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都没有。
因为他比她大了二十岁。
他曾戏谑的说过:“我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
如果自己也出生在六七十年代就好了。
所幸,官霁白也不是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得不到想要的,她还有一整片森林和无边大海。
当个墨镜一戴,谁都不爱的顶级渣女,照样混的风生水起。
可现在突然知道他出事了,需要紧急换一颗合适的心脏,而她的恰好合适,她想都没想立刻做出了捐献的决定。
也许这颗心本就应该是他的。
官霁白正要说话,忽然感觉身体摇晃起来。再睁开眼自己在一辆嘈杂而又陈旧的绿皮火车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坐垫,哐当哐当的声音。
推着小车的列车员正在大声吆喝:“香烟瓜子火腿肠,啤酒饮料矿泉水,前面的同志麻烦腿收一下。”
一眼望过去,普通硬座车厢人满为患,空气中的味道更是说不出的酸爽。
官霁白用围巾把脸捂住,只露出一双眼睛。打了个略显可爱的哈欠,才把刚才的梦境给抛在脑后。
“又做梦了。”
她小声的嘟哝:“也不知道我死后开追悼会是个什么场景,我的大海和森林们可别打起来。唉!做了这么多次梦怎么就梦不到追悼会呢!”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看她好不容易做一次好事,觉得应该给她一点回报还是怎么的。再睁开眼睛就重生到了1985年,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十七岁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是个小可怜,她从原主完整的记忆中惊异的发现原主拥有从生到死的完整记忆。
不过这记忆可真够糟心的,命运坎坷,不但是私生女,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从小被人追着骂野种,母女俩更是被赶出了家门,在城里混不下去只好下放去农村。
在农村日子也不好过,所幸官晚晚长的美艳无双,有的是人献殷勤,母女俩才没饿死。不过母女俩一个被骂狐狸精,一个被骂小狐狸精,名声不好听,日子自然也不好过。
原主养成了脆弱,敏感,。跟妈妈关系也不好,痛恨给她带来一切痛苦的妈妈。
如果原主是普通姑娘也就算了,可偏偏原主继承了妈妈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分的美貌配上自卑脆弱的性格,反而是坏事,是原罪。
原主17岁这年,俩人终于回到了城里,官晚晚也靠着关系回到曾经的单位。
——市歌舞团。
原主这个拖油瓶也靠着妈妈的关系进歌舞团当临时工,一切的不幸都是从歌舞团开始。
被欺负,被人算计,被折磨……这些原主都默默的忍受了。一直到她认识了话剧团的梅秋生,她以为是生命中的救赎,人生的一道光,当她满心欢喜的嫁给梅秋生,最后才发现那不是救赎,而是恶魔。
远超她想象的苦难,短短五年就香消玉殒。
官霁白现在正坐在回城的火车上,很快就要进入那个让原主一生痛恨的市歌舞团。
“小白到站了,下车。”对面的官晚晚起身,曼妙的身姿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今年三十七岁的官晚晚在这个落后却又淳朴的年代,活的像个异类。她穿着荷叶边的粉色衬衫,棕色的百褶裙,格子的小外套。正是这个年代城里人才会穿的时髦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