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看来这次无论徐轩受的伤势如何都得给扎扎一个恶意!
而且应该是一次二级恶意!
可裁判只给了“普通犯规”?
凭什么?
凭我们徐轩好欺负吗?
凭我们步行者好欺负吗?
但裁判也有理由,主席台在他们的示意下着重的播放了一个回放画面。
回放当中,在徐轩被垫脚的时候,扎扎的头是往后看的!
裁判认为,这个回头的动作是没问题的。
一个人既要往后看,还要把一只脚往前延伸去恶意犯规,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而且在篮球场上,客观上的垫脚行为是经常出现的,而判断是否出于主观恶意是有一条标准的。
就是一名球员在防守或者争抢篮板的过程中,如果他的动作是出于维持身体平衡而做出的延续性动作,那么这就不能推断为恶意。但如果他的动作明显是多余的,且造成了对方受伤的后果,那么这会儿恶意侵犯对手的黑锅你是必须要背的。
那么这动作是多余的吗?
很显然裁判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多余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