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桃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偏云萝还嫌刺激不够大,又悠悠的加了一句:“而且大伯考中了秀才之后就愿意开学堂教书,那是因为他自觉得考举人无望。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会每三年都去参加乡试想要搏上一搏。可你觉得大哥若是考中了秀才之后,也会愿意放弃读书去教书挣钱吗?县城,甚至是府城里,都还有更好的书院在等着他呢。”
听完云萝的这一番话之后,云桃顿时连识字的心思都没有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晃进了三房的屋里。
她觉得她弟弟真是太命苦了,还没出生就已经被截断了日后出人头地的希望。
云萝目送着她回屋里去,听见从那屋里传出的细细碎碎的说话声,眼中有流光闪过。
低头看见郑小弟已经将学过的一百二十八个字从头默写了大半,写了好大的一块地儿。
她摸了下他的脑袋,跟他说:“等我下次去镇上就买些纸和笔墨回来,这样你也能用笔在纸上面写字了。”
文彬眼睛一亮,随后又摇摇头说道:“不用了三姐,纸和笔都好贵的。我看到栓子哥哥都是自己做了一支笔,然后沾着水在石板上面练字。”
“哦?那给你做一支笔,也让你沾着水在石板上练字?”
“好呀好呀!”
云萝就想起了曾不止一次见过的,栓子那根奇丑无比的笔,不由得信心大增。
她觉得,她那么点手艺还是有的!
事实证明,她真是想得太简单了。
当第三天傍晚,郑小弟双手接过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笔的时候,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惊叹一句:“好大呀!”
笔杆倒是细细巧巧的,打磨得也十分光滑一点都不刺手,但是其中一端用丝线紧密缠绕着的那一撮毛,简直就像是个扫把!
不不,这就是个小拖把!
云萝忍不住的眼角一抽,半边脸上的肌肉都跟着微微的抖了一下,不禁伸手扶额,一脸的生无可恋。
她就这么点手艺,将就着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