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别对阵宁欢,从第一剑开始,他一共劈出来二十九剑。
宁欢连一剑都还不出手。
这还是因为宁欢实在够强,才能够连挡二十九剑。
可是,方别这二十九剑,都砍在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上。
这蚀骨剑虽然蕴含剧毒,可以吸取他人血液温养自身,沾之即死,触之即亡的一柄魔剑。
但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它是骨头做成的。
就算骨头再硬。
依旧只是骨头。
就像钻石是这个世界上最硬的物质,但是它却抵挡不住一柄大锤的敲击。
方别握剑向着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连砍二十九剑,可以说已经将蚀骨剑的内部震出无数的裂纹,可能下一剑砍下,蚀骨剑就会分崩离析。
要么说宁欢当即罢战,重新将蚀骨剑置于合适的血池中让其缓慢温养,要么就只能选择铤而走险,主动震裂蚀骨剑,让它那漫天的骨头碎片来为自己赢得那唯一的获胜机会。
宁欢选择了后者。
他在漫天骨片中欺身而来一掌向着方别拍去。
他相信自己势在必得,并且,也相信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而就在此时,那个少年的声音才静静响起。
“宁欢老师。”
“别忘了。”
“是剑比较长。”
方别收剑,然后刺出。
方别的每一剑都没有任何的花哨,只走直线,只走最强最快的路线。
这就是他修炼了十年的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骨片散去,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方别右手持剑,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
遮住脸颊。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当然也是寻常。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则平静向前一刺,正中宁欢的小腹。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方别就伸手刺去。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
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
“怎么可能!”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喃喃说道:“怎么可能?”
“难道你真的不怕吗?”
那一瞬间,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
但是他没有想到,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然后予以还击。
难道真的不怕吗?
“怕,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所以我赢了。”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
“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
“我不介意。”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说着,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指向宁欢的额头,扳机轰然扣动。
“砰!”
这柄短枪,没有办法瞄准,即使近距离,伤害也不够。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
那就是足够地快。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
那一瞬间,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踉跄后退了两步。
毒随血入。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宁欢近身,就是方别的死期。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
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少年呲着牙开始在从刺猬一样的右手上拔骨片,直到将最后一片深入自己血肉的骨片都给拔干净之后,他才有些踉踉跄跄上前。
补刀是个好习惯,今生今世永不忘。
而在方别向前迈出那一步的时候,在漆黑的夜空中,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悄然响起:“令狐少侠武功之高。”
“让吕某敬佩至极。”
“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后浪,当今武林有幸矣。”
方别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却看到吕渊一袭黑衣站在那里,表情平静地一步步走来,没有渔翁得利黄雀在后的窃喜。
只有赞叹和平静。
“薛铃这半年来,多亏你照顾了。”
方别叹了口气,然后笑了起来:“你以为现在的我就没有办法杀你了吗?”
吕渊摇头笑了笑:“老实说,现在的我,更想不顾一切先把令狐少侠给杀了。”
“但是少侠照顾了我家侄女那么久,恩将仇报,并非我之本愿。”
说出这些话的男人,目光清明冷静,哪里像平常那个只会大喊大叫昏庸无能的锦衣卫镇抚使。
这个世界上最深的隐藏,大概就是这样将真正的自己隐藏与庸碌不堪的无能外表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