否了个七七八八,可是他本人并没有半点不开心,只是轻轻退在了一旁,不再说话。

殿内陷入了一阵平静,雍正的脸色却逐渐转为失望,而就在这个时候,直隶巡抚李维钧却出列跪了下来,大声道:“臣,直隶巡抚李维钧有本启奏。”

众人听到此人有本呈奏,当下便有些惊讶,只是许多人看向李维钧的眼神里,都带着几分鄙夷与不屑,而这还要从此人的出身说起。

若是放在两年前,估计认识李维钧的人估计都没多少,那时候的李维钧担任直隶守道,而他的顶头上司是署理直隶巡抚赵之垣,这个人出身显赫,是名将勇略将军赵良栋的孙子,是两广总督、兵部尚书赵弘灿的儿子,还是前任直隶总督赵弘燮的侄子。

可以说在赵之垣面前,李维钧这个贡生出身的读书人几乎是一文不值,然而就在雍正继位之后,赵之垣的直隶巡抚的位置就被李维钧给顶替了,而原因就是李维钧巴结上了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而年羹尧在雍正继位后,参奏赵之垣庸劣纨绔,不堪委以直隶巡抚重任,于是李维钧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直隶巡抚。

“臣查旧例,直隶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开除,此成法也。无如有司未必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旧习,每遇编审,有司务博户口加增之名,不顾民之疾痛,必求溢于前额,故应删者不删,不应增者而增,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开除,子初生而责其登籍,沟中之瘠犹是册上之丁,黄口之儿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赔,既而逃亡,势所必然”

当李维钧呈奏之时,大臣们很快便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自从之前户部追缴积欠和火耗归公以后,大臣们对于政策的敏感度也是越来越高,这一次李维钧所反映的丁银问题,也是大清积弊已久的大问题,如今被呈奏上来,想来背后应该没那么简单。

所谓的丁银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也就是俗话说的人头税,这项赋税在明朝时是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与里甲、均徭等四差银一起,都由地方官员征用,并不上缴明中央政府,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明朝官吏敛财的一种弊政。

后来清朝建立之后,很显然吸取了这一弊政带来的教训,将丁银编征作为中央政府赋税征解,也就是让地方官将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同时对于人丁的编审也逐渐制度化,每五年一次编审人丁,以保证丁银的征解。

正所谓“直省每岁终,各将丁徭赋籍汇报总数,观户口消长,以定州县考成。”当时丁银的增长也成为了地方官员的考核目标之一。这项赋税在顺治十八年的时候,竟然达到了三百万八千九百两之巨,因此也受到了当时清廷极为重视的目标。

当然,在丁银制度建立之初,就已经深藏弊端,就如同李维钧所言,户丁编审中的虚报和浮夸之风十分严重,特别是很多官员绅衿利用优免特权隐漏人丁,奸猾之徒又托为客籍以为规避,可是丁银要收的钱依然存在,于是便加重落在了贫苦百姓的身上。

以致于当时出现了很多令人感觉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在山东曹县,当是就已经有人利用户等进行放富差贫,所谓“豪强尽行花诡,得逃上则下户穷民置数十亩之地,从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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