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雷蒙的义子有些理解雷蒙话语中的意思了。
这样的机会确实十分难得,几次交易后孟庆就能愿意和他们做毛皮生意,未来他们未必没有可能成为对方专属的人类商人,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利润可想而知。
“你知道那位在鲜花王国乃至雄狮王国都大名鼎鼎的牧先生么?
知道他怎么发家的么?就是和北方草原上外族做交易发家的。
当年甚至在北方都有一座金矿,去哪方贵族领都是座上宾,还不是因为他有钱有人么。”
雷蒙说到这里满脸都是向往,能以商人的身份凌驾骑士之上与贵族平起平坐,那位大商人是很多游商的崇拜对象。
虽然对方最后惹到了北方雪域的蛮族连人带货都被吞了个干净,但仍然不能抹消他在商业上的天赋。
“那,我们会不会也……”
“放心,这位不是北方那些蛮族,从言谈举止中我能看出来,他非常想要与人类世界建立良好的关系,我们必须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没了我们,他们可以找别的人,没了他们,我们什么也不是。
你也不想再回到以往几个月都用不上一次魔药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