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降魔专家>103 愚者(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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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人旁观过我的故事,或许会觉得,我的武术天赋,是在穿越以后才获得的。

其实不然。

从前世开始,我就已经具备了与其他人不在一个层次上的运动神经。虽然不怎么打架,但打架从来没有输过,连学会武术的人都不是我的对手。不过当时的我连武术的基本功都没有学过,所以也谈不上分解其他人的武术了。要类比的话,就好像是存在一个天才,只凭借初中数学知识,就能够解开世界级的数学难题,但反过来说,如果这天才连小学阶段的数学都没有学过,那么成就也会变得有限了。再怎么顶尖的天赋,如果不经过打磨,也无法开花结果,我的武术天赋如果没有经过长期而又严酷的训练,到最后也是被人拿枪打死的程度。

换个角度来说,或许就是因为我的天赋过高了,所以才不至于去想学习武术。因为正常人要凭苦练才能办到的事情,我仅凭天赋就能办到了。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比较的对象,我也不知道自己天赋的底细。如果前世有人突然走过来跟我说,“你只要努力锻炼就能用手刀砍出音爆云”,我根本不会相信,甚至会想,“胡说八道,你说的真的是武术,而不是什么超能力吗?”

甚至就连我自己,在这边最初发现这个天赋的真面目的时候,也很是怀疑,以为自己不是天才,而是疯子。

如果我前世就意识到了,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吧。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这一切都是我的误会,其实我的天赋,虽然本来也很好,但不至于进化到现在这个地步。其实前世的我只是普通的运动神经很优秀而已,真的没有在这边这么厉害。其实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在新人生的某一阶段,就被外来神的触觉所啃噬、替换,而我连自己早已不是自己也毫无自觉。我的天赋,是因此而变得如此非凡的……

我凝视着早已结束通话的手机,等青年洗完澡,走出来问我怎么了,我才醒过来。

现在青年已经换掉了那身湿透的衣物,他穿的是从旅馆老板那里买来的略显宽松的格子衬衫。我暂时还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所以方便起见,先叫他“格子衬衫”。

我告诉他没事,然后转身走入浴室里,取出来一个脸盆,先是拿出红色粉笔,在底部刻画简单的仪式图案,再往里面装满自来水,端出来,放到了床柜上。

这就是都灵医生告诉我的“其他的检测方法”,能够准确地识别出对象是否为外来神的触觉。只要我将鲜血滴入这盆水里,再看看颜色有没有异常变化,就能够完成识别。如果水没有突然变成墨色,那就说明不是触觉。凋零信徒居然能够将检测仪式简化到这种地步,真要钦佩他们对于外来神那前仆后继永不熄灭的斗争热情。

格子衬衫惊诧地看着我,而我则背过身去,拿出反灵能短刀,打算划破自己的手指。直到这时,我忽然发现,刀尖竟在控制不住地颤抖。

确切地说,是我握着刀的右手,正在颤抖。我用左手按住了右手腕,但是左手也在不住地抖。而在脑海中,则不由自主地响起了都灵医生讲述那则故事的声音:原来真正的他,早已在那天回家时,连ròu_tǐ同灵魂,都被吃人的熊所吞噬了,而现在的它,不过是披着人皮的异形而已。

我好害怕。

虽然我早已明白,自己不过是个容易担惊受怕的胆小鬼而已,正因为如此,才要披上恐怖的外衣,让那些凶神恶煞的坏人,也错以为我是个人物。但是,我居然会因为那则故事,会因为触觉一说,而害怕到这个地步。害怕到连刀都握不稳,丢人现眼至极。

我尽可能地使自己的心绪平复,这个样子绝对不可以让格子衬衫看到。虽然让他看到也没什么,他连我的身份也不知道,难道他还能在事后广而告之吗?但是,我就是不想被其他人看到自己担惊受怕的脸。那样违背我的美学。

我终于下定决心,划破手指,让血滴入了脸盆里。

在这之后,我凝视了脸盆很长时间。而盆里的水,在晕开血滴以后,一直都很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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