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子,虽然不是少数民族,但是这里却是很早就遗留下来的一个寨子,好像这里曾经就是一个土匪窝,然后随着时代的变迁,这里才成为了一个村庄,任何事情都由村里德高望重的族长说了算。
所以,这里的人,就算是现在,那也还是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不过,他们这里的条件也不怎样,毕竟很多东西,也都是采用最古老的方式。
他们这里很多吃的不是用磨子推,那就是用碾盘碾,还有从山下买的东西,那都是用驴子和马拉。
再就是服饰的话,还有的都是自己桑麻做的粗布。那个房子也是,不是石房子那就是木房子,来到这里就像是穿越到了古代。
“罗小伟?你是不是罗小伟?”
就在罗老四一边走,一边欣赏四周美景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身后喊他。
在他回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头上裹着灰色头巾,皮肤黝黑,但是那笑容特别灿烂的妇人,对着他咧嘴笑。
就在一瞬间,罗老四就想起了这妇人是谁,立马走上前。
“于阿姨,您这是去哪呀?”
对的,这个妇人就是于丹的妈妈,是一个憨厚老实的妇人,在村里生活了一辈子,还没有走出过寨门的女人。
不要问为什么,因为罗老四第一次过来,就听到了于丹跟他说过这事。
当时好像是于丹的妈妈听到他说起城里的事情后,于妈妈脸上露出了特别特别羡慕的表情,还逮着他问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
虽然心里有很多的问号,但是,罗老四也是一一为她解惑,并且还很贴心地拿起笔,给她画汽车是什么样子,轮船是什么样子,还有三轮车自行车是什么样的。
就是因为罗老四这么贴心的举动,才赢得了于丹的青睐。
而于丹也是毫不在意地将妈妈的事情告诉了他。
于妈妈是地地道道的寨子出生的,她没有上过学堂,也不识字,方向感极差的她,家里人都不敢让她出去,因为在平时,只要离家远那么一丢丢,她就容易走丢,谁还放心让她走出寨门。
所以,就算是村里人都已经开始与外界交流,她都没有出去过。
就连于丹去镇上读初中高中,那都是于爸爸负责。
“我就是去找你呀,我家丹儿说了你今天要来,我特地去寨门等你。”
罗老四看了看她用手指的方向,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难怪于丹她们不敢让她出去,就这么一个地方她都能不知道方向,这要是出去的时候给走丢了,那真的是找都找不回来了。
“不对哦,丹儿说了,那个寨门好像要低一点,我刚刚去的好像是山顶。”
于妈妈说到这里,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幸亏你来了,我就在那看到你来了,就咚咚咚跑下来了。”
知道自己走错了方向,于妈妈也没有懊恼什么的,还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这把罗老四都给逗笑了。
说真的,于妈妈真的很幸福,这么大年纪了,心性还是如此单纯,这肯定也是她家人的功劳。
“没事,那我们现在去您家吧,我给您买了上次说的那个健脾糕片,还有芝麻糖和我妈妈亲手做的炒豌豆。”
罗老四跟着于妈妈往前走,一笑嘻嘻地说道。
除了这个,他还给于爸爸带了五斤高粱酒,那都是自己村里酿造的。
这会儿也已经临近晌午,有不少村民都开始往家里赶。
在看到罗老师的时候,一个个也跟于妈妈开玩笑,说是不是女婿但她家里来了。
而于妈妈呢,对于罗老四这个女婿那可是相当满意,对他的赞赏,那也是毫不吝啬。
“这就是我女婿,还明儿喝喜酒的时候,你们可全都要来。”
于妈妈矮小的身子,在其他人面前,显得特别的娇小玲珑,尤其是在罗老四这身高下,更是觉得矮小。
而她那脸上洋溢的笑脸,还有那轻快的声音,显得她特别有活力。
“老于呀,我今儿个可是没有走丢,我给你把女婿接回来了。”
这才看到于家的那个茅草房,就听到于妈妈扯着嗓子大声说话的声音。
于爸爸那就是个闷葫芦,就算是听到了,也不会出来。
对于这个,同了几十年的于妈妈,那也是知道的,所以,她还是自顾自地说着话。
“你还说待会儿还要去找我,我现在不就是把人给接到了,老于呀,你赶紧出来,这女婿可是拎了好几大包东西,还给你买了酒,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把女婿带到老李家去,让他家把闺女嫁给他。”
这么乖巧懂事的女婿哪里走?
在看到丈夫还没出来,于妈妈都开始威胁起来。
“于阿姨,不着急的,于叔叔肯定是有事在忙,再说,我又不是第一次来,咱们就随便点。”
如果不是知道于爸爸的脾气,罗老四还真的会以为自己不受欢迎。
在他们那里,这不管是新女婿还是没结婚的,这去往老丈人家,那都是会被热情接待的,并且还要吃一碗糖蛋。
对于于丹这个村子,他也不知道有什么风俗,反正他就是好脾气地跟着就是。
“忙忙忙,他一天哪里在忙,肯定是在折腾那个什么破音机,一天天的,声音也没有,也不知道折腾的是什么?”
“我说你这嘴巴,一天到晚能不能歇会儿,这村里的水都快被你喝干了。”
就在罗老四刚刚跟着于妈妈走上台阶的时候,于爸爸手里拿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