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神弃哥布林>第204章近乡情怯

哒哒哒的马蹄声在蔷薇镇东门外的道路上回荡。

远远的看到这一幕,蔷薇镇东门的士兵呼喝着打起精神回到岗位,持枪肃立的模样看起来挺像回事。

待马蹄声近了,守卫们瞪大眼睛,面带羡慕的望着那两匹没有杂毛的雄俊战马。

再看到战马上着甲佩剑负弓的一男一女,哪里还会不知道这两人皆是骑士身份。

就在士兵们踌躇是否要拦下这两位来头不小的骑士时,靠近东门的两骑放缓了速度,让一众士兵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如果来人真的硬闯,领主看在骑士的身份上,他们受伤最多只有点草药和几片肉的补偿,得不偿失。

“真没想到,这么些年过去,蔷薇镇的东门还是这番模样。”

士兵眼中身着修身战甲的女骑士,头盔下传来一道让士兵又松了一口气的话,如果是来过蔷薇镇的骑士那就好办了。

“怎么,睹物思人么?”

另一名同样带着头盔的骑士开口道,他的声音一经响起就让前方的士兵肃容。

仅凭声音他们都能感受到这是一位长期身处高位的存在。

“不,只是有些感慨,和联合营地相比,这里的发展速度太慢了。

慢到十几年可能都没有多大变化。

以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有你领导的联合营地,壮大到现在的程度并不是偶然。”

女骑士兰雅无不感慨的道。

另一人自然是孟庆,两人走出丛林后一直向西,沿着丛林边缘,很容易就来到了兰雅曾经生活许久,与孟庆也有不解之缘的野蔷薇领。

“哈哈,你这话我爱听,会说话就多说点。”

走出丛林后的孟庆,和在联合营地里判若两人。

用兰雅的理解就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对所有东西都感到好奇,也有一颗开朗活泼的心,再无曾经一直保持的威严气势。

其实这才是孟庆比较真实的一面,曾经在地球上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三十多岁没有成家,一直向往自由。

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攒够了钱,在没有父母需要赡养的顾虑下离开故土踏上自由之旅,足迹涉及名川大河,体验不同地方的美食,邂逅不同的人,这让他的人生经历变得无比充实。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让他魂穿异世界,怕不是这个时候的孟庆还在地球上各地游历。

穿越前他的脚步已经不限于出生的国度,十几年间几乎走了大半个地球,从世界最高峰到南极再到海底,最终留步的地方是广袤无垠的热带雨林。

也是在那里他有了奇遇,就来到了异世界的丛林里。

一句话总结,孟庆是一个闲不住的人。

他并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有诸多顾虑,行事只看本心,也就是千金难买我乐意。

以阵营定义的话,他是坚定的绝对中立阵营,只不过以哥布林之身在这个世界上,他的阵营相对人类已经算是邪恶的。

两人对话几句,蔷薇镇东门的守卫一直没敢出言打扰。

一直到孟庆笑声落下后才上前行礼示意:“两位大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来蔷薇镇准备逗留几天?”

“两天吧,从东方来,到北方去,无事就请放行吧。”

孟庆的话语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守卫也老实的让开位置让战马通行。

常年身处高位的孟庆,他的话带着莫名的魔力,在士兵们听来比起贵族老爷还有气势。

望着进入蔷薇镇的两骑,士兵们窃窃私语,都一致认定这是某位地方骑士领的大人。

那位女骑士的斗气波动比自家领地最强大的骑士还要慑人,怕不是强大的中阶骑士。

能和女骑士谈笑风生的另一人,实力自然不会差多少。

两名中阶骑士,算是近些年少有的来客。

曾经沧海难为水,有过地球上的眼界,再看蔷薇镇那中世纪风格的街道与沿街店铺,孟庆嘴角只是挂着笑容没有任何表示。

他进了蔷薇镇看到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让他驻足。

兰雅的感觉就复杂许多。

她在蔷薇镇生活了快十年时间,一走就是七年有余。

回来后街道上细微的变动,都能勾起她记忆中的点点滴滴。

嘴上再怎么说无所谓,但兰雅内心还是对归乡有些喜悦。

蔷薇镇的规模不过纵横几千米的样子,不过千户人家,规模远不如联合营地。

只是战马脚力的几分钟后,孟庆二人就是走过了两条街来到了镇子最热闹也是靠近领主府的地方。

“这里是领主的城堡,你当初应该去过。

那边是校场,是骑士与骑士扈从训练的地方。

当初我也长期住在那里,不知道现在的屋子有没有换人。

我还记得院子里栽了好些柿子树,一到秋天红彤彤的柿子又甜又软。

柯蒂斯大哥的女儿最喜欢我给她带的柿子,吃的满脸都是汁水,一点也没有姑娘家的样子。”

兰雅的话满是回忆的味道,睹物思人,不自觉的念起柯蒂斯的名字。

很快她就醒悟过来闭口不言,要知道杀掉柯蒂斯的凶手可就在她身边,哪怕成了中阶骑士,对上孟庆她兰雅也没有一成把握能全身而退,至于胜利几率更是小的可怜。

“哦,那位络腮胡大叔还有女儿,你不打算去看看么?

不想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么?”

孟庆耸耸肩摊开手,当初的柯蒂斯也算倒霉,跟有月光猫妖带领的猫妖群血战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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