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这种旧思想的毒害下,王长的奶奶又由于解放前就已双耳失聪,解放后,常年患有眼疾。

久居家中的她,几乎回避了新社会的洗礼。

王长很就和她生活在一起,受她的影响之深,也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奶奶给王长讲的事例,那段日子,他在一点点的寻找故事旧址的时候,都被他一一认证了。

当时,每年,地方士绅或族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要给予相应表彰,给她们建牌坊、立节孝碑。

此外,地方官还要选那些影响大、有代表性的典型上报朝廷,皇帝会择情“御赐诗章匾额缎匹”,以示表彰。

在各地所修的的志书上,人物传一节,所选的人物就包括官员、士绅、节烈。

因为社会上对节妇烈女崇尚备至,很多妇女在丧夫后,或以身殉夫,或终生寡居。

在长春,清代节烈女性的地位甚至要超过官宦、乡贤。

可见,当时,在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度上,和这些节烈女性相比,官宦和乡贤就差得远了。

此外,长春地方官还在李公祠的西邻,为这些女性修建了节孝祠,长春府知府王昌炽专门撰写楹联:

“仁政以穷民居先,愿两庑孤孀,尽效夫马妇怀清,共姜矢志。洁操为圣世所重,看千秋特祀,同赢得守臣致祭,宗伯题名。”

当时,长春府的节烈们不仅被供奉在节孝祠中,受到人们的祭拜,其事迹被一再传颂。

地方官还会通过各种渠道,将其事迹上报给主管教育和社会风化的奉学政,转请朝廷表彰。地方也会为她们树立贞节牌坊。

“失去丈夫承担家庭重担”成节妇

在清代的长春,什么样的女性能成为社会的楷模?

一般来,女性在丈夫去世后,能做到不改嫁,同时能承担起抚养幼孤、侍奉公婆的责任,使家境大为改善者,就会备受推崇,成为楷模。

《长春县志》上就记载了一位张氏,不仅是节妇,还拯救了全家饶事情。

怀惠乡人张氏,丈夫叫李彦亮。李彦亮27岁时就身染重病,在他快离世时,他对张氏:

“我虽然有个哥哥,但总象长不大的人,就象我是大哥一样。以后照顾多病的妈妈,就依靠你了。”

张氏哭着答应了。当时,李彦亮的母亲生病卧床已经十多年了。

饮食一切,虽还有嫂子,但不如张氏侍奉得“体贴称怀”。

李彦亮死后,张氏极为悲伤,悲伤过后,生活还得继续,张氏把家庭料理得非常好。

但李彦亮的哥哥沉迷赌博,还欠下巨债,无法偿还。是张氏把自己的首饰奁交给他,让他用来还清债务,同时,要求他不能再赌。

这位李哥“深自惭悔”,于是“亟谋治生,以图振奋”。

几年下来,家境就达到了康水平。

可以,是张氏的做法成就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样的节妇,还有田高氏。

这位高姓女孩19岁就嫁给了长春后石家油坊的田广泰,她敬夫如宾,治家教子,都很出色。

但幸福的日子只过了6年,田广泰就留下一个4岁的儿子撒手人寰,当时“家运方艰,上有翁姑需养,下有稚子待哺”。

而且,田广泰还有很的弟弟。在这种情况下,田高氏心如铁石,绝不改嫁,她白照顾家人,晚上纺布。

“堂上二老朝夕问安侍膳,奉养无缺”,几十年如一日,从无厌怠之意。特别是对自己的儿子“教以义方,弗纳于邪”。

在她的料理下,家境“渐至丰厚”。

田高氏的付出自然也得到回报,她晚年得享子孙之奉,最终在72岁时故去。如此算来,田高氏守寡竟长达47年。

如翠型,当然要受到表彰。

为彰其节孝,长春的廪生何给,以及曾参与长春文庙创建工作的太学生王振以“事关风化”,请远在奉的学政将田高氏的事迹报给朝廷,结果光绪颁下圣旨,“准其坊建”。

清光绪十六年五月初六日,一座崭新的节孝坊在石家油坊村村东的大路上树起来了。

据记载,该“坊高一丈,座高一尺四寸,身高四尺二寸,宽二尺,厚八寸,顶高二尺二寸。”

上面还刻一副坊柱联:

“志矢柏舟,玉度真堪霜并洁;扬芬彤管,冰心可与月同辉”。

除了建坊,还要立树石碑。田高氏的孙子叫田锦堂,是一位读书人,在长春厅庠生贾虎臣门下读书,他向贾虎臣了自己奶奶的故事,请他。

当时长春府的秀才们,会经常到乡下“采风”,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发现这些节烈女性的事迹。比如袁赵氏的事迹,采风人就是廪生别荣桂和庠生胡云藻。他们两当时还在长春厅儒学读书,听袁赵氏的事迹后,将其报给长春厅儒学训导王迎寿,在层层申报后成功获批。于是袁赵氏的儿子袁锡龄“遵例建坊于里”。王迎寿亲自撰写碑文,由后来的吉林三杰之一的宋濂书写,可见对此事的高度重视。

立志不改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这只是一种要求。

在元明两朝,非常鼓励女性殉节,这种行为更是惨烈。

在清代的长春,这种事例也有许多。

比如长春府怀惠乡的袁氏,她的丈夫王清山在病重时,有本家兄弟王清海来看视。

王清山就私下和王清海:

“你的这个弟妇苦日子到了呀,她只一个女儿,家里还贫,将何以守?你将来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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